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时:一九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讲地:不详
关于知道神的旨意
问:如何知道神的旨意?
答:人可以从三方面来知道神的旨意。第一,有的人知道主的心思,这样的人可以直接的知道神的旨意。这是我们自己从神直接而得的知识。第二,一个信徒也许不一定能够绝对的、完全的知道神的旨意,乃是借着别人,才知道得更清楚、更完全。第三,也许神有一个旨意要告诉你,但是神不直接告诉你,却要完全借着别人来告诉你。但是那人必须先知道,神是要借着他来把神的旨意告诉你。就如同在往大马色路上的保罗,得救以后,他所当作的事,有亚拿尼亚来告诉他(徒九6)。
人与行为
问:保罗上耶路撒冷去的事,到底对不对?
答:如果说对,在推罗的门徒们,明说是被圣灵感动,劝保罗不要上耶路撒冷去。那么岂不是圣灵错了吗?若是说不对,那么保罗里面的引导是错了吗?(徒二十22~24)。而且亚拿尼亚也从主得着话说,“他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人面前,宣扬我的名。”(九15,二五26,二六1~2)。使徒行传由二十一章至二十八章,都是讲到保罗上耶路撒冷以后的事;若保罗错了,那么长的八章圣经也就错了。但也不能说门徒不对,因为圣经上的明文是说,他们是被圣灵感动(二一4),并非由于血气的冲动。
那么到底谁对谁错呢?门徒对保罗说话乃在圣灵之前,这是不对的。他们所预言的那件事也许是事实,也许是对的,也许保罗上耶路撒冷就会遭到危险。但问题是在这里:人本身在神面前的对与否,与作事的对与否,是两件事。人在神面前若是根本不对,就是作了一件好的事,在神面前也没有什么益处。人在神面前若是根本对了,就是作了一件事是错的,也不要紧(但你不要误会,这并非鼓励你去犯罪)。
亚伯拉罕、雅各、挪亚、大卫等,都失败过。亚伯拉罕作过许多的错事;罗得只作错一点。但罗得作错一点,神就很算数,对他非常厉害;亚伯拉罕错了不少,神却对付得轻些。神看重人的对错,远过于事情的对错。雅各因为人对,有时候所作的事虽然不对,仍蒙神的喜爱;以扫由于人不对,即使事情作对了,神仍不喜欢他。
人本身在神面前对不对,与所作的事情对不对,乃是两回事。尽管人可以批评亚伯拉罕,批评雅各这事那事错了,但是神爱他们。人是谈他们的行为,神是看他们这个人。主来到地上,一个病人还未医治,一篇道还未讲过,天上就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7)。”这乃是人的问题,不是行为的问题。
你对于一个人,也许能找出他许多错来,你所说的也许都对,但这个人却是神所喜悦的;反过来说,有的人所作的事也许都对,你找不出他有什么错来,他却是神所恨恶的。有的人可以站起来讲道,可以写书,但是只要那个人不对,他站起来就是可耻,他写书也是可耻。我这样说,并不是表示行为不要紧,乃是说人比行为重要。
我初得救时读旧约,有许多人是我所不能佩服的,在他们的历史中有许多犯罪的,但是神却看他们为好。若是要叫我们的行为比亚伯拉罕、雅各好,而且好得多,或者不难;但若是叫我们像亚伯拉罕,像雅各那样得神的喜悦,就真难了。有人在行为上能胜过亚伯拉罕,胜过大卫,甚至胜过约瑟,但是他却缺少那个性质,就是在神面前是个对的人。
