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生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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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不像许多人所以为的那么简单。当约翰写他的福音书时,他百分之百是在鸽子(那灵)的膏抹之下。因此,这卷福音书的结构很美妙。我们已经看见,一章乃是整本书的引言。虽然有些解经家说,约翰福音的引言只包括一章前十八节;但主已给我们看见,一章整章都是引言。这引言开始于已过的永远,结束于将来的永远。在已过的永远和将来的永远之间是时间的桥梁,其上有五件主要的事发生,要完成神永远的定旨。我们在上篇信息中已经清楚看见这点。约翰一章也是整本约翰福音的浓缩。事实上,它是整本圣经的浓缩。

约翰给我们这样一段包罗一切的引言之后,就陈明好几个事例说明生命的事。虽然耶稣在祂的门徒面前行了许多神迹(约二十30~31),但约翰只挑选了十二个来说明生命的事。他陈明九个事例,开始于三章尼哥底母的事例,结束于十一章拉撒路的复活。我们若加上变水为酒、洁净圣殿、以及洗脚的事,总共就有十二件事。你若将约翰福音的记载与别的福音书比较,你会发现别的福音书所包括的许多事,是约翰福音所没有的;约翰福音所记载的许多事,也是它们所没有的。比方说,马太、马可、路加,一点没有提到耶稣变水为酒的事。他们也没有提到主与尼哥底母谈论重生的事。不要以为这些差异是偶然的。不,每卷福音书都是那位神圣的作者仔细计划的。马太写他的福音书,有特别的目的,要证明耶稣是君王和基督。为着证明这点,马太在基督的一生中,挑选了一些事件和事例,说明耶稣是以色列的王,和神的基督。既然路加的目的是要显示耶稣是人类的救主,他就挑选了证明耶稣是救主的事例。比方说,浪子的故事是记载在路加福音里,不在马太、马可或约翰福音里。为什么这故事记载在路加福音里?因为这故事证明耶稣是救主。另一件只记载在路加福音里的事,就是十字架上的强盗求主在进入祂国的时候记念他(路二三39~42)。路加也告诉我们,主回答那临死的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三43)。马太、马可和约翰,都没有给我们这样的记载。同样的原则,约翰所记载的一切事例,都证明基督是生命,应付我们的需要。基于这个原则,我们必须看见变水为酒的事件(约二1~11),不仅是一个故事的记述,乃有属灵的意思,带有特别的意义。现在我们需要找出这件事的属灵意义。

壹 生命的原则——变死亡为生命

我初次听见耶稣变水为酒的故事时,并不知道这事件背后的意义。以后我才领会这不仅是故事,更是主耶稣所完成的事,以立定生命的原则。什么是生命的原则?生命的原则乃是变死亡为生命。在三至十一章所记载的九件事例中,每一事例的原则都是变死亡为生命。这在拉撒路的事例上特别清楚。拉撒路死了,埋葬四天了,甚至都臭了。他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满了死亡。在他这人的每一层,每一角落,都只有死。十一章的记载告诉我们,当主耶稣知道拉撒路病了,祂并没有就去看他。祂一直等到他满了死亡,等到他死了,且埋葬了,然后才来,使他从死人中复活。我们若将生命的原则应用在这事例上,我们就看见耶稣变死亡为生命。

这原则不只应用在拉撒路这么一个事例上,也应用在尼哥底母这头一个事例上。你以为尼哥底母不是满了死亡的人吗?因为他满了死亡,所以主告诉他说,他需要重生,好得着永远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约三3,5~6)。就一面说,尼哥底母是活的,但在神眼中他是活的死人。在神眼中,尼哥底母是死的,他也需要将死亡变为生命。尼哥底母甚至不知道他是有罪的,更不知道他是死的。然而在神眼中,他是有罪的,像蛇一样,并且是死的。像这样的一个人,他需要将死亡变为生命。

