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四篇 谈话记录(一)
讲时:一九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讲地:不详
攻克己身与苦待己身的分别
李渊如姊妹问:苦待己身与攻克己身有什么分别?保罗无论在什么景况下都得了秘诀,他是怎样对待己身?
答:苦待己身是指拒绝身体上合法的需要;这样的人并不一定更属灵。有一位弟兄,在冬天洗脸不用热水,衣服穿得很少,这是苦待己身。另一位姊妹请我去吃饭,她烧的菜味道很怪,我问她这是什么缘故?她回答说,‘我们要苦待己身,来表明属灵。如果吃得好,就是叫肉体有享受,这样的人就不能属灵。所以我不作好味道的菜,来叫自己的肉体有享受。’基督徒在地上固然不该贪享安乐、贪食美味,但是也不必故意烧出怪味的菜。
那什么是攻克己身呢?攻克己身就是不叫身体上合法的需要拦阻我的灵性;这样的人乃是真属灵的。攻克己身的意思是说,我身体上有合法的需要,但为着主、为着主的工作的缘故,在必要的时候,我放弃这些要求。一个基督徒如果凡事必要合乎他的需要,这样的人必定没有学过攻克己身的功课。有一次我和一位弟兄一同出门,在一个人家中作客,上桌吃饭的时候,他的筷子一直在盘子里翻来翻去,拣自己爱吃的菜。那一次与他出门之后,我有十几年不再和他一同出门。这样的人就是没有学过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功课。
苦待己身是说,身体上虽然有这个需要,但是你不接受它的要求,你特意去违反身体的律,这是偏了;另一面,一个人如果从来没有学过攻克己身的功课,他在主的手中也没有多大用处。有一次我和两位弟兄一同出去工作,这两位弟兄很活泼,传福音、帮助人都很火热;但是他们到了一个时候,就不行了,怎么拉都拉不动。他们在午饭以后,一定要午睡。有人来找他们交通,有事情请他们帮忙,他们一概不理。我要他们作一点事,不但用口劝他们是劝不动;就是用手去拉他们,也是拉不动的。这就是体贴肉体,自怜自爱,没有学好叫身服我的功课。
中国的道家和佛家,都有苦待己身的思想;苦待己身不是圣经的思想。保罗所说的‘叫身服我,’乃是用他的身体来为他效力,他能叫他的身体服事他,而不受他身体的控制。叫身服我的意思就是,灵性不因身体的需要而受拦阻。冬天一定要用热水洗脸的人,是没有学过叫身服我和攻克己身的功课。一面,我们不要去破坏身体的律,要顾到它的需要;另一面,我们的身体仍然要在灵的管治之下。有的人吃饭一定要吃饱,一点不能挨饿;有的人睡觉一定要睡足,睡眠一点不能少;有的人爱干净,不能忍受一点脏乱;有的人一定要睡软床,硬的木板床就受不了。这些都是没有叫身服我的人。凡灵里愿意,而身体软弱的人,都是没有学会攻克己身的功课。这样自爱的人,在神的手中没有多大用处。我们要求神怜悯我们,叫我们学习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功课。
行神迹的问题 对一个信徒来说,信心是一件最自然的事,一点不需要花力气去相信。一旦一个人要花力气,挣扎而得信心,那就不是真的信心。有一位弟兄作见证说,他初信主的时候,要用很大的力气使自己相信。他头一次出去传福音的时候,要花许多时间祷告,好像要从外面装许多信心到里面去。神也实在怜悯他,垂听了他的祷告,许多事都应验了。但是别人在旁边看他,也觉得很辛苦。因为那个信心出来很不自然。
今天信徒普普通通的祷告神,神普普通通的答应信徒的祷告,这就是神迹。每一个行神迹的人,并不觉得自己在行神迹。一个人若觉得行神迹是一件希奇的事,他乃是一个离神很远的人。住在神殿中的人,行神迹不觉得奇怪;但是住在帐幕的人,看见神迹就要觉得希奇。摩西行了许多神迹,他自己并不觉得奇怪。他带以色列人过红海,海水在他们面前分开。对摩西来说,他并不是在那里表演那个神迹,他就是那样作了。以色列人那样相信了,事情也就那样发生了。在认识神的人身上,信心和神迹乃是很自然的事。
在美国有某基督徒主张要实行马可十六章十七、十八节:‘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他们特意拿响尾蛇来,叫一班基督徒给蛇咬,结果那些被咬的人全死了。这些主张实行这些作法的人,存心都是错的,他们把神迹当作表演,用来显明自己的本事。
行神迹并不是一件什么奇特的事。保罗那一次被蛇咬了,他就简简单单的把蛇甩到火里去(徒二八3~5)。在他看来,这件事平常得就像被蚊子咬一样。他没有对米利大岛上的人说,‘你们来,我要行一个大神迹给你们看。’他一点没有鼓吹。一个真认识神的人,他不会鼓吹神迹;但是不鼓吹神迹的人,并不一定就是认识神的人。只是认识神的人,一定不鼓吹神迹。如果你要把马可十六章十七、十八节拿来,试验神的应许,神果真让你经历了,那才希奇;即使你真经历到其中的一些事,那种信心也不是真信心。
