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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彼得及约翰的著作

启示录的著者是使徒约翰;这有许多的证据,我们在此不必多言。但是,有一件事,是我们所应当知道的,就是:神借着约翰所著作的,到底是什么性质;他的作品,和保罗及彼得的作品,有什么分别。我们知道彼得和保罗,是主所拣选的二人,以建立教会。约翰在他的福音和书信里,少有题到教会的大道;但是,在启示录的第一、第二两段里,主所命他写的,乃是论教会的事。所以我们若要明白启示录头三章的教会,至底是处在什么地步、光景、与性质;我们就当谨慎的查考他的著作,与保罗、彼得二使徒的著作有何不同,及相关的地方。

我们从圣经里,能够证明:彼得和保罗,一个是作受割礼者的执事,一个是作未受割礼者的执事。彼得与其他的十一使徒,同住耶路撒冷,作主的工夫,招集以色列家的亡羊,成为教会。保罗蒙主选召,所发明教会的原理,乃是借着福音,呼召天下万民(西一);他乃是建立这个根基。彼得的工作,多限于犹太人;他引我们开始作天程旅客,去得天上的基业。保罗的工作,专注于外邦人;他指明我们的地位是在天上,凡属基督的基业,都是我们的。这些是新约的时期要道,意即神是按着时期对待人。神在各时期中,有各种待人的方法、要道。

约翰的工作,则大不相同。他并不讲论时期的道理。在他的福音书里,他并不说及主耶稣的升天;在他书信里,他也不指明,主的圣徒在天的地位。他只论主耶稣的道成肉身,从天上降到地下来。他看主耶稣就是永生。在福音里,他说明永生的降生。在书信里,他说明永生的性质。

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的被毁,乃是时期道理转换的时候。五旬节时所成立的犹太教会,至此停止了(其实早已停止,惟在此才正式的宣布)。基督之道与犹太教,至此完全分离。基督徒现在应当到犹太教的营外。彼得在犹太人中所设立的教会,已失败了;基督不能再在其中,施行职权。犹太方面如此,外邦方面,亦莫不然。主借保罗在外邦人中,所建立的各教会,亦堕落不堪,不能承受以色列人所遗弃的基业!保罗说,众人都寻求自己的事,不顾主耶稣的事(腓二21)。凡在亚西亚的人(以弗所教会在内),都离弃我(提后一15)。最明白教会道理的人,却不能在信中站住!真的,背道的事,从那时就开始了,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了。彼得和保罗的工作,都有时期的变迁。约翰的工作,却不涉及时期问题。他只表明主耶稣是永生;这永生是不改变的。时期虽然更换了,人事虽已改变了,但是,永生无论是在主耶稣里,或在信徒里,都是永不更变的。虽然教会被主所吐弃,然而主仍是不更改的。约翰的工作就是承继在彼得和保罗之后,而补其不足。约翰的时期,是联络基督首次降临,与二次再来;而在此二者之间作工。他传扬基督的人位,和永生;虽然外面的时期改变了、败坏了,而永生总是始终如一。这个我们可以从他福音的末了二章看出来。约翰二十章,乃是表明从基督复活起,到末日犹太遗民接受祂的经过。多马观看被扎的救主,乃是一个预表。二十一章预表千禧年国的聚会。到了二十一章末了,就说出约翰和彼得二人的特别工作(保罗的教会道理,完全属天,故不及之)。基督的群羊以色列人,是交与彼得照看;然而,彼得要死在约翰的前面——他的工作,不能永久,终有穷期。真的,后来彼得的工作结束了,受割礼的教会,如羊无牧;不久耶路撒冷被毁,这工作就完全停止了。彼得就问到约翰的工作。奇妙得很,我们的主却不说约翰的死,只叫彼得跟从祂(死而结束其工);在暗中以为约翰的工作,或将继续到祂的再临。约翰虽死了,然而约翰的工作,究竟不死,他的著作言论,尚是继续作工,直至主再临为止。此三使徒的工作,非常要紧,主若愿意,他日当有专着。约翰的工作,乃是在主两次降临的中间。我们现在可以看教会的道理。彼得说犹太教会的失败;保罗说外邦教会的失败。约翰,他既不是受割礼者的执事,又非未受割礼者的执事,主并不将时期要道交给他,所以他并不说及犹太或外邦教会的更变;他在启示录,只照着教会在那时的实在光景而说。他并不说,教会如何沿革,而到那地步;他只直说各教会失败之后的光景如何,并主如何审判他们。彼得、保罗的工作停止后,他就承继他们的工作,将他们工作时候的教会,在他那时的失败状况指出来。

