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时:一九三七年八月四日讲地:新加坡
读经:
罗马书四章二十五节:“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希伯来书九章二十二节:“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
出埃及记十二章十三节:“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
使徒行传十七章三十一节:“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祂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神工作的两方面
我们已经看见,神工作的需要到底是什么。我们看见神本来的目的,是要人得祂的生命;但是人堕落了,使神的工作变复杂了,今天神不只要把生命给人,还要补救解决那不能达到祂目的的东西。
所以神对我们的工作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补救,一方面是达到神的目的。补救就是把拦阻人的罪除去,达到目的就是把祂的生命赐给人。我们读圣经,就知道神这两样的工作,都是借着基督的死和复活来作的。主耶稣曾说,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太十二39,十六4)。约拿的神迹,就是死与复活。什么叫作神迹?神作的就是神迹。神除了死和复活之外,别无神迹。神一切的工作,都是集中于死和复活。为此,基督的死和复活有四方面:两方面是消极的,两方面是积极的。消极两方面的死和复活是为对付罪;积极两方面的死和复活是为叫人得神的生命。这四方面的死和复活,就是叫我们得救并达到神的目的。盼望在这几天的聚会中,弟兄姊妺能看见这四方面的死和复活的关系。今晚,为使我们能记清楚之故,只能提纲挈领的来看一点,好叫我们将来看下去时,能更清楚。
基督死与复活的四方面
基督的死与复活有四方面:第一,代替的死与复活;第二,带同的死与复活;第三,释放的死与复活;第四,拒绝的死与复活(就是克己的死与复活)。在圣经里,我们看见这四方面的死和复活是有分别的,是不一样的。假若你对这四方面的死和复活看不清楚,你的工作就要弄得一塌糊涂。
代替和带同的死和复活,是为对付罪;释放和克己的死和复活,是为对付生命。代替和带同是消极方面的;释放和克己乃是积极方面的,为要达到神的目的。在这里我们看见有“代替、”“带同、”“释放、”和“克己”四方面的死,以后还要再看四方面的复活。这四方面的死和复活就是这一次聚会所要说的。弟兄姊妹,你们别急,以为这四方面的死和复活难明白。你慢慢的看,就知道前两方面是为对付罪,后两方面是为达到神的目的。
在圣经里,头一方面的死称作血,第二方面称作钉十字架,第三方面称作肉,第四方面称作背十字架。圣经里面给我们看见有血、有钉十字架、有肉、有背十字架。这四方面就是基督工作的各方面。
血为消除人在神前的罪
今晚,我们先来看看血和复活,就是代死、代复活。当我们没有看见代死、代复活之先,让我们先明白罪的关系。我们已经知道罪是在神面前的。我们中国有一个字,就是罪辜的“辜。”什么是罪辜?就是我犯罪,我在神面前就有了辜。罪是我犯的,我一犯了罪,我在神面前就是个有辜的人。神要怎么办呢?神要赦罪,必须先审判罪;罪受了审判,然后才可消除。比方我在路上犯罪,警察把我抓去,送到法官那里。法官不会就放我走,我必须缴罚金,或是受监禁,然后才能走。
我们犯罪,神不能放我们过去,神按公义必须审判罪。但神要审判人,人没有办法应付,因为人不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神因着爱,就把我们所当还祂的代还了。本来人要还债,但神代还了。所以救赎就是神代替我们受审判,代替我们还债。这是出于神的爱,且是靠着基督的血。基督的血有什么用处?它与人无关,乃是在神前赎罪,以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血是洗良心,不是洗心
