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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己死,在经历上,是比向罪死更深、更进一步的。普通神的儿女所最注重的,就是胜过罪。他们深深受罪的害,他们知道他们犯罪之后,如何叫他们自己的重生生命忧愁罪的可恶,和罪的苦况,他们已尝了不少。所以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得胜过罪,叫他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此,他们得着亮光之后,知道如何与主同死,算自己向罪死,他们就靠着圣灵的能力,确实去算,让圣灵将十字架的成功彰显在他们的心里和身上。然而在这里常有一个欠缺,就是他们既有了这个胜罪的经历,就以为这是最高的生命,除此以外,已无再上的了。他们太注意他们的罪,所以一能胜算就以为足了。不错,我们应当注意我们的罪,信徒不应当忽略他的罪,胜罪是一切义行的根基,也是基督人生活的启轫。罪若尚作我们的王,我们就不能盼望在灵性上有何种的进步。然而,这不是说,胜罪之后就可故步自封,画地为界,不再前进了。须知这是信徒消极更新的头一步,前程尚是远大,不要以为此外别无进境了。胜罪之后,有一个问题摆在信徒面前,就是如何胜‘己’?
信徒多多误会‘己’字的实意。有的信徒把‘己’和‘罪’混在一起。他们以为‘己’就是罪,所以应当叫它死。自然己和罪,是有许多的关系,然而,究竟不就是罪。他们用自己量罪的程度,测量一切外面行为,凡自己所看为不对者,就定之为罪,以为如此的己,如此的罪母,应当钉死。殊不知己虽是恶,然而己益非全恶者。罪母所发出者都是罪,都是坏的、污秽的,罪母借着己所发出来的,自然没有良善的;然而,己有时所发出来的,在人的眼光(程度)看是很好、很不错,顶道德的、极仁义的。如果照着我们量罪的程度去量己,就我们必定去己之恶者,而留其善(在人的眼光看)者。因为信徒不知己的根源,不知它能发出人神之所谓恶的,也能发出人之所谓善的。所以就仍居在‘己’的界限之内,而不享受神完全丰富的生命。撒但是顶诡诈的,他隐藏这个事实,留信徒们在黑暗里,叫他们知足于他们胜罪的经历,而不寻求再上者─胜己的经历。
己的生命,就是天然的生命;我们天然生命受亚当堕落的影响,变成非常败坏,因亚当堕落,人类有了罪性,此罪性就紧织在我们的天然生命里─己。我们的己就是我们的‘自我,’就是合成我们个人的人格的,换句话说,这就是我们的魂。罪性既如此的与己亲密,所以在它们的工作─犯罪─中,好像是很难分彼此的。它们既如此的联合,所以罪母一发动,己就赞成,就执行,人外面的罪就犯成了。
然而,我们也不能把罪和己分得太清楚。在未信之人的身上,已好像是与罪联合一起,大有难解难分之势。本来是己主动而犯罪。因为罪的能力是这样的大,所以罪影响己,辖管己,压制己,叫它出主意去犯罪。己自己受了亚当堕落的波及,早已是腐败不堪的,所以与罪气味相投,益无些须的龃龉。虽然有时,良心有了细微的责备,然而,这不过是昙花泡影,一现就无的。因为罪和己是这样的和合,所以在未重生的人身上,罪和己是很相混的。对于他们,罪就是‘己’成肉身。对于他们,己就是堕落人生的诸恶;就是人类罪况中,罪恶的根、干与枝叶;它不只是罪的发源地,它简直就是罪的原生命。他们的罪就是己,己就是罪。人蒙重生之后,在他基督人生活最初的层次里,他尚有一种‘罪’‘己’难分的经历。后来,他得着神的恩越大,十字架的工夫和圣灵的能力越显在他的里面时,罪与己就渐渐分析出来。在基督人生命中途的时候,神的儿女就能分别什么是罪,什么是己。已经得着罗马六章十一节经历的人,就常见得,罪虽胜过,已尚未胜。在生命很高深的信徒去看,胜罪好像是容易的,胜己是极乎其难。信徒一有完全胜己的经历,就有使徒那样的生命了。
