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召会行政中的监督与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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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提摩太前书三章一至十三节。

在提前三章一至十三节,保罗说到召会行政中的监督与执事。在一至七节他说到监督,在八至十三节说到执事。

壹 监督

一 渴望得监督的职分

在一节保罗说,“人若渴望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保罗开头就说,“这话是可信的。”这辞指明他所要说的非常重要。

在一节保罗说到监督的职分,在二节说到监督。监督的职分,原文由“在上面”,与“观看”所组成,因此是在上面观看,如同监督,指监督的功用。监督,原文由“在上面”,与“观看者”所组成,因此是监督者。地方召会中的监督就是长老(徒二十17,28)。这两个称呼指同样的人:长老,指成熟的人;监督,指长老的功用。第二世纪时,以格那提(Ignatius)教导,监督(主教)高过长老;这错误的教训带来主教、总主教、枢机主教及教皇的宗教组织。这教训也就是召会体制中主教治会系统的根源。宗教组织和系统,在神眼中都是可憎的。

在提前三章一节里保罗告诉我们,人若渴望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动机单纯的渴望,与动机不纯的野心不同。主盼望许多弟兄有这里所说的渴望。为着主的恢复,并为着众地方召会的建造,需要正确领头的人。因此,渴望得监督的职分不仅是正当的,也是可赞赏的。一面,我们定罪野心;另一面,我们宝贵许多弟兄渴望得监督职分的事实。有这种渴望的弟兄确实是羡慕善工。

二 监督的资格

1 无可指责

在二节保罗说,“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节制适度,清明自守,端正规矩,乐意待客,善于教导。”保罗首先提起无可指责的资格。这不是指在神眼中的完全,乃是指在人眼中无可指责的光景。作监督的必须有好名声。别人不该有说他坏话的理由。

2 一个妻子的丈夫

作监督的应当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这含示对肉体的约束,是对长老高度的要求。这保守长老过简单、纯洁的婚姻生活,不受复杂、混乱之婚姻的纠缠。

3 节制适度

作监督的应该节制适度。这里节制适度,意思是自制、适度。

4 清明自守

清明自守指理解事物,不仅敏锐而且谨慎。在提摩太前后书和提多书,保罗多次用清明自守这个辞。召会生活中所有的圣徒都需要在悟性上清明自守。众人必须有清明自守的美德。我们若有基督徒清明自守的美德,就会非常有鉴别力且满了见识。然而,我们会安静,不多话。多话的人不是清明自守的人。清明自守的人在悟性上敏锐,却说话审慎。

在基督徒的交通里,领会别人是非常重要的。若有人到你这里来交通,你不该说很多。反之,对方说话的时候,要听。然而,许多人有打断对方,说话太快的习惯。我们若要与别人有正确的交通,里面就需要像平静的湖水一样。然而,多言多语搅动湖水,并使湖水浑浊。

长老应当在召会生活一切积极的方面领头。他们应当在祷告和展现清明自守的美德上领头。一位弟兄若能在人与他交通的时候安静十五分钟,他就能符合这项资格作长老。任何人与长老说话,长老都该是平静、宁静的湖,澄清且透明。这是监督的一项资格。多言多语使弟兄失去作长老的资格。正确的长老乃是安静、沉静、悟性敏锐、并且非常有鉴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