神迹是在需要的时候神作的,并不是由人定规要作,就作得出来的。神迹是在不知不觉的时候作的;觉得而作的,都不是神迹。信心的果效乃是在不知不觉的时候产生的,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有没有信心,事情就那样自自然然的发生了。我们自己不觉得而行出来的,乃是真的神迹。就像彼得的影子能够医治病人,是在不知不觉中的(徒五15)。彼得的影子在医治人,他自己必定不觉得。好像说,有人打我,我能觉得,但是人若打我的影子,我就不会觉得。
慕勒弟兄有一次在船上祷告求神叫雾退去,我自己从前在梅花村求神降下大雨,这些神迹都没有再重复发生过。这两个神迹都不是表演,不是要显自己的本事,不过是把神的伟大、能力、权柄显给人看一下罢了。
许多时候,我们预备了一些经节,用来试验神,对付神。罗马七章十八节下半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们也可以这样说,‘立志为神迹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真的神迹是连你自己都觉得莫名奇妙,你就是这样交在神的手中,事情就这样作出来了。神肯让你行出神迹,但是神不会让你自己觉得。有人问慕勒弟兄是否有信心的恩赐。他回答说,他所有的乃是信心的恩典。神的能力大到一个地步,什么事情都是祂自己作,不必我们去作。一个真信靠神的人,他的信心是自自然然的,一点不费力,他的生活是越过越简单,他认识许多事是神作的,不是自己作的。
基督徒的道路
我们以为神量给我们的路是多端的,岂不知多路的人乃是不认识神的人。一个真正认识神的人,他的路必定不会多。因为神若真向一个人启示,祂定规会把许多的路关掉,只剩下一条路。箴言四章十八节说,‘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这里的‘路’是单数的,指明义人的路只有一条。许多时候神启示我们时,只给我们一条路,我们连问有没有别的路的机会都没有。在新约里我们看见,基督一直只有一条路,祂从来没有两条路可以拣选;每一次,祂都只有一条路可走。今天为什么人觉得有很多条路呢?今天人以为有很多条路,需要他去找出那一条是对的,那一条是正确的,好像他需要在众多的路中,找出一条神为他预备的路。其实,要走属灵的道路不必如此辛苦,你只要有一个心志,就是遵行神的旨意,要行在神的道路上,就够了,神自然会把祂的道路摆在你面前。
今天许多弟兄姊妹有好多的路,这里那里都有人请他们去。人有那么多的路摆在你面前,似乎神顶信任你,把许多路摆在你面前,完全由你自己去选择。其实这样的人,不一定真是属灵的。还有许多人一直等神来开路,已经有了七、八条路摆在他面前还不够,还要求神开路。这样的人应该求神来关路,好叫他们能够走在神独一的路上。
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在他们跟随主的最初期,都有很多拣选。但是到了他们老年的时期,他们只有一条路,只有神命定的那一条路可以走。我们该走那一条道路的责任不在我们,乃是在神;我们不必自己忙着寻求道路,只要立志遵行神的旨意,神必会以祂自己所定独一的路指示我们。另一面,我们的路能够走得好,也不是因为我们有本事。不是因为我们能够找到好的路,所以才走好路,乃是因着神把我们关在祂的道路上,如同神把挪亚关在方舟里面一样。唯有神的保守,才能使我们走好我们的道路。
保罗的一生中只有一条路,他从不犹疑;自从他在大马色的路上遇见主以后,在他面前就只有一条路,他一直竭力在这条路上奔跑,所以至终他能够说,‘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提后四7)。一个基督徒的灵性越长进,他的路就越少;甚至到一个地步,他只有一条路,就是神给他的那一条路。求神把我们面前许多的路关闭,求神保守我们走在祂为我们命定的独一路上。
讲时:一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讲地:上海(注:本篇信息乃为对新受浸者的谈话)
读经:
约翰一书五章十一至十三节:“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九节:“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