己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己就是我们的人格,和人格所包括的一切。从己生出我们个人的意见、气味、思想、爱慕、偏倚、好恶等等。己的生命,就是使自己活着的能力。我们应当记得,己就是我们的自己,它所好所恶的,它的生命,就是我们自己天然行善作工的能力。己是一个生命,因为它在未死己信徒的身上是活着的,在死己信徒的身上,是常欲活起来的。己的生命,就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生命。
信徒接受了十字架对付罪的方面之后,罪的身体就瘫痪如死,不能活动。然而己的生命,尚未受着注意,所以就仍然活着。此时这个己的生命,好像亚当未堕落的生命。不是属灵,因为没有生命树果变化它;不是属肉身,因为尚未犯罪;乃是属于己,所以欲犯罪就犯罪,欲属灵就属灵。信徒此时的生命,与此是很相像的。不是属灵,因为他的灵尚未自由,尚未得着神更高生命的生活。不是属肉身,因为已经接受了十字架的成功,向罪算自己死了。他是属己的、属魂的、属天然的、尚未变化的,若不谨慎,往下坠,就要沾染肉身的罪。若更进前支取十字架的成功,就完全属灵。不过,信徒若停止在属己的境界中,是多多跌下来,不时成为属肉身的。
此时,信徒是处在基督人生活最易受危险的一层。一方面应当防备下坠,一方面应当打算有实行的义行。其危险就是借着己力行善。这不一定是明显的,有时是很暗、很隐藏的,神有时须用许多年日,才能叫信徒知道他是属己的,借己力行神旨!
己所包容的是非常之大,我们的意志、刺激、爱情、智力,都是属它的范围。已就是我们的自我。我们生活的能力,就是己的生命。己就是魂,一种的机关。己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一种主动这机关的能力。人尚属己的时候,己的生命,就赐与他的各部分─意志、刺激、爱情、智力等等;以能力─它自己的能力─使它们行善、作工。它的意志,很有力量抵挡外来的试探;它的刺激,很有快乐的感觉,以为神的同在是极乎亲近的;它的爱情对主,是极乎深挚的;它的智力,叫他想出许多圣经妙道,和许多为神作工的法子。但是,这些到底是己作的,不是神的灵命作的。并且在这时,神常常特别的施恩给信徒,叫他有许多奇妙的恩赐,要使他因见神有这样的恩赐,就完全离弃自己去跟从神。然而,在经历上,信徒所作的和神所打算的,是完全相反的。他不特不完全归神,并且利用这些恩赐,以为己用;这些恩赐变作他的‘己’的续命汤。神当用许多年日和工夫,才能叫他弃己完全归祂。
神使信徒深知己的可恶之后,他就愿意把己交于死地。但死己的法子是怎样呢?无他,十字架。十字架与己关系的圣经,我们应当读两段才能明白。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九23)。
加拉太二章二十节所说的,是一次成功的。我们既知我们的己当死之后,我们就当专专一一的,用相信的心,承认‘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字在原文作‘以各’─自我─己。死己的法子,除了十字架以外,别的真是没有的。‘与基督’三字,也是我们所当注意的。己的钉死,并不是信徒个人单独行为。信徒并不是孤孤单单借着自己的能力,将自己钉在十字架上。己的钉死,乃是‘与基督’联合共同的。这不是说,我们帮助基督,将己钉在十字架上,乃是基督已经替我成就了这件事,我现在承认相信其为真而已。这里是以基督为主体的,所以才说,‘我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并不说,‘基督与我同钉十字架。’不是因为我欲死己,所以基督来伴我;乃是基督死时将我们众人的‘以各’─自我─都带到十字架上,都钉在那里。所以我现在不是重新去钉,不过承认其为事实而已。‘已经’二字,表明此事是个事实,并非一种理想。死己这种生命,是可能的、实在的、达得到的。