第七篇 在光中有分于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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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歌罗西书一章十二至十三节,创世记一章三节,诗篇三十六篇九节,一百一十九篇一百零五节,以赛亚书二章五节,马太福音四章十六节,约翰福音一章四节,使徒行传二十六章十八节,约翰一书一章五节,启示录二十一章二十三节。

保罗在歌罗西一章十二节说,父叫我们够资格“在光中同得所分给众圣徒的分”。许多人读到这一节,也许没有注意“在光中”这辞。我们的分——基督,乃是我们在光中所享受的。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何谓在光中有分于基督这众圣徒的分。

圣经启示,当神恢复那因着撒但背叛而受审判的宇宙时,祂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使光出现。那时渊面黑暗。然后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一3)。这事发生在头一天。在第四天我们看见更扎实的光:日头、月亮和众星。头一天的光有些抽象,不够实际,但到了第四天,就有扎实的光体。由此我们看见,宇宙的复造,或说宇宙的恢复,乃是由光来完成的。

旧约里说到光的经文很多。诗篇三十六篇九节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在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零五节,作诗的人宣告说,“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不仅如此,以赛亚二章五节说,“雅各家啊,来吧,我们在耶和华的光明中行走。”

虽然圣经说了许多论到光的事,但我们很难给光下一个恰当的定义。光是真实而实在的,却又是奥秘的。不过圣经指明,在宇宙的恢复中,光是一项基本的因素,并且光是神的百姓行走在祂面前所必需的。

马太四章十六节说,耶稣经过加利利的时候,“那坐在黑暗中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并且向那些坐在死亡的境域和阴影中的人,有光出现,照着他们。”在约翰八章十二节,主耶稣说,祂是世界的光,跟从祂的,就绝不在黑暗里行,必要得着生命的光。但我们若不跟从祂这光,我们就要在黑暗里。不仅如此,保罗悔改的时候,主耶稣吩咐他,要叫百姓的眼睛得开,使他们从黑暗转入光中(徒二六18)。这指明不信的人,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在黑暗里。凡不信主耶稣的人,都是在黑暗里,都需要从黑暗转入光中。不仅如此,约壹一章五节说,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6)。既然神就是光,我们若与祂有交通,也必在光中。

壹 光

圣经启示,光与神、神的话、基督、基督的生命、信徒并召会有关。

一 神

我们已经指出,约壹一章五节说,神就是光。唯有祂是光的源头。神的话、基督、基督的生命、信徒和召会都能够是光,因为有神作其源头。

二 神的话

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零五节说,神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是我们路上的光;一百三十节说,神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神的话是光,因为神的话包含了神。如果圣经不包含神,圣经的话就不能光照我们。圣经的源头是神,而神就是光。所以,圣经的话乃是光的照耀。

三 基督

在约翰九章五节,主耶稣说,“我在世界的时候,是世界的光。”神与基督原为一。神既是光,基督也就是光。基督以非常明确的方式作世界的光。约翰九章五节的世界,乃是指社会、人类。因此,基督不是以笼统的方式,乃是以明确的方式,作社会、作人类的光。

四 基督的生命

基督的生命也是光。约翰一章四节说,“生命在祂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我们接受基督作生命的时候,这生命就成了我们里面的光,照耀我们,并且从里面光照我们。

五 信徒

凡相信基督的人也是光。主耶稣论到信徒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太五14)。在腓立比二章十五节,保罗说,信徒“好像发光之体显在世界里”。发光之体,原文指返照太阳光的光体。光体本身没有光,却返照从别的光源而来的光。信徒们乃是发光之体。我们在自己里面没有光。光是从我们里面焚烧的油(就是那灵)来的。我们的光源不是我们自己,乃是作为那灵的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