一章六节:“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三章十四节:“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
约翰福音五章二十四节:“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罗马书八章十五节:“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彼得前书二章二十二节:“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
约翰福音十七章二十三节:“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
引言
有一件事顶希奇,就是人生下来,在他只有一、二岁时,很难叫他知道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住在那里。乃是等到他长大了,自然就知道自己叫什么,父母是谁,住在何处等。如果那时还不知道自己是谁,在路上迷了路,人问他父亲是什么名字,住在那里,姓什么,都一概不知,那就麻烦了。人长到一个时候,就要知道自己是谁,从那里来的,谁生的。在旧约时,犹太人若不能背族谱,就不配作犹太人,因为怕他靠不住。在新约里,马太一章就提到基督的由来。由此可见,神的子民认识自己的出生是很重要的。一个人如果不知道自己是谁,一旦迷了路,就没有办法。一个重生的基督徒,认识他属灵的出生,认识自己由何而来也是顶要紧的。我们每一个弟兄姊妹都要知道,我们乃是神所生的,乃是神用真道,借着基督的复活,重生了我们。我们在主里面是有族谱的。
在世上作人,必须知道自己是谁,身分是什么。例如说,若有警察怕你是乱党,查问你是谁,你必须证明你的身分,你不能光用口说你是谁,若是人不信你,或者你可以拿出名片说,你是某某人,但名片上的人是否你本人还是问题。同样的,人若不信你是神的儿子,你将如何?你有没有办法证明你是神的儿子,你有没有办法证明你已经由神重生了?关于这问题,在约翰一书里有四点,是我们需要知道的。其实不只四点,但为便利的缘故,为着目前使用的缘故,我只提起四点:
壹 认识神
约壹一章六节说,“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这节的意思是我们要认识神。在圣经里用光与黑暗作比喻时,前者是指好的,后者是指坏的。约翰一书中的黑暗,并非指黑暗的行为,乃是指住在黑暗的地点;并非指在黑暗中所行的事,乃是指住在黑暗的环境中。当一个人落在黑暗中,这指明他没有福音的光。比方说,我们这间房里的灯若关闭了,我们就坐在黑暗中,我们不能看清彼此的脸,我们对这房里的一切也是莫名其妙。同样的,我们说一个人在黑暗里,乃是说他在属灵的事上糊涂,不是指他一直作恶事或坏事,乃是指对神莫名其妙。
约壹一章五节、七节给我们看见,神就是光,并且住在光中,当我们在光中行,就彼此相交,神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然而,诗篇十八篇十一节说,神“以黑暗为藏身之处。”在旧约时,神乃是住在黑暗中,就是住在至圣所里。神成为被推想的神,并非被明白、被知道的神。好像这间房间的电灯熄灭时,我们对别人的相貌只能推想。旧约的人对神只能用推想,不能清楚的认识。神如果在黑暗中,祂赦不赦免我的罪,我不知道,祂爱不爱我,我也不知道,这乃是旧约。在新约里,这些我们都能知道,因为至圣所的幔子已经裂开了,光也照入了。我们不能说,外面有光,但门开了,光还不进入,没有这件事。神现在是启示出来了,祂从至圣所启示出来了,祂不再是隐藏的了。
我得救以前,对神常推想,今年想是这样,明年想是那样。那时我虽然不信,但曾对神祷告说,“天啊!你若不生我还好,你生了我,许多问题就产生了。这里有神,又有我,因为有神,我就有许多不便。”这乃是不信时的光景,我对神是莫名其妙的。有一位西国的朋友问我,旧约与新约有何分别。我就告诉他说,在旧约里,神是遮蔽的;在新约里,神已经在基督里显明出来了。在西乃山的神是隐闭的;但在福音书里的神,是我们可以摸着、可以认识的。
一个得救的人必须认识神,并且说得出神来。比方说,你认识我,当人问起我,你就不能只说我有眼有口,因为别人也有眼有口;你必须说得十分详细。我们认识神也是这样,我们对神不能莫名其妙。我们有神的生命,就有认识神的能力。我们必须作一个住在光中,行在光中的人,这样耶稣的血才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也就能认识神。人必须有启示,启示对一个基督徒关系甚大,启示使我们得以认识神。这是福音所带给我们的福分,这乃是重生之基督徒第一个功能,第一个表显,也是第一个证明。