他所说的教会,除二十二章十七节之外,都与保罗的不同。约翰的见证,只从地上一会一会的眼光而说;所以,有的教会的灯台,总有移去的可能。他所见的教会,是已经失败退后,而受基督审判的。教会已经失败了!由信接上的外邦人,已不长久住在神的恩慈里。保罗的教会道理,多是告诉以弗所的教会。但是,她已经离了她当初的爱心,不久灯台就要被移了!从前以色列人如何被神砍下,现今教会也要如何被砍下。然而神当日既向以色列人忍耐,祂现在也要向教会忍耐;然而,教会也像以色列人一样,不能在世为神作见证。

教会已经朽腐失败了;无论恩典的时期如何迟延,然而启示录的时候,最少也是神在地上厌弃教会的起点。主要另用一法。所以圣灵一方面表明神厌弃教会,一方面又表明基督如何得国。国度是此后的目标。主用当日存在的七个教会,以代表教会,使人知主已厌弃教会,末期已到了;若主迟延,则此七个教会,又足为(外面的)教会在世的历史。主如此作,就是表明末期已到,祂自己无论何时,都可再来。这是圣灵的智慧!主果迟延,所以启示录二、三两章,是全教会自约翰时到主来前的光景。

我们应当知道,在彼得和保罗的时候,教会已经失败了。知道这个,好叫我们明白启示录首三章里的教会教训。因为教会失败,所以我们看见,基督在那里不是作代祷的祭司,乃是作审判的祭司了。知道这个,好叫我们明白,如何现今总没有一个完全的教会。好叫我们没有一个空望,好叫我们知道我们对于教会,应当取何种态度。人都是虚假的,惟有神是真实的。

启示录第三段与圣经其他的预言

启示录头三章多说教会的事,其与别的教会道理的相关,已如上述。启示录第三段是从第四章到末。这一段在上文已经表明,是在教会事完之后,所以是一个预言。在这一段里,有许多的话语,单读本书是看不出什么意思的。彼得说,‘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一20,21)。‘随私意解说’,原文作:‘照它自己的意思解说’。‘它’字指预言。这意思就是:一段的预言,不能只照本段的预言而解。预言不是可以单就原处而解的。若如此,则不能无错。因为所有的预言,并非各人随着己意而写。如果预言只是各人各随己意写的,则可以独解,不理其他。但是,经上预言,并非如此,乃是圣灵感动各人写的;所以写的人虽多,而其意思则一——圣灵是各处预言的原著者,所以所有预言都是一以贯之。这样,则人若领悟预言,断不可单看一处,应当互相比较,以经解经方可。这个原理——以经解经——是最要紧的。解经家的失败,多是在此。彼得说,这个原理是‘第一要紧的’(彼后一20)。犯了这个规则,自难免纷乱。如果我们断章取义的得着一个讲解,这是何其易!解经难的地方,就是叫某段与全部圣经的见证相符合。所以我们对于摆在我们面前的经句,应当与别的经句相比较,好叫我们所得着的,不是一个理想,乃是一个证实的正确解释。我们要查几处的圣经。

但以理的人像

我们可以先读但以理二章。我们看见一个人像,预表四个外邦大国,后来它被一块石头打碎,此石头长大,充满全地。这一块石头就是主耶稣,和祂的国度,除灭一切世上的国,而代兴于世。世上的国,并不是被神的国所渐渐发酵,而变为神的国;而是它们按着次序,先兴于世,然后忽然被神的国所灭。这块石头的击打,自然是在于将来;我们要看它与启示录的关系。

但以理的兽像

但以理第七章说,先知看见一个异象,又是讲论这四个外邦大国,不过在第二章所见的是人,在此所见的是兽而已。后来神国降临,由于人子降临。在这里更明白的告诉我们,实现神国的开始,是当世上各国被灭之后。有一小角亵渎神,而逼迫神的选民。他的时候就是三年半。此时一到,他就被除,人子就来设立祂的国度。人的国度,和神的国度,并不同时存在于世上,乃是前者亡,后者方兴。