好多基督徒误会了,以为主的血是为着洗心。新旧约说到血有四百多次,但是从来没有说到血是为着洗心的。基督徒这样说,但圣经没有这样说,你看希奇不希奇呢?有一位弟兄说,希伯来九章十四节不是说基督的血能洗我们的心吗?但那一节圣经在原文并不是说洗心,乃是说洗良心。在圣经里,基督的血是洁净我们的良心,不是洗我们的心。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心就是我们的自己,就是我们的真我。真我是从亚当来的,在性质上是污秽的,怎么洗都洗不净。
圣经里称这个心为石心(结十一19,三六26)。石心怎么洗,都不能变作肉心。怎么办呢?神说,石心应当换去,换上肉心。所以重生不是洗净旧人,乃是除去旧人。你看泥人怎么洗都洗不净,越洗越脏,我们也是这样。所以圣经里从来没有说,血可以洗心,只说洗良心。
良心是什么呢?就是使你觉得平安不平安的。心是人的自己,人的“真我。”良心是感觉平安与否的部分。主的血洗净良心是什么意思?就是主的血在神前除去我们的罪,把我们在神前应当受的刑罚担负了。我们的罪因祂的血得赦了。我们相信主,知道罪已赦免了,知道主的血已在神前赎去我们的罪了,良心立即平安。本来良心有亏欠,想到罪和将来的审判即感不安。但知道主的血已经代赎了之后,良心立即平安。所以主血是洗去良心的亏欠,叫良心感到平安。良心既洗净,就不再觉得有罪。这完全是客观的,是在神前的事,与人完全没有关系。人不需要血,血是神所需要的,是神公义的要求。出埃及十二章十三节说,是神一看见血,就立即越过去。不是人看见血,是神看见。
弟兄姊妹,请你记得,血与人完全无关,血是在神前担负公义的审判。罪不除去,神的目的不能达到。人有罪,神不拯救是无法过去的。血完全是客观的,是神那边的事,人只是良心的平安与否而己。血是把人的罪案除去,把神前的罪涂抹去,其余的都是借着十字架的工作。所以圣经中说到血,都是指主说的。
只有主的血是可吃的
我在小吕宋时,有一位姊妹问我:“洪水时代不可吃血,律法时代也不可吃,到了新约使徒时代还是不可吃。三个时代都不可吃,这是为什么?”我们知道圣经里一共有四个时代。列祖和律法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国度的时代还没有来。在列祖时代神对挪亚说,不可吃血(创九4)。在律法时代神也对摩西说,不可吃血(利十七10~12)。到了使徒时代,神还是同样的说不能吃(徒十五20)。这是为什么?我问她,“你吃血不?”她说,“圣经里说不可吃血。我从来就不曾吃过。”我说,“那么下一次我就不敢和你一同擘饼了,因为你还没有得救,应该下火湖。”她说,“真的?我从来未曾吃过血。”我说,“我是吃过的。”等我说明我是怎样的吃过“血,”她就说,“那么我也是吃过的啊!”
弟兄姊妹,圣经里说不可吃血,但是有一个人站起来说,祂的血真是可喝的(约六55)。神的目的是叫我们只能吃一种的血。在天地间,只有这一种的血可以吃,意思是天地间只有这一种的救法,只有这一位的救主。只有这一种的血,在神面前才可以赎罪。假使你拒绝这一种的血,赎罪祭就再也没有了(来十26)。这种血不吃,别的血都不能吃。除了这位救主之外,天上地下再也没有别的救法了(徒四12)。感谢神!这血我们已经吃过。圣经禁止吃血,都是为叫我们只吃这血。请你记得,圣经一说到血,都是直接或间接的提到神公义的要求。只有耶稣的血能赎罪,能成功神救赎的工作,叫人在神前的罪因耶稣的血得以除去。
主复活是为着我们的称义
我们知道父神叫子流血,叫祂可以顶公义的赦免我们的罪。但是耶稣的血能洗罪,你怎么知道呢?祂在二千年前担当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你怎么知道神看这血已经够了呢?已经可以把你的罪赎去呢?已经可靠呢?假使神说不可以,你怎么办呢?假使神说,一个救主不够,需要两个才行。一次的流血不够,应当再来一次,那你怎么办呢?我们知道血是神的要求;是神公义的审判,叫主来流血;但你怎么知道这审判已经够了呢?已经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呢?感谢神,祂不只叫基督死,而且也叫祂从死里复活。复活就是神对基督之血的答覆。血献上给神,神就把复活送来。血是从人送到神前,复活是神接受了血以后,送下来给人的。