贰 爱弟兄
神就是光,当我住在光中,就是说,我对神并不产生任何问题。此外,约壹三章十四节还说,人若爱弟兄,就知道自己是已经出死入生,已经得救了。今天人若要将背景、阶级、种族、门第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那是顶难的事。但对于我们这些基督徒并不会如此,因为我们不只是互相拍肩称同道,或互相施与一些东西,我们乃是心中能彼此相爱,里面有爱弟兄姊妹的心。许多人善于帮助同道,却不能爱人。但一个得救的人,有神的生命者,就有神的爱在他里面,他就能爱弟兄。
得救,就是得着神的生命,这乃是里面的事。凡神所生的,必能爱生他的神,也能彼此相爱。只要你知道某人是弟兄,你自然就能爱他。在火车上或船上,四周都是不信的人,如果你看见一个人拿出圣经来读,你不问、不理他是什么公会、派别的,你都会宝贝他,心好像要跳到口上来。这个爱弟兄的心,乃是在我们重生所得神的生命里;这个爱弟兄的心,乃是得救重生的表显,也是我们重生得救的证明。
叁 不一直犯罪
一个得救的人,他就不一直犯罪。你若不一直犯罪,就证明你乃是得救的人。这事是可以试验的。约壹二章二十九节说,“凡行公义之人都是祂所生的,”这是指没有犯罪的情形。神所生的,就行公义,他里面的生命,是要行公义的,这是神生命的性情。比方说,一块软木不会沉到水里,在普通的情况下这是对的,但在特别的情况下就不对了。你若用一吨石头压在上面,软木就会沉下去。这软木若能说话,它就会每秒钟都在那里抗议说,我原是在上面的,是石头把我压下去的。但即使软木沉下,仍然不能使软木成为沉木。当环境改变,压力没有了时,软木就会上浮。木头或许会沉下,但木头本身总是不沉的。石头就不一样,石头是自己会沉下去的,是无论如何都会沉下去的。如果有得救的弟兄姊妹犯罪,我仍说他乃是不犯罪的,因为他里面的性情已成为不犯罪的。他若犯罪,里面会有一种能力、一种性情,使他觉得难过。这乃是没有得救的人所没有的。
一位姊妹曾这样见证说,她信主前,说谎不脸红,是个说谎老手。信主后则不然,说谎时心蹦蹦跳,脸也会红,里面控告她说,说谎乃是罪。她里面有个东西,不让她说谎。不信的人不说谎,乃是定意要那样作;但基督徒不说谎,乃是本性,是里面的能力使之如此。世人乃顺性说谎,基督徒乃逆性说谎。这就是神所生我们的生命。你若决定说,我是基督徒,所以不该赌博、吸烟……,这样就很困难。你若靠着在你里面神的生命,这就是顶自然的。基督徒不是咬紧牙根不犯罪,乃是里面有能力使之不犯罪,乃是里面有不犯罪的性情。你若犯罪,这性情就使你难过,并反对你。这乃是基督的救恩,就是不靠己力抵挡罪,乃是靠神的性情胜过罪。我们所得的乃是不犯罪的生命,不一直犯罪乃是我们得救重生的第三个表显。
肆 有神的见证在心里
约壹五章十节告诉我们,神的见证在我们心里。我们有神的生命,不但圣经如此说,我们心里也有这样的见证。这不是外面的问题,乃是里面的问题。我们是神的儿女,不但圣灵在里面作见证,我们自己的灵也作见证。陈恪三弟兄称岳母为妈妈,与陈师母称自己的母亲为妈妈,味道不一样。陈弟兄是因着环境,随着妻子叫的。陈师母有儿子的灵,陈弟兄却没有。今天我们称神为父,是自然而甜美的,因为我们里面有神儿子的灵,神的见证就在我们心里。许多人祷告阿爸父,没有什么意思,不过是学人这样说,这些乃是教友的祷告。但所有真得救的人,都能从心里喊阿爸父。
约壹五章十三节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许多人读这节圣经太快,跳过了上文,上文是说,神的见证。人心里有了神的见证,自然就能知道自己有永生。有些人读约翰三章十六节,“信的人有永生,”读的时候,觉得好像自己有永生,晚上在床上想一想,又觉得没有永生,似乎所得的生命不是永远的。这是因为我们必须先有心里的见证,然后才知道自己有永生;先有神的儿子,然后才有生命。得救重生不是外面的事,不是知识的事,得救乃是真实得着神的儿子,而有神的生命。乃是神的见证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清楚我们是神所生的。
我们一得救,就能够认识神,就爱主里的弟兄姊妹,就不一直犯罪,也有神的见证在我们心里,证明我们是属神的。这些就是我们得救重生的表显,也是我们得救重生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