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四篇 教会所受的攻击
讲时:一九四○年。
讲地:上海。
读经:
马太十六章十八节:‘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阴间的权柄’原文意‘阴间的门。’)
使徒行传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三十一节:‘所以我心里欢喜,我的灵快乐;并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就预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祂的灵魂,不撇在阴间,祂的肉身,也不见朽坏。’
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五十五节:‘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那里;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第二个‘死’字可作‘阴间’─见何西阿书十三章十四节)。
启示录一章十八节:‘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二十章十三至十四节:‘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以赛亚书三十八章九至十一节,十八节:‘犹大王希西家患病,已经痊愈,就作诗说,我说,正在我中年之日,必进入阴间的门;我余剩的年岁不得享受。我说,我必不得见耶和华,就是在活人之地不见耶和华;我与世上的居民不再见面。…原来阴间不能称谢你,死亡不能颂扬你,下坑的人不能盼望你的诚实。’
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三节:‘教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
歌罗西书二章九节:‘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
罗马书八章十节:‘基督活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
哥林多前书二章十四节:‘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教会的功用─作基督的器皿
基督在世上的时候,乃是作神生命的器皿,祂是神的发表,神的形像。歌罗西二章九节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神是人所不能见的,祂住在人所不能见的光中,但祂将一切的丰富都摆在基督里面,并叫基督成为有形有体的人,来住在人中间,把神的丰富彰显出来。但有一天基督又把祂一切的丰富摆在教会里,祂要教会来彰显祂的丰富,作祂的发表。今天的教会乃是基督的器皿;神一切的丰富是在基督里,今天基督一切的丰富乃是在教会中。因此,以弗所一章二十三节说,教会是祂的丰满,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所以今天在教会中的,不是一些难民收容所里面所收容可怜又贫穷的人;今天在教会中的,乃是一班有基督丰富的人,乃是一班作基督容器的人。教会在地上是为着什么呢?今天教会存在地上,乃是要作一个‘神的丰富’的见证。
神的丰富是在基督里,基督的丰富又借着教会彰显出来。这样,教会到底怎样彰显基督呢?教会既是神的丰富的见证,她的特点就必须是基督的特点,这样,什么是基督的特点呢?我们可以简单的说,基督的特点,就是当祂要叫拉撒路复活的时候,所说的那句话:‘我是复活,我是生命。’(约十一25)。基督就是复活,也就是生命。教会今天在地上,既作基督的器皿,就是要彰显出这个生命与这个复活。神乃是要教会彰显出基督的生命来,所以今天在教会里必须满了生命。在教会里,一切出于神的,乃是生命;一切出于撒但的,乃是死亡。
主到地上来主要的目的,乃是要叫人得生命(约十10)就是叫人得着神的生命。全本约翰福音乃是讲生命的问题,不是讲罪,或是其他的东西。每一章几乎都是在论到生命和复活的事。神的基督就是生命,就是复活,而教会就是祂这生命和复活的器皿。我们知道,器皿是为着贮物用的,你不能拿一把水给别人,你必需要用一个器皿,把水装在里面,才能拿给别人。神乃是借着教会,就是基督的器皿,叫人得着神的生命、神的丰富。
撒但对教会的攻击