从前的使徒‘已经’得着了,他们的己‘已经’实验过了,所以我们也有得着这种生命的可能。不过我们应当记得:这是一个‘同钉,’不是一个独钉。我们离了主,就不能作什么。靠着己力,欲钉死己,是永无之事,永作不到的。若非在主的死里面和祂联合,我们是永不会死的。基督独一的在祂的死里面,带领着一切旧造的,无论是其中的任何一部,都到十字架上。我们若要在主的法子外,另立法子;在主的成功外,另外打算成功;不特是愚昧,且是费事。所以我们没有别的,就是用充足的信心,来到主的面前,承认主所成功的,就是我们的;然后求圣灵将主十字架的工夫,作工于我们里面,而表显出来。
我们就是到神的面前,斥责我们的己,奉献一切给祂。将我们己的生命所包含的,借着主的灵,将它交与死。我们应当对神说,‘从今之后不再是我自己,不再是我自己的爱好、意见、趣味、成见,我将这一切都交于十字架上。我从今天起,单单照你的旨意而活;主啊,是你…不是我。’我们应当这样的顺服主,将我们所有的都交与死。但是,这并不是说,从今之后我们就把‘己’除灭了。己是不能除灭的,也是不可除灭的。己是永远存在的。这样,为什么缘故,又说把己钉在十字架上呢?在这里我们应当知道一件要事,就是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一个属灵生命的问题,这种问题注重在灵性方面的经历,过于文字上的通顺─说得过去。有许多的事,放在文字里好像是自相矛盾的,一点都不能通融;然而,在灵性生活上,却是十分和合,没有什么艰难、龃龉的地方,在此亦然,按着文字去看,好像己已经死了,怎么又不灭绝呢?殊不知这里的死字,是灵性上的一种经历程序。已死的意思,不是说,从此之后,就没有己了;乃是说,此后己顺服神,不再让己所好恶的,站在上位,让十字架钉死,停止它一切自私的行为和意思。不让己的生命,再来利用己意,即己生命的生活死了,再没有己的生命和生活,不过躯壳的己尚在。按‘己’所包容的,有意志、刺激、智力等等,并不是说,我们相信我们的己,与基督同钉之后,就取消了我们的意志、刺激、智力等等。断没有人因信与主同钉,连叫他能成为人的几个机关都除灭了。与主同死不过是说,不再让己作主,不再顺从它的意思、刺激、思想去行。不再有己的生命,乃是让主的灵掌管己所包容的一切,叫它们服从里面的神的生命。己若一刻不死,己就一刻不能服从圣灵,一离开十字架,己就依然故我;信徒无力、无法,可以自制,加拉太二章二十节对于这点,发出不少的亮光。‘我(己)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如今在肉身活着。’这里所说的,岂不正明白?保罗在头一句,明说他的己已钉十字架;然而,在第二句,他岂不是说,他的己还存在么?所以钉己的意义,不是指着灭己而言,乃是指着停止己的行为,让主作主而言,这是顶明白的。
上面所说的是一次就完成了。我们是否只用一次信己与基督同钉,就已经够了?一劳永逸能么?这就引到我们第二节的圣经:‘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九23)。这节圣经,说出我们所应当作的三件事,究竟不是三件事,只是一件事,分作三段而已。头一段就是舍己。舍的意思,就是厌弃、不顾、不理、不承认其要求。舍己的意思,就是不让它作主。这步工夫,是专一的行为。就是专专一一的,相信‘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要保守这一段的工夫,就当实行第二步的工夫:‘天天’背十字架。意思就是:既经一次甘愿将己交在十字架上,不让它作主,就当天天继续的舍己。舍己,是应当‘天天’的,毫无间断的。舍己这件事,绝不是可以一劳永逸的。主必要赐给我们以一个天天的十字架,叫我们天天背。己是非常儆醒的;利用己的撒但,也是不疲倦的。己在每时每刻,都寻找机会要复辟;如果稍有可寻之机,它必不轻轻放过。所以天天背十字架,是非常要紧的。信徒们的儆醒,就是在此。我们应当‘天天’─时时刻刻─背起主所赐给我们的十字架,不间断的承认主的十字架,就是我们的十字架,不为自己留地位,也不许它有地位。第三步就是跟从主,这就是积极的,以主为主,完全遵行主旨,致己无发展的机会和可能。这三步工夫,都是以主的十字架为中心,为根源,头一步是消极的─舍己;第二步是消极中的积极─背十字架;第三步是积极的─跟从主。