但以理的七十个七

我们既看了以上两章,现在可以看第九章。但以理为其百姓认罪之后,神遣加百列对他说,‘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止住罪过,除净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但九24)。但以理是为他的百姓,和他的圣城祈祷,所以神答应他的时候,也只题起‘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这个我们不要误会,‘你本国之民’是指以色列人;‘你圣城’是指耶路撒冷;并不兼指到其他的百姓和圣城。神的意思是:七十个七一过,则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罪过要止住,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罪恶要除净,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罪孽要赎尽,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永义要引进。这个已经应验了么?尚未、以色列人现在尚是‘罗阿米’——不是我的百姓(何一9),所以,她的恢复与中兴尚在于将来。这些事未曾成就之先,这七十个七的预言,总未完全应验。等到主耶稣再来时,这个预言,就要成全了。

加百列继续说道:‘你当知道,当明白,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正在艰难的时候,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重新建造。过了六十二个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无所有。’(25,26)。‘艰难的时候’,在原文或作‘简短的时候’。这大概是指七个七,因为它比六十二个七是更短的。耶路撒冷的重建,乃是在七个七的时候,就是四十九年。原文只说七,并不说是日是年;惟解经家都相信,是指着年说的。城建好之后,再过六十二个七,受膏者就来了。在这里我们可不必查考,到底这七十个七是始于何时。有一件事是已经够的,就是我们知道,受膏者是在六十九个七(七个七加六十二个七)之后来的。从出令建城起,到受膏者来时,计有四百八十三年之久。现在六十九个七已经过去了,受膏者(基督)已经来了,只剩下一个七的时候了,此时一过,以色列人就要得着完全福气了。但是,从基督死了七年之内,有否一日,可称为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除净罪恶’之时?没有,完全没有。基督(受膏者)到今,岂非又有一千九百多年么?所以,第七十个七并不继续在第六十九个七之后,是顶明白的。为什么这一七没有应验,以色列人没有得福呢?因为‘过了(上述所云的)六十二个七(加上七个七,合成六十九个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无所有。’基督死了,所以,他们没有得着福气。他们不以甘愿之心接待祂,乃以十字架对待祂,所以,刑罚来了:‘必有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26)。犹太人要杀主耶稣时,明愿以其血归他们,和他们的子孙;自然,神照他们的话刑罚他们,暂时厌弃他们,施恩给外邦人;等外邦人的数目满了,再施恩给以色列人。那时,末了那一个七,就要实现;那一七一完,神就要照着所应许的,拯救以色列人(24节)。

‘必有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众人都知道,这是指着罗马人说的。基督死后,犹太人大受神的刑罚;罗马人来毁灭耶路撒冷,并它的圣所。这民既是指罗马人,所以,人就以为这‘王’是指带领罗马人的罗马太子提多。但是,有很多的理由反对这个理想。为什么缘故,在这里不说王来毁灭,而说王的民呢?虽然王所作的工,必须借着他的民,然而为何说其民,而不直说王呢?圣灵既双管齐下,同时说王,又说其民,而又注重其民,则祂的意思岂不是要指明,这些民是将来的王的民么?这王并不是指提多,不过当日来攻耶路撒冷的民,在道德上是那将来的王的民。这个王,乃是但以理所预言,将来兴起在世上的大人物。这就是敌基督。我们若照着原文翻译,就要看见这王是指敌基督说的:‘那将来必来的王的民,要毁灭这城和圣所。’这王是将来必来的,他是敌基督。

‘至终必如洪水冲没,必有争战;一直到底,荒凉的事已经定了(26)。‘至终’,这不是城的终局,因为原文的代名词是不合的。不是圣所的终局,因为不能单说圣所,而遗了城。通希腊文的弟兄说,这句应当当作是附属于‘将来必来’的;所以这不是应验在提多的时候,乃是在乎将来,那将来必来的王的民,要毁灭这城和圣所,他至终必如洪水冲没。我们知道这超凡的人,快要来了,世界必定无太平。但是,感谢主,因为在敌基督未来之先,我们就要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