撒但是神的对头,凡神所作的,他都要攻击。今天神的目的乃是在教会身上,所以撒但专门攻击教会。撒但攻击基督徒和教会,不一定是用罪和世界来引诱人失脚,因为人很容易分别这些。然而我们可能不犯罪,也不爱世界,却仍然不能避免撒但的攻击。五寸口径的瓶子,不能被一寸的塞子堵住;单单对付罪,或对付世界,不足以堵住撒但的攻击。撒但真正的利器乃是用死亡来攻击教会,死亡是不易被发现的,死亡可能很隐藏的偷进教会里。这并非说,世界、罪恶,就不被撒但用以攻击教会;乃是说,撒但能用那些文雅的、道德的,而不只是污秽的、残暴的罪,来攻击基督徒。许多文雅的、道德的事情,却充满死亡,撒但能够轻易的使用这些死亡的事情攻击教会。
马太十六章十八节说,主的教会的根基乃是基督这磐石,是阴间的门所不能胜过的。阴间就是死亡。教会的根若是在天上,就是不能斩完的,好像生根在天上的榕树,死亡不能胜过她。教会只有建造在基督这磐石上,死亡才不能胜过她。以赛亚三十八章说到希西家王患病痊愈之事,给我们看见,撒但最怕一个属神的人拒绝死亡。基督徒能分别热与冷,能知道道理讲得好不好,但却不容易知道,也不会分别死亡与复活。教会若建造在基督这磐石上,能够分辨什么是死亡,什么是生命,阴间的门就不能胜过她。
罗马八章十节,与约翰十二章二十五节是相对的:罗马八章十节是说到身体和灵;约翰十二章是说到魂,保守魂,与失丧魂。二者结果都是说到死亡与复活。一切从身体,从魂出来的,结果乃是死亡,就是阴间;一切从灵出来的,结果就是生命。一个人好说话,多说话,空说话,不该说的话也说;或者一个人,天然的思路好,口才好;这些都是从肉体,从魂,从天然生命里出来的东西。这些都不是出于灵,不是出于基督,所以也没有生命,不过是死亡。基督徒不是问事情作好或作坏,乃是问事情的来源为何,是从天然生命出来的,或是从肉体,从魂里出来的,还是从灵出来的。一切在基督徒身上的,只有出于灵的,才是生命,才能叫人得生命;凡是出于别的,即使人看为好的、有益的、良善的,都是死亡,都不能叫人得生命。
我初得救的时候,很注重讲解圣经,我研究如何分段、如何引经、如何用比喻等。我听别人讲道,就批评他讲的好不好、对不对;我也盼望多得别人的材料,看看自己能不能讲的那样好。就是听和受恩姊妹讲道,也是持着这样的态度。有时候我很不佩服别人讲的道。那时我还不能分别什么是生命,什么是死亡,总以为思想、道理才是要紧的。我一直听和受恩姊妹讲道,两年之后,有一次她叫我讲,要看看我讲的如何。我就用心的预备,自己觉得很好,思想很够,条理清楚,解释详尽,比喻也用得好。讲完以后,我以为她会说一两句称赞的话。但是她什么也没说,好像没这件事一样。我心里在说,就是不好,你也应该批评一两句才对。但是她就是不说。有一天,我和她一同在院子里散步,她对我说一句话:‘你若是有一天能够看见,光是思想是不够的,那就好了。’我听了之后,莫名其妙,而且也不能佩服这些话。心里就说,你讲道不也是引用比喻,引用圣经的么?和我讲的有什么不同呢?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但是今天我知道了。她讲道的话里面带有生命,而我讲道的话里面只是思想,却没有生命;她讲的道能叫人摸着生命,而我所讲的不过叫人得着知识。
有一次我邀请一位神学博士,介绍到和受恩姊妹的地方讲道,由我翻译。讲完以后,我问和姊妹:‘怎么样?’她说,‘可惜可惜!’我问她:‘为什么?’她就指一指门上的铰链说,‘好是好,却不能动。’我又不能佩服她的批评,就对另一位弟兄说,‘这个人只一次的讲道,就给她看透了么?’今天我知道了,一切乃是在于有生命或没有生命的问题;没有生命的,就不过是死亡。
教会所需要的不是好的道理,好的神学,美妙的解经;教会所需要的乃是生命,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一切的道理、思想、神学、解经,都不能取代基督的生命。只有基督的生命,只有出于基督生命的,是阴间的门所不能胜过的。其他的一切都不过是死亡的各种形式,都经不起撒但的攻击。求神怜悯我们,叫我们自己不摸死亡,也不把死亡带给教会。求神用生命充满教会,叫撒但无处可攻击教会。
讲时:一九四○年。讲地:上海。
读经:
马太福音六章二十七至三十节:“你们那一个能用思虑,使寿数多加一刻呢?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你们这小信的人哪,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神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寿数”可译为“生命”)
罗马书七章十八至十九节,二十一至二十五节上半:“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八章一至四节:“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罪案”译为“罪的罪案”)(马太福音六章说的是身体的生命;罗马书八章说的是属灵的生命)。
生命的律