这两处圣经的教训,是不应当分开的。我们把它们合起来看,合起来遵行,就叫我们常有胜己的经历。不过我们应当让圣灵自己作工,将十字架所成就的工夫,成就在我们里面。
我们常常以为我们自己所有坏的、污秽的、罪恶的、属乎撒但的,我都很甘愿把它们一起都交给基督,与祂同钉在十字架上。己的不好,我们很愿除。然而,我们常有一个毛病,我们以为我们己的好处,应当把它留下。我们的己,在神的面前,以神的眼光看,是败坏不堪的,是深受亚当堕落影响的。据神看来,祂不能医治我们己的生命,祂不能把它弥补一下,除了把它和基督一同钉在十字架上之外,并没有别的法子。然而,我们世人,什么都肯除去,自己的金钱和时间也是很肯牺牲的,唯有叫我们舍己,把它钉死,就觉得太难了。我们总是以为我们的己,不一定都是恶的,这是人的眼光所观察的。自然人不一定都是有心留下他己之善的,不过他在无意中‘不注意时,’留下其己之善者,而交其恶者于死地。殊不知己不是全死,就是全活。若己之善者,尚是活着,则己之恶者,难保其已死。所以在这里,信徒有一个严肃的功课当学,就是愿意将己之善者,及己之恶者,一概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许多人的己,天然─生来如此,是很诚实的,有的是很忍耐的,有的是很有爱心的…这些人很不容易把他们的全己都交与死。他们不期然而然的,把他的诚实、忍耐、爱心留下来,而让其他不对的地方与主同钉。这些信徒必须受神的教训,使他们知道自己靠不住,然后才肯顺服。这一点,我们能在彼得身上得着一个教训。当他还没有基督的死、复活、和圣灵充满之前,他确实知道他自己爱主的心是不错的,然而,到底他‘愿与主同死’的应许,有没有履行?他的失败,就是完全倚着他自己,以自己的长处为倚赖,他尚不自知哩;究竟己是很不容易知的,我们应当信神对我们的己的估价,而将己交在十字架上。
我们若看神对世人的定评,就更知此事之实。神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按着世人的看法,岂真没有么?照世人的眼光,义人真是不少咧!不过神之所以为无者,是以为他们的义都是按着自己作的。这个己是深受亚当天性栽培的。‘咸水里也不能发出甜水来。’(雅三12)。所以他们都是有人所看是好的义,然而,‘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罗十3)。所以自义的人,并非义人,也是应当沉沦的罪人。得着主耶稣的全我的人,才是义人。
我们可以再看一个地方,讲论我们己生命的好处应当死却,以得佳果。那里,它注重己的生命过于己的本身。
‘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这一句话,主也是指着信祂的人说的;所以祂用这一句话呼召人。‘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26)。主说了这句话之后,祂并不留我们在黑暗里面,祂就连接讲解说,‘爱惜自己生命(原文,属魂的)’的,就失丧生命(在永世里,没有果子─子粒);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原文,属魂的)的,就要保守(不至无果)生命到永生(原文,属灵生命)。’这里的教训就是应当死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