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层—住在基督里

生命经历第三篇 奉献.mp3

我们以上所看过的,都是灵命第一层,就是“在基督里”的经历。现在我们要接着来看灵命第二层,就是“住在基督里”的经历。

“住在基督里”和“在基督里”是不同的。这两句话,虽然都是说到我们和基督生命的关系,但所指明的事是有分别的。“在基督里”,是指着我们有分并联合于基督的事实说的。“住在基督里”,是指着我们与基督相交,并享受基督的经历说的。

我们原是在亚当里,有分于亚当的。我们一接受主作救主,神就把我们从亚当里,迁到基督里,从此我们就是在基督里,有分于基督,而与基督联合的了。这就是我们生命经历的第一层,所以我们就称这一层作“在基督里”的一层。等我们得救以后,因着主爱的吸引,更要追求主,而有了奉献和各种的对付,我们就进入生命经历的第二层,开始实际的住在基督里,与基督相交,并享受基督,经历基督了。所以我们就把这第二层,称作“住在基督里”的一层。

有人把第一层称作“得救层”,把第二层称作“复兴层”。意思就是说,人在第一层,不过是仅仅得着主的救恩,蒙了圣灵的重生而已,至于别的生命经历,在他身上还是极其微弱馍糊,所以这一层只能称作“得救层”。到了第二层,人受到主爱的激励,就复兴起来,爱慕主,追求主,也就渐渐有了重生以后的各种生命经历了,所以这一层就称作“复兴层”。

我们将基督徒初期的生命经历,这样分作两层来说,乃是不得已的。按真理说,这两层是不该分,也是不能分的。我们若就着“在基督里”,和“住在基督里”,这分法来说,人一蒙拯救迁到基督里,就应该是住在基督里了。我们一有分于基督,联合于基督,有了在基督里的这个事实,就应该与基督相交,享受基督,而有住在基督里的经历。没有一个人迁到一间房子里,而不就住在那间房子里,并享用那间房子的。照样,人一在基督里,就该住在基督里,这两件事是紧接相连,几乎是同时发生的。所以“在基督里”和“住在基督里”只能算是一层。“住在基督里”才是第一层,“在基督里”不过是这第一层的开端而已。

我们若就着“得救层”与“复兴层”的分法来看,情形也是这样。得救层里的“重生”,按理也就是“复兴”。人原是活在神面前的,因着犯罪就死在罪中,也就是倒在罪中。现在因着主的拯救,就与主同活,也与主同起了。这就是重生,也就是复兴。所以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就该是一个复兴的人。如果一个人得救而不复兴,那就不能算是正常的,因为得救的中心,既是重生,也就是复兴。只有不够水准的得救,才没有复兴的情形;够水准的得救,不只是重生,也都是复兴。因此得救层,就是复兴层,也是不该分作两层的。

所以认真说,所说的灵命四层,实在只有三层,头两层只能算作一层。但许多人虽然得救了,却没有复兴的味道;虽然事实是在基督里了,却没有住在基督里的实际经历;还必须再蒙主的怜悯,得着主的吸引,起来爱主,追求主,跟从主,才显出复兴的光景,而开始享受基督,经历基督。因此,我们也就把基督徒起头这一段的生命经历,分作两层来说。

第三篇 奉献

—灵命经历第二层第一项—

第二层的生命经历,常是以奉献开头的。许多基督徒都是等到奉献了,才开始住在基督里,与基督相交,而享受基督,经历基督。所以可说,灵命第二层的第一个经历,乃是奉献。

照正常的情形说,得救与奉献,这两个经历,应该是紧紧相连的。一个得救的人,就该是一个奉献的人。一个人一得救了,就应该奉献给主。人若得救了,却没有奉献,这是很不正常的情形。我们福音的工作,必须作得强到一个地步,使人一得救就奉献才可以。

说到奉献这个经历,无论怎样讲,总不外乎五个大点,就是:奉献的根据,奉献的动机,奉献的意义,奉献的目的,和奉献的结果。这五个大点,可说包括了奉献所有的内容。所以我们现在就照着这五个大点,来看奉献这个经历。

