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小组示范—约翰福音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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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那灵的工作终结于神性与人性的调和 十六5~33

a 子的去为着灵的来 5~7

b 那灵的工作 8~15

(一)使世人知罪自责 8~11

(问:8~11节启示那灵工作的第一方面,要为罪,为义,为审判,使世人知罪自责,是什么意思?)

1约16:8注1【罪是藉着亚当进来的,义是复活的基督,审判是为着撒但的,他是罪的创始者和源头。我们在亚当里从罪而生。要从罪里得释放,惟一的路就是信入神的儿子基督。我们若信入祂,祂就成了我们的义,我们也在祂里面得称义。我们若不为着在亚当里的罪悔改,并信入神的儿子基督,我们就要留在罪中,同受撒但所受的审判,直到永远。这些乃是福音的要点。那灵就是用这些点,使世人知罪自责。】

(二)将子带同父的丰满启示与信徒以荣耀子 12~15

(三)将父与子所有的传输给信徒 13

(问:12~15节启示那灵工作的第二和第三方面—作实际的灵,引导信徒进入一切的实际;要把要来的事宣示与门徒。是什么意思?)

1约16:13注1【那灵的工作,第一是使世人知罪自责,第二是作实际的灵,引导信徒进入一切的实际。这是叫子的一切所是、所有,对信徒成为实际。凡父的所是和所有,都具体化于子,凡子的所是和所有,都藉着那灵向信徒宣示为实际。这就是叫子与父同得荣耀。因此,这乃是三一神作到信徒里面,并与信徒调和。第三,那灵要宣示要来的事,这些事主要的是启示在启示录里。那灵三方面的工作,符合约翰三部分的著作:福音书、书信和启示录。】

c 子在复活里生为新生的孩子 16~24

(问:21节所说的妇人是指谁?所生的孩子又是指谁?妇人是如何生了孩子的?)

1约16:21注1【这里的生,就是徒十三33的生。成为肉体的基督,包括一切信祂的人,在祂的复活里生为神的儿子;(彼前一3;)祂就成为神的长子,一切信祂的人成为神的众子,作祂的弟兄,构成祂的召会,作祂的繁殖、扩增和身体,就是祂的丰满─彰显。】

2约16:21注2【在这比喻里,主指明门徒当时就像妇人在受生产之苦,而祂是那要在复活里出生的孩子。】

d 信徒纵受逼迫,在子里仍有平安 25~33

【本章思路】:

要领会约翰十六章,我们就必须记得主在前两章所论到的主要原则。头一个主要原则是主必须去,祂的去并不意味着祂要离开门徒。祂的去就是祂的来;祂正采取另一步而来。第二个主要原则是主经死而去,使祂在复活里作实际的灵回来。主的一切所是都能藉灵实化。第三个基本原则是相互的住处。藉着基督这实际的灵来到,祂就要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要住在祂里面。祂和我们,我们和祂,因而要成为一相互的住处。这样,三一神自己便与我们调和了。人性与神性,神性与人性,调和为一。这是约翰十四、十五这两章,也是十六章的中心和基本思想。这三章以不同角度来描述这个中心思想,十四章说到父家的许多住处,十五章说到子的葡萄树,而十六章说到那灵的孩子。

十六章5至7节说到子的去为着灵的来。子在肉体里去,子成为灵来,作另一位保惠师,子差遣保惠师,就是子作保惠师来。8至15节继续说到那灵来了,要在人身上有三方面的工作:第一是要为罪,为义,为审判,使世人知罪自责。第二是作实际的灵,引导信徒进入一切的实际。第三,那灵要来宣示要来的事,这些事主要的是启示在启示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