从前我能批评许多人,是一个“高等评判家。”我还没有看到过一个人,是没有可批评之处的;但我知道我不一定能作得比他们好。据我所知道的,有四、五十个主所爱的人,我不知道我作基督徒作到死的时候,能不能像他们那样的蒙主所爱?那些人虽然有错,但他们的“人,”在神面前乃是对的。
我在外国的时候,有一次,两位姊妹和两位弟兄说到史百克弟兄的错。我听了约有一天的时候,一直觉得耳朵像个垃圾桶。后来我对他们说,“我正在寻找另一个够资格评论史百克弟兄的人。”因为他乃是一个根本上对的人。他的行为是另一件事,他这个人却是神所使用的。
有一位弟兄批评史百克弟兄说,“若是他不这样那样,我们早就请他上开西大会的讲台了。”我就问他:“第一,史百克弟兄不上开西大会的讲台,是谁的损失?乃是开西大会的损失,并非史百克弟兄的损失。第二,照我在开西大会所听过的讲道人来看,还没有一个人是够资格批评史百克弟兄的。”
在上海一些年轻的弟兄们,有的人错处很多,但是你觉得可以原谅他;有的人只错了一半,你就要对付他。因为前者,人是对的;后者,人是不对的。也许你以为在上海的长老们是很奇怪的。有的人作了一件错事,乃是偶然的,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并不是由于他的根本有错。有的人作事,不是那件事作坏了的问题,乃是那个人不对了,那个人有问题。没有犯罪的罗得,比不上有错、跌倒的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固然是跌倒了,却是跌在罗得的上面;罗得虽然是站着的,却还是站在亚伯拉罕的下面。人若不得神的喜悦,他的行为、工作就不能蒙神的悦纳。
有的人在聚会中站起来说话,弟兄姊妹就发愁,心里就说,“这个人又来了。”有的人站起来,弟兄姊妹就欢喜,就赞美,预备耳朵来听。有的人一站起来,你就知道这个人不对。
以扫吃了一碗红豆汤,是情有可原的事;因为他工作太忙,口渴,由田野回来累昏了。但在新约中就说,以扫乃是一个贪恋世俗的人(来十二16)。有人犯罪到百次,千次,仍是外面的,并不是身体系统中的东西;然而,有人犯罪,乃是身体系统中的。有人多病,如我母亲有十三种病,却不致死;但有人只有一种致命的病,一患即死了。以扫平日的行为固然是好,但他却是在黑暗中的人,他没有启示,也没有神的声音。雅各正好相反,他的行为虽然狡猾,不如以扫,但是他有启示,神也对他说话。有的人在神面前很灵巧的通得过,有的人就不能。求神怜悯我,使我能彻底的知道,我这个人在神面前对不对。
圣灵的工作与神的话
只有从深处出来的,才能影响到人的深处;只有在我们里面的圣灵,借着我们流出来的,才能摸着人。圣灵不仅要在说话的人里面作工,也要在听话的人里面作工。只有当圣灵在说话的人里面作工,且在听话的人里面作工时,神的话才能把光和生命带给人。当一个教会不在圣灵中,就还没有资格来听深的道,因为还不知道分别。只有由神来的启示,才能给人光与生命。有的教会,你去开一个奋兴会,很容易作。但是有的教会,你若不是有从神来的话,就不一定能摸着人,只能取悦人的耳朵,人的头脑。
十字架的拯救
许弟兄问:若有人在神面前乃是不对的,应如何蒙拯救?