壹 奉献的根据—神的买

奉献的第一个大点,就是奉献的根据。我们根据什么,必须把自己奉献给神?神又是根据什么,要我们奉献给祂?人无论作什么事,都需要有根据。比方我们去住别人的房子,是因为我们曾出了代价,把它租来了,或是买来了。这个租,这个买,就是我们住人房子的根据。又如债主向人讨债,是因为对方欠了他的债。这个欠债,就是他讨债的根据。我们的神,是最合法的神,是最按理行事的神,祂作事都是合法的,也都是有根据的。祂不能在宇宙中,来得一件祂所没有出过代价的东西;祂也不能向我们要求一件没有根据的事物。所以神要我们奉献给祂,也不能没有根据。在这件事上,祂有一个很厉害的根据,就是祂的买。祂已经把我们买来了,所以祂才要求我们把自己奉献给祂。

林前六章二十节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我们的奉献,就是根据神的这个买。比方说,你到福音书房去,看见那里摆着千百本的书,但是你一本都不能拿,因为你没有根据。假使你拿出十元买了其中的一本,你就能要求那本书归于你,属于你。你这个要求,乃是根据你那个买。奉献的根据,也是这样。为何神能要求我们奉献给祂?因为祂买了我们。有人以为说,我们奉献给神,是因为神造了我们。这是不对的。奉献不是根据神的创造,奉献乃是根据神的买。我们在出埃及十三章二节看见,逾越节过后,神就吩咐以色列人说,凡头生的都要分别为圣归给祂。这就是因为这些头生的,乃是祂藉着羊羔的死所救赎的,是祂用羊羔的血所买来的。买就是买那个主权。神把我们买来,祂就有了一个主权,也就是有了一个根据,要求我们归于祂,属于祂。所以奉献的根据,就是神的买。

神买我们不是用别的,乃是用祂爱子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彼前一19。)这宝血的代价是何等重大,所以才称作“重价”。(林前六20。)神就是用这宝血作重价,把我们买了来,要我们归于祂。

我们还要追问,神是把我们从那里买出来?有人以为说,神是把我们从撒但手下买出来,或是把我们从罪恶之下买出来,或是把我们从世界中买出来。这些说法,都是不合真理的。因为买,乃是承认原来的主权是合法的,所以也用合法的手续—买—来得着那个主权。撒但辖制我们,罪恶捆绑我们,世界霸占我们,都是非法的,神从来不承认这些是合法的,所以神不需要用代价把我们从撒但、罪恶、或世界之下买出来。撒但、罪恶、和世界,把我们非法的抢去了,掳去了,霸占了,神乃是藉着主在十字架上的拯救把我们救回来。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乃是救,不是买。

那么,到底神是从那里把我们买出来?加拉太四章五节说,“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这话给我们看见,神乃是把我们从律法以下赎出来,也就是把我们从律法以下买出来。为何神是把我们从律法以下买出来?因为我们犯罪堕落,不只是落到撒但、罪恶、和世界之下,而作了他们的俘虏,并且也是顶撞神的公义,触犯神的律法,而成为罪人了。我们既成了罪人,就落到神的律法之下,被这律法看管,被这律法扣住。神的律法这样把我们扣住,乃是完全公义合法的。所以神若要把我们从祂公义的律法以下释放出来,就非付出完全的代价,来满足祂律法的要求不可。这个代价,就是祂儿子为我们受死所流的宝血。这宝血既满足了祂律法的要求,就把我们从祂公义的律法以下赎出来,也就是把我们从祂的律法以下买出来了。所以从我们得着救赎那一天起,我们就脱离了律法的管辖,而不再在律法的权下了。从前我们是属于律法的,现在是属于神的了;从前我们的主权是在律法之下,现在是转到神的手中了。神就是根据这个主权的转移,来要求我们将自己奉献给祂。所以神在我们身上这个买来的主权,就是我们该奉献给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