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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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士师记十三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十四章六节,十九节,十五章十四节,十六章二十八至三十节,路得记一章十六至十七节,二十至二十一节,二章十至十六节,三章一节,七至十三节,四章九至十五节。
在本篇关于路得记的结语中,我有负担说到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里一个非常重要的点。
神在能力之灵里的行动,与神在生命之灵里的行动
这个重要的点,就是这几卷书给我们看见一幅图画的两面。一面是关于神在祂经纶之灵,就是能力之灵里的行动;另一面是关于神在祂素质之灵,就是生命之灵里的行动。在一切士师身上,甚至在约书亚和迦勒身上,我们只能看见神在能力里的工作和行动。在约书亚记和士师记里,很难找着一点神在祂生命里的行动。
叁孙是典型的例证
参孙是在能力之灵里行动,却不在生命之灵里行动的典型例证。参孙非常有能力,甚至在他死的时候也是如此(士十六28~30),但在他身上我们看不见任何生命。不错,他是拿细耳人,留长头发以表征他服从神作他的头,不喝酒,也不吃不洁的食物。然而,这不过是他遵守神圣的规条,并不指明他有任何神圣的生命。参孙虽然是拿细耳人,却不知道如何约束他肉体的情欲。性这件事对他是很大的绊脚石,在圣地神的圣民中间,在外邦人中间,他都放纵情欲。这表明他不是一个在生命里的人。
不但如此,参孙这最后一位士师的记载,就是众士师总结的记载,指明整个士师的情形终结于运用能力,而没有任何生命。很难领会一个拿细耳人,怎会这样属肉体。他满了能力,也满了情欲。在他的事例中,这两件事是并行的。
这幅图画答复我多年来的一个问题。好些灵恩派的传道人很鲁莽,对他们肉体的情欲没有任何的约束或管制;但同时他们在传讲上真的有能力。一面,他们很有能力的传讲关于神的儿子基督是我们救主的基要福音;另一面,他们活在淫乱里。我知道在中国和美国有好些这样的例子。长久以来,我无法明白怎会有这样的情形。现在我领悟,这些传道人就是今日的参孙。耶和华的灵降在参孙身上(士十三25,十四6,19);毫无疑问,他有神真正的能力。然而,他和许多士师,对他们的放纵情欲没有管制,如基甸从许多妻子生了七十二个儿子(八30~31,九5);睚珥有三十个儿子(十3~4);以比赞有三十个儿子,三十个女儿,又从外乡给他众子娶了三十个女子(十二8~9);押顿有四十个儿子,三十个孙子(13~14)。
路得记是一卷生命的书
相反的,路得记不是一卷能力的书,乃是一卷生命的书。
拿俄米的榜样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被神惩罚,因为他没有照着神永远的经纶而活。他没有犯淫乱;似乎他只犯了一点小错,就是离开圣地。但他因着饥荒离开美地时,神就进来对付他,留下一无所有的妻子和两个儿妇,她们都是没有孩子的寡妇。我信以利米勒往摩押去以前,将他一切的财产,包括他两个儿子的产业,都典当了。至终,拿俄米这个寡妇,带着作寡妇的儿妇,一无所有的从摩押地回来。然而,拿俄米没有背叛神的对付。反之,她承认神不但对付她丈夫,也对付她;她说,“全足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满满的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的回来。”(得一20下~21上)。从她的说话里我们能看见,她是个敬虔的妇人。她相信神,尊重神,并敬畏神。
拿俄米回到圣地时,就回到神经纶中的安息,再次有分于神应许之地的享受,在那里有可能联于基督的家谱。她的归回是一件大事,但这不是借着能力完成的。反之,她回来时就像一个穷乞丐,差遣她的儿妇路得到田里拾取麦穗。
路得的榜样
路得在生命上是特出的。路得记的目的不是要告诉我们任何关于能力的事,乃是要启示生命的事到极点。拿俄米向路得指明,她没有能力为她生出丈夫,能赎回她,并为她公公以利米勒生出后裔。拿俄米觉得情形没有盼望,就鼓励路得为着前途回娘家去。路得的回答满了生命。她要永远与拿俄米同行,在贫穷中与她同在。路得对拿俄米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民就是我的民,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加重的惩罚我。”(16~17)。这是新约信徒真实的灵——撇下一切,包括父母、儿女、亲戚、房屋等等,来跟随耶稣(太十37,十九29,可十29~30,路十四26)。这是新约所启示生命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