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被掳之人在以斯拉的祭司领导之下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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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以斯拉记七至十章。

神要应验祂借耶利米所说的应许,就是被掳只会持续七十年(耶二五11~12,但九2),祂便成就两次的归回。第一次归回是在王室后裔所罗巴伯的领导之下,第二次归回是在祭司以斯拉的领导之下。

第一次归回不需要以斯拉的祭司领导,但需要知道如何治理的王室后裔所罗巴伯的君王领导。所罗巴伯治理得相当好,在建殿和筑坛上领头。此后,需要从王室转移到祭司职分,转移到大祭司亚伦的后裔以斯拉。以斯拉不但是祭司,也是经学家,就是通达神律法的人(拉七6)。以斯拉是这样的人,所以有的应付这需要的性能。

壹 被掳之人在以斯拉带领之下归回

七至八章说到被掳之人在以斯拉带领之下归回。

一 由于以斯拉向王的请求,开始归回

被掳之人在以斯拉带领之下的归回,开始于他向王的请求(七1~10)。以斯拉必定向王恳求,使他国里的许多犹太人得着自由,得以返回他们列祖之地。我们看见,王不但允准以斯拉的请求,也供给他所需要的一切。

1 以斯拉的家谱

七章一至五节里以斯拉的家谱,指明他是大祭司亚伦的后裔。

2 王允准以斯拉所求的

王允准通达摩西律法的经学家以斯拉所求的(6)。

3 平安来到耶路撒冷

以斯拉和一些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殿役,在亚达薛西王第七年正月,离开巴比伦,因神至善的手,五月初一日平安来到耶路撒冷。

以斯拉记没有说到神的灵,却几次提到神的手(七6,9,28,八31)。神的灵与神的手有什么不同?当神的灵在里面作工,那就是灵;当神的灵在外面作工,那就是神的手。

4 以斯拉立定心意寻求遵行耶和华的律法

以斯拉立定心意寻求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人(七10)。律例与典章不同。十条诫命是律法的主要项目,这一切诫命有其细节的律例。例如,第四条诫命是关于守安息日,关于这诫命的细节见于律例。典章是加上判决的律例。律例加上判决时,那律例就成为典章。关于守安息日的诫命,不但有细节的律例,也有对干犯这诫命者之判决的典章。以斯拉不但立定心意寻求遵行耶和华律法的主要部分,且将细节的律例和裁决、判决的典章教训人。

二 波斯王亚达薛西的谕旨

十一至二十八节告诉我们亚达薛西王对经学家祭司以斯拉的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