这对四章的撒玛利亚妇人也是一样。撒玛利亚妇人是干渴的,干渴乃是死亡的征兆。当你渴的时候,那就是说你快要死了。你干渴的事实指明在你里面有死的元素。只有主耶稣能解这渴。解渴的意思就是变死亡为生命。约翰所记载的每一事例都是如此。每一件事都说明了变水为酒这件事所立定的原则——变死亡为生命。

一 耶稣在复活里,在人生的享乐中临到软弱、脆弱的人

现在我们需要来看,耶稣在复活里临到软弱、脆弱的人。也许有人问说,“耶稣尚未被钉十字架,怎么可能在复活里来临?这样说是把事情寓意化了。”不错,变水为酒的整个故事就是一个寓言,我们需要把这故事的每一部分都寓意化。

1 “第三日”表征在复活里

这神迹是在“第三日完成的。”(约二1)。“第三日”表征复活的日子。在约翰一章,“次日”用了三次,在二十九节、三十五节和四十三节。为什么一章三次说“次日,”然后在二章一节说“第三日”?事实上,二章的“第三日”不该称为第三日,而该称为第五日。也许你该去与约翰理论说,“约翰弟兄,你写错了。你说过三次次日,因此二章一节所说的那天该是第五日。”约翰就要回答说,“亲爱的弟兄,这就是为什么我在一章不说「第二日、」 「第三日、」「第四日,」而将每一天都称为「次日,」 一直等到二章的那一天才称为「第三日。」”在一章的每一个“次日”所发生的事,都不是在复活里。

让我们来看一章的三个“次日。”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向他走来,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约一29)。那是在复活里吗?当然不是。你怎能说那是在复活里?“再次日,约翰同他两个门徒又站在那里。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神的羔羊!”(约一35~36)。虽然这件事发生在第二个次日,却不是发生在“第三日。”第三个“次日”是在四十三节:“又次日,耶稣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见腓力,就对他说,跟从我。”这不是发生在“第三日,”因为“第三日”是复活的日子。 一章所提起的事没有一件发生在“第三日,”就是在复活里。只有当我们来到二章变水为酒的事,我们才看见提起“第三日。”

2 “迦拿,”芦苇之地,象征软弱、脆弱之人的地方

我们怎么知道,在约翰二章耶稣是临到软弱、脆弱的人?乃是凭着祂去迦拿的事实;“迦拿”原文意芦苇。在圣经里,芦苇象征脆弱的人。以赛亚和马太都说,我们软弱的人是主不会折断的芦苇(赛四二3,太十二20)。在马太十一章七节,主讲到施浸者约翰时,问犹太人说,他们出到旷野去是要看被风吹动的芦苇么。当然施浸者约翰不是这样一个软弱、脆弱,能被风吹动的人。因此,迦拿这芦苇之地,象征地。整个世界都是迦拿,满了软弱、脆弱的人,主就是临到这样的人。主来到迦拿,表征祂来到满了软弱、脆弱之人的世界。虽然这地的人像芦苇一样软弱、脆弱,可是主在复活里临到他们。

3 “加利利,”被人藐视的地方

耶稣在约翰二章所赴的婚筵是在加利利的迦拿。加利利是被人藐视的地方(约七52)。加利利这被藐视的地方,象征世界低下卑贱的情况。

4 婚姻表征人生命的延续,婚筵表征人生的享受

我们必须将婚姻与婚筵寓意化。婚姻之于人生是非常重要而根本的,因为没有婚姻,人的生命就受到了阻碍。你若取消婚姻,你就了结了人的生命。婚姻表征人生命的延续。婚筵表征什么?乃是表征人生的享受与快乐。在地上没有一种场合比婚筵更快乐。你曾见过人在婚筵中恸哭吗?如果你在婚筵中这样哭,那你真是无礼,没有教养。反之,人参加葬礼是不许快乐的,但是参加婚礼却必须快乐。按照人类文化,结婚是一件快乐的事。

5 酒指人的生命,象征这享受的基本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