答:有的人,无论对他详细的说,或是简略的说,都没有用处。因为他听过之后,仍是依然故我。就如对一个还未得救的人,你无论将救恩讲解得多好,他还是没有得救。我们要蒙拯救,首先总要清楚难处是什么。我们自己有多少难处,自己总得要知道。我死了,自己就不知道了;但是我若是活着的,自己就要知道自己的难处。清楚难处所在,乃是蒙拯救的第一步。人不喜欢将钥匙当作礼物送给别人,因为你不知道人家的锁是怎样的。就是送给他,也是不合式的。我们要对付人的难处,首先就要知道他的难处在那里。许多人的难处,基本上乃是一种理想的难处,乃因心思里没有得着真理的亮光。拯救的路就在于十字架。
我所说的十字架,不是一个教训,不是一个道理,乃是在我们生命里真实工作的十字架。十字架乃是借着光照或真理运行作工;十字架不仅是一件历史事实,十字架也不是一样道理,十字架乃是一件借着光照作工的实在的事。当十字架临到你里面时,它就是光,当它向你里面的黑暗照耀的时候,就叫你无处可逃,你也就看见了,你就得着真理;真理就叫你得拯救、得自由。这就是十字架。若是你只在你的心思里,知道十字架的道理,这是没有用的,这对于你的生命,不会生任何的果效。若是你在启示上看见了十字架,当你被摆在它上面时,你这个人就活不了了;因为十字架的意义,就是死。你若听了一篇道之后,还能活得下去,那篇道对你就不过是道理。真实的十字架会叫你受不了,非去对付不可。
十字架乃是在光中显其能力;十字架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临到你身上,十字架乃是一种光临到你身上。什么时候你天然的生命受不了,那时就是十字架发动的时候。我要说一百次一千次,光能杀死。十字架厉害的光能将你毁灭。你单单从圣经里知道这件事还不够,你必须在圣灵里,在你自己里面知道十字架的工作。比如罪这么简单的事,许多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问题不是你知道多少圣经的道理,问题乃在于你在自己里面知道多少真理,蒙到多少光照,进入多少实际。求神常用十字架的光照耀我们的深处,杀死我们身上从天然出来的,除去我们天然的能力、天然的智慧,使我们成为正确的人。
第一四一篇 主的话是灵与生命
讲时:一九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周)
讲地:上海哈同路
读经:
约翰福音六章六十三节:‘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神的话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另译)。
提摩太后书二章十五节:‘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开真理的话。’(另译)。
引言
或许很多人不需要我今天晚上所说的话,但我盼望这引导没有错,还是说一点关于主的话的事。
提后二章十五节给我们看见,作主工人的,要按着正意分开神的话。今天有很多人注意如何分开主的话,他们要知道圣经里一段话是用于犹太人,或是用于外邦人,是对基督徒说的,或是对罪人说的。今天人分开主的话,似乎多是为着这一特别的工作,就是要知道某段话是对那一班人说的。
分开灵与魂
但另一方面,希伯来四章十二节所说更重大的事,对许多人却不过是道理,知道那个东西,却没有看见那个东西。那一节说,神的话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你经历过这事么?神的话能刺入骨节与骨髓,也能分开魂与灵。你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么?人若问某件事是出于肉体或是出于圣灵,是出于自己或是出于神,这就表明他没有光。一个人若在光中就没有这些问题。人没有光乃是因为没有神的话来分开灵与魂。神首先不是要我们分开神的话,乃是要分开我们,我们自己要先受过对付;自己若没有受过对付,路就不能走多远,一个工人能否帮助别人,乃在乎灵与魂有否被分开。我们的灵与魂需要被分开,有这样的经历,才能作分开神话语的工作。
分开神的话