主说,我若被举起来(约十二32)。主是为谁被举起来呢?祂是为我们的罪被举起到神面前。神看祂的死够了,就叫祂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十七31)。圣经没有叫人信基督的死,而是叫人信祂的复活。请你把圣经多读几遍,便会清楚。今晚我好像在拿扫帚来扫东西。当你劝人信主时,常叫人相信主的死,靠主的血得救。但是圣经在何处叫人相信主的死,相信主流血作人的救主呢?我告诉你,好些人讲的道理是圣经里没有的。但你千万别告诉人说,倪先生叫你别信主的死,别信主的血可以赎罪。我的意思是说,圣经叫人信主,但不是叫人信主的死,而是叫人信主的复活(罗十9)。我们信主的复活,便可以称义。圣经叫人信主,不是信祂的死,乃是信祂的复活。
也许你感觉到我说得叫你糊涂不清。但是请你记得,血是在神前的事情。神看能否赎罪?神自己去管,我们不必管。因为神看血可以赎罪,才叫基督从死里复活。我们看见主已复活,就知道主的血真是可靠,可以免去我们的罪了,可以叫我们称义了(罗四25)。这一节圣经在希腊文的意思是平衡相对的。耶稣死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我们的称义。
主的复活是我们的罪已得赦免的凭据
现在我要考你们,耶稣是先被交付呢,还是我们先有罪?大概你们都知道,耶稣被交付是因人先有罪。那么下一句也是同样的意思。耶稣复活是为我们的称义。因我们被称义了,祂才复活。主的复活证明我们在神前已经得着了称义。赦免罪的凭据是因主的血,称义的凭据是因主的复活。
比方我欠唐先生一笔债,他去法庭告我,法官判我三个月的监禁。因为我无力偿还这债,杨先生是我的好友,但他也无力可以代我偿还,就替我代关代坐监。杨先生一关进去,我立即自由,但这不过是我的身体自由,我的心还是不自由,因我不知道他代关可以不可以。所以他在监一天,我的心也一天的不安。什么时候我的心才自由呢?就是要等到杨先生放出来,我的案件了结了,我的心才自由。杨先生的释放,就证明我的罪案已经结束了。不然法官为何放他走呢?
所以主在什么时候死,那个时候我们的罪就已经解决了。但是主死了之后,如果到今天还没有复活,我们就担心,不知道祂的血可否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圣经说,主死是为着神,主复活是为着我们。神怕人信主的死,心还不安,所以不只叫主死,而且叫祂从死里复活。我们看见祂已经复活,就证明我们的罪案已经了结了,不然神为什么把祂释放出来呢?所以神叫基督从死里复活,就是证明神对罪的审判已经够了,证明主的血已经满足了神的要求。
神接受基督的死,我们接受基督的复活。神没有叫人信基督的死,是叫人信基督的复活。基督的复活,证明祂的死已经够了;有了祂的复活,我们就可以称义了。保罗的话给我们看见说,耶稣被交付,是因我们有罪;耶稣复活,是因我们已经得着了称义。要显明我们得了称义,耶稣就不能不复活。耶稣是从人这边到神前去还债,祂已经把血给了神。
比方我欠唐弟兄的钱,一时不能还他,因我没有那么多的钱。怎么办呢?我就慢慢的把钱积蓄起来,把广东的钞票积了几十块,把上海的也积了几百块,把汕头、厦门、福州、英国、美国、安南、小吕宋,各地的钱都积了一些。后来计算差不多够还他了,我就拿去还他。我也不知道那些钱是否可用,也不管够了没有,我把所有的都拿去还他。我对他说,我算来这些钱和所欠你的差不多了,现在还你。你想我还钱的时候,是我担心的算呢?还是那个收钱的人担心的算?我告诉你,当然是收钱的人担心。他必定看看那些钱是否完全能用,数目足够了吗?我什么也不管,只等他写好收条,签了名,把收条给我,就走了。
耶稣的血能不能赎我们的罪,够不够赎我们的罪,我们也不必管,这是神的事,神自己去管。主的血在神前代替我们赎罪,把我们的罪债还神,主的复活就是神给人的收条。行传十七章三十一节给我们看见,复活就是神说,主的血可以赎罪了,所以才把复活当作收条给人。复活就是我们的罪已得了赦免的凭据。
朋友们!我们信主,信什么呢?就是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假使你怀疑你到底是否得救?请你看看收据。假使神说,你尚未称义,你就把复活的收据给祂看。你可以大摇大摆的对神说,我没有称义,你怎么把收据给我呢?我们知道主已经复活了,我们相信祂的复活,我们就已经得救了。这就是主死与复活,代替的两方面。这两方面都是客观的,与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本人一点也没有改变。这两方面完全是对付我们在神前的罪。我们已经得到赦免了吗?已经称义了吗?这些都是神的事,都是客观方面的。愿神祝福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