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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

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  复兴报第十四期

读经:林后五章十四节:“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

基督的道成肉身,就是把所有的肉身都包括在祂里面。亚当一人的举动,如何可以代表所有人的举动,照样,基督一人的工作,也可以代表所有人的工作。我们必须看见基督是包括了人类,我们才会明白什么叫作救赎。亚当一人犯罪,就是古今所有的人犯罪,这是因为亚当是人类的元首,所有的人,都是从亚当而生的。照样,基督一人成义,就是古今所有的人成义,这也是因为基督是新人类的元首,所有的新人,都是从基督而生的。

希伯来七章记一桩事情,表明此意。使徒在这里是要表明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是比利未人的祭司职分更大,就说亚伯拉罕曾献上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同时受麦基洗德的祝福,所以麦基洗德是比利未人更大的。为什么呢?“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亚伯拉罕的身中(10)。”我们知道,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利未。利未是亚伯拉罕的曾孙,在亚伯拉罕献上十一,并受祝福的时候,利未还没出世,就是他的父、祖父,也还没出世。但是,圣经就以为亚伯拉罕献十一和受祝福,就是利未的献十一和受祝福。亚伯拉罕既是小于麦基洗德,利未就也必是小于麦基洗德了。这桩事情,叫我们明白,为什么亚当犯罪,就算为众人犯罪;基督受审,就算为众人都受审。因为亚当犯罪的时候,众人已经在亚当的身中;基督受审,所有得着重生的罪人的生命,那时也都在基督的身中。因此,基督为人的罪,受了审判,就算为所有信祂的人都受了审判;因此,所有信祂的人,就不必受审了。

新旧的战争

新旧的战争  复兴报第十四期

信徒重生以后,顶要紧的,就是当知道他从重生所得着的有多少,并他先天的秉赋还剩下多少。知道这些,才会叫他在灵程上一直进前。所以,我们要在这里说明人的肉体所包括的是什么,以及主耶稣在祂的救赎里如何对付肉体中的成分。换一句话说,就是信徒在重生时所得着的是什么。

罗马七章十四节说,“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十七、十八节说,“住在我里头的罪……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看这两节圣经,我们就知道肉体的成分,是分为“罪”与“我”的。这个罪,就是罪恶的能力;这个我,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己。信徒若要明白属灵的生活,就对于肉体的这个成分一点不能相混。

我们知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对付过我们肉体的罪。因此,圣经告诉我们说,“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罗六6)。”圣经对于罪恶的问题,没有一处叫我们去钉十字架,因为这是基督所成功的,并且是完全成功了,所以用不着人再去作什么。因此,圣经就叫我们应当算这件事是真的(罗六11),叫我们可以得着基督死的效力,使我们完全脱离罪的能力(罗六14)。

虽然圣经没有叫我们为着罪去钉十字架,但是圣经却告诉我们应当为着己去背十字架。主耶稣多次说,应当舍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祂。这是因为主在十字架上对付我们的罪,与对付我们的己不同。我们知道,主耶稣是在十字架上才为我们担罪的(以前并没有);但是,主耶稣是一生舍己的,并非到十字架时才舍己的。所以,信徒可以在一刻钟完全得胜罪;但是,他需要一生来舍己。

加拉太书把这两方面的肉体与信徒的关系说得顶清楚。一面它告诉我们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这意思就是,当人属基督耶稣的那一天,他的肉体就已经钉了。人如果没有受圣灵的教导,就以为说肉体没有了,因为肉体已经钉了。但是,在另一方面,圣经又告诉我们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五16~17)。”这里明明以为一个属基督耶稣的人,一个已经有圣灵住在他里头的人,还是有肉体的。不但还有肉体存在,并且是特别的有能力。这怎么说呢?这两段的圣经有冲突么?不。二十四节是特别注意肉体的罪方面,十七节是特别注意肉体的己方面。基督的十字架对付罪,圣灵借十字架对付己。基督借着十字架叫信徒完全脱离罪的能力,叫罪不再作主;基督借着圣灵住在信徒里面,使信徒天天胜过自己,完全顺服祂。胜罪是一件已经成功的事,胜己是一件天天正在成功的事。

信徒如果明白十字架完全的救法,就当他重生的时候,换一句话说,当他接受耶稣作救主的时候,就可以一面完全胜过罪恶,另一面得着一个新生命。所可惜的,就是许多的工人,并没有把神完全的救法摆在罪人面前,因此他只相信一半的救法,也只得着一半的救恩。罪赦免了,却没有能力不再犯罪。有的时候,救法是传得完全,却因信徒只想得着赦罪的恩典,而不诚心的要胜罪的能力,所以也就只能得着一半的救恩。