一切的生命都有定律。比如人的身体有多长,就是多长,你不能使它多加一寸。如果有一个人想要长高一点,就去努力,想用意志的力量增加身高,这是不可能的。天然的是如何,它就如何。属灵的生命也是这样,你是怎样的,就是怎样的,你不能用意志的力量,增加你属灵的身量。因为生命乃是自然而然的东西,它有什么就有什么,它是怎样就是怎样的。好像一个矮的人,可以穿高跟鞋叫他高起。但是只能高一段时间,鞋子一脱,他的身高还是要落下去的。同样的,一个人要努力立志谦卑,是一件很难的事,至多只能短期作到,不能永久如此。许多人不是那样的人,却要作那样的人,那就很苦了;他们作基督徒就作得很辛苦,很费力。保罗在没有信主以前,也是时常立志为善,但是他所愿意的善,他反不作,他所不愿意的恶倒去作,因为另有一个恶的律在他的肢体中。许多基督徒觉得自己的话太多,也太骄傲,以为只要自己努力一点,节制一点,多涵养一些就好了。却不知道,这些乃是因为有一个罪的律在他里面,不是用意志的力量就能解决,就能达到的。
生命之律胜过罪的律
罗马头三章乃是说到罪人所行的是些什么,罗马七章乃是说到人乃是罪人。罗马头三章说到人所行的,这是赦免的问题;罗马七、八章是对付到人所是的,这是释放的问题。前三章乃是人所行的恶,因基督耶稣的救赎,而得着了赦免;七、八章乃是人所是的罪的律,借着生命之灵的律,得着释放。没有信主的人,是用他们意志的力量来行事为人,但基督徒不应这样。神乃是用第二个律,来救我们脱离第一个律。
比方,满清时代有一种货物过境税,叫作厘金,这对许多人来说,乃是很大的重担。满清在全国设有许多厘卡。征收的官员权力很大,一宗货物如果要经过几省,要缴的税就非常重。但是到了民国统治的时候,有一条新的法律,代替了厘金法。那些从前在旧法律下曾深受其害的人,自新的法律颁订后,就得到极大的快慰。他们不需要再盼望、或祈求,因为新的法律已经产生了,把他们从旧的法律下释放出来了。
律是自然的,不需要意志的帮助
比如人肉身的生活:眼睑一眨,就将眼球擦得干净明亮,而这个动作乃是非意识的,你不必用记忆的方法去使它作用。我们的心跳、消化、呼吸等,都是有规律的,也是自然而然的。在我们的身体上,有许多的律。许多人忘了神不但给人生命,神也给他有生命的作用。许多人以为神只给人眼睑、心、肺等四肢百体,但是要知道,神也使这些四肢百体各有各的活动和作用。人以为神给了我生命,我就要靠这个生命的力量去作,但结果反而作坏、作不好了。那里知道这个生命自己能作,不必你作,这就是律。律就是自己会作。
有一次,我五、六个晚上都不能好好的睡觉。睡觉对于人身体的新陈代谢有很大的关系。我就很忧虑,若是再不能睡,那有好的精神、体力,那能好好的工作呢?后来我就祷告,从圣经中找出一些关于睡觉的经节来读,比如主耶稣在暴风狂浪中,却在船尾睡着了的事,但是都不灵。后来主对我说,你要相信身体上的天然的律,就是人累了就要睡,而睡起来之后,就能作事。我就相信,就不忧虑,再睡下去就睡得很好了。
又如同人吃了饭,就会很饱,不觉得饿了。你就不必忧虑说,“我以后还会不会饿了呢?若是再不会饿了怎么办?”人的胃是自然的会饿,你饿了就吃,吃了,过些时候又饿了,你就再去吃。同样的,在属灵的事上,也是有它的律的。就像读圣经这件事,乃是自然而然的里面的生命要读,越读越喜欢读,越读越觉得甘甜;若是勉强的去读,就读不出什么味道来。捐输、作见证等,一切属灵的事都是这样。我们若是照着里面的生命而行,乃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当我们遇见试炼或试探的时候,在这个生命里面,很自然的就有力量出来抵挡,不必用人的方法,人的力量来帮助。我的责任就是默默的,不焦急的来祷告主,仰望主。那一个生命用不着基督徒的焦急,它自然而然的会抵挡撒但,也自然而然的不喜欢犯罪。
与生命的律合作
不用意志努力
我们只需要安静的相信这个新的律,这个在我们里面的第二个律。我们一用自己的力量,就破坏了那个律,违反了那个律。因为花力气,都是人为的。基督徒的得救,如何是不必花力气就得到的,基督徒的得胜也是一样。所以我们作基督徒,不是我们拚不拚的问题,乃是主的恩典带着我们,背着我们过去。里面生命的律,自然而然的规律着我们往前。
随从生命之律
我们对于这个新的律应当如何呢?罗马八章圣灵的工作,就是要使律法的义,成就在基督徒的身上;这个义就是罗马七章里的人所要立志遵行神旨意而得的义。所以我们对待生命之灵的律的秘诀,就是随从。随从就是跟在后面,就是你不能站在圣灵的前头领路,你要跟随主来走。乃是主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随。我让主先动了,然后我才动。主所作的我都相信,所以我只要不先动,安息在主里面就好了。
在这个时候,我们常会有一个问题发生,就是:“我一直拉住自己还作不好,若放手岂不是更不得了?”一个还没有信主的人,若不拉住自己,就会更不好,一放手就落到罪和死的律里去,结果死得更快,因为在他,只有一个律。但是,一个已经重生的人,若是放手,这生命就使我们活在另一个新的律中,就是生命之灵的律;你随从它,结果就是生命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