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人救主在祂带着神圣属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职事——在加利利(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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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路加福音六章十二至四十九节。

在本篇信息里,我们来到路加六章十二至四十九节。这段话说到两件事:主选立十二使徒(路六12~16),以及教导门徒最高的道德(路六17~49)。

选立十二使徒

路加六章十二节说,“那些日子,耶稣出去上山祷告,整夜祷告神。”第二天,祂叫门徒来,挑选了十二个人作祂的使徒。主耶稣祷告是要与神交通,为祂的职事寻求神的旨意和喜悦。人救主完成祂的职事,不是向神独立,照自己的意思,乃是与神是一,照神的旨意和喜悦,完成神的定旨。尤其主耶稣没有凭自己选立十二使徒。祂在这件事上的行动,乃是与神是一的人。

当主耶稣受浸时,祂将自己摆在一边。这指明祂尽职时不愿凭自己作什么,乃愿凭着神并同着神作一切。六章十二节有主受浸的应用。主在祷告中弃绝自己,将自己摆在一边。主要选立一些人作祂的助手,作奉差遣出去接触人的使徒;在这要紧的事上,主没有在自己里面或凭自己行动。祂完全是在神里面并同着神作这事。六章十三至十六节描述主挑选十二使徒,主要的点是主耶稣将自己摆在一边,没有凭自己行动。在选立十二使徒的事上,祂是在神里面、凭着神并同着神行动。

教导门徒最高的道德

在六章十七至二十节,我们看见主在这章余下的话,乃是祂在一大群百姓面前(路六17)对门徒说的(路六20),人群中可能多半是不信的人。因此,主教训人时,有两班人与祂在一起。第一班是门徒,第二班是不信的群众。我们若要了解主这里的教训,就需要记住这点。祂的话有时候指着信徒,有时候指着不信的人。

主在六章十七至四十九节的教训,有许多和马太五至七章的教训相似。马太五至七章所颁布诸天之国的宪法,构成诸天之国的实际。路加六章二十至四十九节所列举的,是神儿女品格的原则,管治并衡量信徒的行为;他们已经由神所生,并得着神的生命和性情。当时主说的这段话,除了二十四至二十六节和三十九节以外,都是指着信主的犹太遗民说的。

我们已经看见,马太五至七章有诸天之国的宪法。路加六章的教训不是宪法,乃是那些信主,由神所生,有神生命和性情之人品格的原则。我们信徒已经由神重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现在我们需要看见,什么原则应当管治我们的品格,我们的行为。我们应当怎样举止行动?我们应当怎样行事为人?这章圣经所说的原则,解答了这些问题。主在这里的教训,每一方面都应当是管治我们基督徒行为的原则。我们若看见这点,就会看见马太五至七章诸天之国的宪法,与路加六章基督徒行为的原则区别何在。

蒙福之人的四个特征

这些经节的头一个原则是:我们相信基督且由神所生的人,应当是蒙神祝福的人。我们应该是蒙祝福的人,不该是受咒诅的人。因着堕落,人类在咒诅之下。但是在恩典的禧年里,主耶稣已经拯救我们脱离咒诅,把我们带进神的祝福里。因此,我们应当是蒙神祝福的人。六章二十至二十三节有蒙福之人的四个特征。

贫穷

主耶稣在二十节说,“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这节的“贫穷”有两个含意。第一是指在物质的事物上贫穷,第二是指在属灵的事物上贫穷。因此,这里的贫穷一辞指明在属地、物质的事物上贫穷,也在属天、属灵的事物上贫穷。

那些在属地、物质的事物上丰富的人,往往不容易在属天、属灵的事物上贫穷。一个蒙神拣选并呼召的人,若在物质的事物上富足,也许就很难在属灵的事物上贫穷。甚至可能需要神取去这人物质的财富,好叫他在属灵的事物上贫穷。

我们若要作蒙福的人,就需要是贫穷的,主要的是需要在属灵、属天的事物上贫穷。论到属灵的事物,我们应当感觉自己一无所有,我们是贫穷的。

马太五章三节说到灵里贫穷。灵里贫穷不仅是指谦卑,更是指我们的灵,我们人的深处完全倒空,不持守老旧的事物。灵里贫穷的意思也是卸去旧有的,以接受新的事物。

我们人的灵,就是我们人最深的部分,是我们接触神并领悟属灵事物的器官。我们人这一部分,必须是贫穷的、倒空的、卸去旧有的,才能领悟并得着神的国。我们一直需要灵里贫穷,里面深处感觉自己在属灵的事物、并与神有关的事物上是贫穷的。我们若是这样贫穷并谦卑的,神的国就立刻成了我们的福分。

现今饥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