如果一个信徒在重生时,就相信完全的救法,而得着完全的救恩,就在他的基督徒生活里,少有对罪争战而失败的经历,而多有与己争战的经过。不过,这样的信徒顶少。我们虽然不敢说有多少,但是可以说是顶少的。更多的信徒,所得的是一半的救恩。所以他们的争战,几乎都是与罪的争战。并且也有的在才重生的时候,竟不知道什么叫作己的。

人还没有重生时候的经历,对于这个也是有关系的。许多人在未重生的时候,就早有行善的倾向(自然他们是没有能力的,是不能行善的);良心虽然是比较光明,行善的能力却是薄弱,争战就成为不可免的。世人所说的理欲之争,就是这个。当这等人听见完全的救法时,他们是很恳切的接受了胜罪的恩典,如同接受赦罪的恩典一样。另有一班人,在未信之先,良心是黑暗的,是罪大恶极的,从来没有怎样用力打算行善。当他听见完全救法的时候,就很天然的抓住赦免的恩典,而忽略了(不是拒绝了)胜罪的恩典。这一等人在重生之后,特别有与肉体的罪争战的经历。

为什么呢?因为人一重生,一得着新生命,这生命就要叫人离开肉体的掌权,来顺服它。神的生命是绝对的,它非得着完全的权柄不可。它一入人的灵里,就要叫人脱离他从前罪恶的主人,而完全顺服圣灵。但是罪在这人里面乃是根深柢固的,这人的意志虽然在一方面已经因着重生的生命而更新,然而因这意志是与罪与己联合的,所以在许多的时候,尚是倾向罪这一方面。因此,新生命和肉体就不免有极大的争战。因为这等人是顶多的,所以我要特别注意说到他们的经历。不过,我还要请读者记得,这样的与罪(与己有别)长久争战而失败,是不必需的。

肉体所要的,乃是完全的掌权。灵命所要的,也非完全掌权不可。肉体要人永久归服自己,灵命要人完全顺服圣灵。肉体和灵命在在都是不同。肉体的性质,乃是属乎首先的亚当;灵命的性质,乃是属乎末后的亚当。肉体的动机,乃是属地的;灵命的存心,乃是属天的。肉体凡事都是以己为中心,灵命凡事都是以基督为中心。它们既这样不同,人就难免于时时与肉体争战。肉体要引人犯罪,灵命要引人行义;所以自重生之后,信徒因不知基督完全的救法,里面就常常有这争战的经历。

少年的信徒,当他看见自己里面如此争战之后,他真是莫名其妙。有的就因此而灰心,以为自己真是太坏,没法进前。有的就因此而疑及自己重生的真假。岂知就是因为他们是重生的,所以有如此的争战。本来肉体掌权,没有丝毫的干涉,并且因为灵已经死了,所以虽然犯了许多的罪,也不觉得有罪。现在新生命来了,带着许多属天的性质、欲望、亮光、和意思。这新的亮光一进入人的里面,就显明出人本来是何等的污秽,何等的败坏。新的欲望就自然不愿长久败坏,长久污秽,就要按着神的意思去行。肉体自然要与灵命争战。这样的争战,就叫信徒觉得在他自己里面好像是有两个人:各有各的意见、与能力,彼此争胜。如果他们顺着灵命得胜了,他们就有许多的喜乐;如果肉体得胜了,就不免于自讼。这样的经历,就是证明他是已经重生的。

神的目的,并非要改造肉体,乃是要除灭肉体。神将祂的生命在重生时赐给人,就是要借着这个生命,除灭肉体的己。神所赐给人的生命,虽然是最有能力的,然而重生的人不过像婴孩一般,因为是才生的,尚是很软弱的,而肉体因掌权已久,权力非常之大;加之,还没有用信心去抓住神完全的救法;所以在这个时候,人虽然重生了,仍难免于属肉体。属肉体的意思,即尚为肉体所管理。并且最可怜的,就是信徒已经重生了,已经有天上的亮光照耀在他里面,知道肉体是可恶的,满心欲胜过它,但因力量微弱,故有所不能。这时真是流泪难过最多的时候。并且每一个重生的人,必定有新的愿望,要除灭罪恶,以叫神喜悦;然而意志又不能坚固,多被肉身所胜过,以致得胜时少,失败时多。此时怎能不痛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