神的话有两个不同的范围,第一个范围是道理、神学的;第二个范围是生命、属灵的。这样分没有错,因为保罗说要分开神的话。但今天许多所谓的分开主的话是不对的,因为原则上错了。我们要知道,圣经对人的头脑是讲不清楚的,圣经也不是一读就明白的。神并不打算人能完全明白祂的话。神若要人完全明白,祂可以一条一条清楚写出来。但神不是那样写,却如以赛亚二十八章十节所说的:‘祂竟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许多时候我们读圣经,不过是把话归纳起来,下一个断案。其实我们连得救是怎么回事也不清楚,何况要明白神的话?神的话多半是这里讲一点,那里又讲一点,有时似乎是冲突的。如称义的道,我们以为保罗和雅各必须商量后再写。对于圣洁的道,有人因为争执,而生出许多不圣洁的事。许多人误会神的话,但神让人去误会。有些话约翰、彼得、保罗敢说,今天的人不敢说,因为怕人误会。由这些事实我们可以看见,如果没有归纳,神的话确实容易给人误会。
例如,在希伯来六章十节说,‘因为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作的工,和你们为祂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神没有详细注明是指着什么说的;倘若我写这节,定要注明是指着什么而言。圣经是神所默示的,神不像人那样完全说出,人又何必作神的谋士?罗马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四节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
圣经上有许多经文不能放在一起,即使神学家将这些经文放在一起,他们也不满意。你知道什么是得救、称义、成圣么?到底我们能认识神的话么?感谢神,神话语的道理,我们也许不明白,但我们所经历过的话,我们里面就顶清楚。比方有人问你是不是神的儿子,你或许写不出也讲不出,但你里面深处顶清楚。有人问你得救了么?称义了么?你外面不知道,但里面知道。你也许没有道理的知识,但你知道自己是神的儿子,是一个得救的人。
我们认识神的话,不在于支配神的话;这是认识圣经的道理。我们认识神的话,乃在于神的话在里面支配我们。神的话是为着属灵的、生命的认识;神的话不是为着肉体、心思的理解。若不凭着灵与生命来认识神的话,路就走错了。你可以去走神学家、解经家的路,却不能走生命的路。
生命的道
一位弟兄站起来说话时,他也许是认识道理,也许是认识生命。讲道理的人就不能不小心他的道理。有些人所说的,界限清楚,没有错误的危险,其中含有许多条理、断案、理由,这是神学的教训。今天讲道的人盼望讲得清楚,听道的人也盼望听得清楚。但属生命的道就不在乎断案、理由、条理、分段等等,乃在乎能分开灵与魂。
我们可以举一些例子来说明。慕安得烈写过一本关于圣洁的书,但没有断案,人读过以后,虽不知何为圣洁,却能得着帮助。宾路易师母、钱伯(Oswald Chamber)等,他们引经都不是很准确,但他们的道都能给人生命。也许有千百人引经能比他们好,但却没有圣灵的能力。有些人引用圣经很谨慎,留意那些经文是对罪人、基督徒或犹太人说的,但没有灵与生命;有些人没有给你整篇道理,但给你灵与生命。神学的特点是归纳神的话,并且带有注解,叫人不至误会。但圣经从来没有归纳的断案,如得救之道、成圣之道等;圣经也没有解释,却不怕人误会。圣经不是要人在头脑里认识神的话,乃是要人在灵里认识神的话。一条线是在思想里有所得着,另一条线乃是在灵与生命里有所得着。
我曾问和受恩教士,有没有一两本论十字架道理的书可以借阅。她回答说,有这样的书,但你现在的情形不能读,读也没有用。过了几天,我觉得忍不住,就在谈话中探出书名,后来获赠该书,立刻阅读。但读后一面得着帮助,另一面大失所望,因为该书不能解决我对十字架的问题。我那时以为该书若原原本本的写就好,但那些书不是这样写法。我的头脑总想把神学道理搞清楚,但神所要的给人的却是灵与生命。俞弟兄所译盖恩夫人的书,里面从来没有查经,但读过之后却能叫人得着帮助。读这些书,生命得着滋养;读知识的书,生命得不着滋养。我们作主的仆人,必须在生命方面多供应人,不是在道理上给人教训。
我不妨批评自己。‘属灵人’的出版是因外面的需要。按我自己是不配写这本书的。那时根据医生说,恐怕我只有数月的生命,我就想将我在神面前所得着的一点写出来(本来我要写一本最完全的圣经注解,要解人所不解或不能解、不愿解者)。现在我不再出版这本书。这并不是说‘属灵人’有错,但问题就在于它写得太好了,有神学,有断案,因而有些不属灵,这就是它的毛病。神所要的器皿乃是破碎的器皿,不是好看的器皿。神不愿一本书,一篇道如此详细,不需圣灵即可知道。因为神知道每本书每篇道,都有人的软弱在里面,因此需要圣灵在人里面引导他。
圣经有许多地方我们不懂,不要勉强去懂,就是懂也无多大用处。因为此书是培养你生命的,不是给你知识的。如得救之道,并不需要讲得完满;即使讲得完满,人也许并不得救。有人所知虽然不多,却知道自己是得救的。有人以为得救后,须知道罪根有没有拔除;但我知道在人里面有罪的律,我胜不过,我需要神生命的律,在我里面使我胜过罪的律。
主的话是灵与生命
今天神的话在许多人身上不过是神学的知识,并不是生命。然而主说,祂的话是灵、是生命。神的话乃是摸你的灵与生命,并非摸你的头脑,头脑即使弄不清楚,也不是大问题。我们听一篇道,读一本书,里面立刻知道是摸着灵与生命,或是摸着头脑。若听见的是知识,就是死的,里面就似乎格格不入;若是灵是生命,里面就平安稳妥。
基督徒越幼稚,断案就越多,但神在圣经中没有断案。要求在一切道理上清楚,是心思发达的表显。我们只需要原原本本的说,只用圣经的一段、一节、或数句话,只要能摸着人的灵与生命,不建立人的头脑,给人知识。这样,人会觉得舒畅,也会得着真实的帮助。
有一次我在伦敦,与一班外来的弟兄同听史百克讲道;后来我问他们有没有得着帮助,他们回答说,道理很好,但很多点并没有题到。这些人注重神学,不是要得生命的培养,乃是要得头脑的知识。但我们宁可不摸许多点,只摸一点,是能帮助人的,就有灵与生命的价值。只要一个大题中的一点能供应人的需要,就是好的。
神所需要的是一个软弱而需要神的人。真认识十字架的人,乃是一个软弱的人。求主使我不盼望讲一篇完全的道,写一本完全的书,免得拦阻圣灵的工作;不让我有人的智慧、天然的口才,使人盼望我讲。一个能讲好道的人,只达到人的头脑,这样的人是失败的。许多人因为道讲得太好,使人只看见讲道的人,却看不见神,听见人智慧的话,却听不见神的话。
起初我对讲道、写书有自定的标准,要求完整。有时主日讲道,心里还难过,因为未达我的标准。其实神所用的不是整篇道,不是全部的经文,神所用的也许只是一两句话。圣经说神的话是生命,所以你可以不理人误会;神既不怕人误会,你何必怕?神要负责任。想要在讲道上完全,乃是属肉体的。神不是给人心思的完全,乃是给人灵与生命的完全。许多时候你讲道给人听,人不懂,你觉得难过,事实上,渴慕的人得着,明白的人反得不着。再者,神的话是灵与生命,是为着分别人的灵与魂说的;人所说的若只是圣经知识,听后就觉得无益,觉得幼稚。
有一次我要对一位姊妹说话,事前我求主使我不说智慧的话,因为智慧的话只能使人的心思知道;我求主给我能发光的话。她来时,我对她说了很多,她仍不清楚。后来她忽然清楚了,就请我将那句帮助她的话再说一次,她想要记得那句话。我说我不知道是那一句话帮助了她。后来想起,重说一次,她就记下来。可见神的话与人有益,不在于人记得与否,乃在于灵与生命。许多人记得的话,反而对人无益;有许多记不得的话,反叫人得生命。
我们分开神的话,不是只将神的话一段一段的分开,乃是分开我们的灵与魂,如剑的分开,由表皮直至骨髓。许多时候神的话未经过头脑,就直到灵里。基督不是说,我的话是神学、道理、断案。许多人反对神学,反对道理,但不是我们这里说的一回事。我们乃是说,神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保罗对年少的提摩太说,要分开神的话。但唯有先被神分开的人,才能分开神的话。我们的圣经要将希伯来四章十二节放在提后二章十五节之前。愿神在我们里面向我们说话,使我们脱离道理、神学,真认识神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祷告:求主除去我们求知识的雄心,愿我们乐意伏在尘土中。求主使我们脱离圣经的表面,进入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