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篇 帐幕的外院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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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出埃及记二十七章九至十七节;三十八章九至二十节;四十章三十三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来到帐幕的外院子。外院子好像很容易了解,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我们只想了解外院子的尺寸和材料,倒不为难。但如果我们要想明白帐幕外院子的属灵意义,我们就会发现,要了解它不这么容易。
一 材料的种类
我愿指出几件事,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帐幕外院子的属灵意义。首先,我们必须晓得,建造帐幕、器具和外院子的材料主要有三大类。头一类是金属、矿物。金、银、铜都是矿物。第二类是植物。矿物与生命无关,但植物的确是属乎生命的。皂荚木和麻都属于植物的生命。第三类材料出于动物的生命。有些材料,如公羊皮和山羊毛来自陆地的动物,而海狗皮来自海里的动物。取自动物的材料也和生命有关。我们在别处已经指出,植物的生命乃是为着繁衍、生产,和扩增,而动物的生命乃是为着救赎。
用在帐幕上的主要金属是金、银、铜。照出埃及记记载的顺序,首先提到的是金,其次是银,最后是铜。由内而外的顺序是金、银、铜。但由外而内的顺序是铜、银、金。神的看法是由内而外,我们的看法却是由外而内。所以,在神看来,顺序是金、银、铜。但在我们看来,顺序是铜、银、金。
论到取自植物生命的材料,记载上首先提起皂荚木,然后提到麻。然而,在帐幕和器具上,皂荚木是看不见的。它不是包上金子,就是包上铜。当然,麻是看得见的。
二 义和圣
如果我们以整体的眼光来看帐幕、器具和外院子,我们就会看见,整个情形指明两件重要的事:义和圣。你也许以为你懂圣经里义和圣的意义。基督徒时常谈论圣洁;许多基督徒巴望成圣,他们很少谈到义。然而,圣经上提到义的次数并不少于圣。有些经文把义和圣相提并论,例如,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说,新人是在“真理的义和圣”里面所创造的。在这里,义和圣与真理并列。照歌罗西书三章十节来看,新人渐渐更新,达到完全的认识,正如神的形像。神的形像与义和圣有关。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探询一个要紧的问题:义和圣怎么会和神的形像有关?我们不该把圣经论到义和圣的话视为理所当然,或是因着我们多年读圣经,就假装懂得这些事。新人渐渐更新,正如神的形像,而这形像与真理的义和圣有关,这是非常有意义的。
让我们来看一些经文,好帮助我们了解义的内涵。林后三章八节、九节保罗说,新约的职事是灵的职事,也是义的职事。旧约的职事是属死和定罪的职事。死与灵相对,定罪与称义相对。然而,这里保罗不是说,新约的职事是称义的职事。他乃是说,新约的职事是义的职事。新约的职事是灵的职事,为着生命;也是义的职事,为着称义。我们必须探询,说这个职事是义的职事,到底是什么意思。
林后三章保罗先说旧约的职事是属死的职事,然后说它是定罪的职事。但照我们的想法,在先的是定罪,随之而来的乃是死。然而,保罗先提起死,再提到定罪。在新约里,有义达到生命,也有生命带进义。一方面,义先来到,生命随着;另一方面,生命在义之前,并带进义。因此,论到义和生命有两面:有义达到生命的一面,也有生命达到义的一面。同样的原则,圣经中有定罪达到死,也有死带进定罪。
一个罪人来到神面前是被定罪的,这个定罪带进死,就是定罪达到死,这是一面。另一面乃是我们在死的光景中,这种光景带进定罪,就是死达到定罪。就一面说,有定罪达到死;就另一面说,有死达到定罪。林后三章保罗是由第二面的观点来说话,就是由死的情况、死的光景带进定罪的观点来说的。
我们得救以前,我们所是、所作的一切都在死里,这是我们的光景。这种光景的结果就是定罪。神定罪我们已过的每一方面。甚至到了今天,如果我们仍旧活在旧造里,我们就是在死的光景中,这种光景是在神的定罪之下。整个旧造都在神的定罪之下。但新约的职事是来把那灵分赐到我们里面,就是重生我们,使我们活过来。因此,分赐生命的那灵带进了义。
假定一个罪人悔改并相信了主耶稣,他立刻就得以称义。他不再被定罪,因为神的义已经赐给他了,这是义达到生命。因着这个悔改的罪人得着了神的义,并且得以称义,他就有了生命;这是一面。他既有了生命,如果他凭着这生命而活,结果就是义;这是另一面,就是生命达到义。新约的职事不但带领我们归向神,使我们得以称义;它也带领我们进入一种情况、一种光景里,有义的生活。这意思是说,新约的职事把那灵服事给我们,使我们有义的生活。那灵是生命的供应,而义是神的彰显。
圣经时常论到律法的义。律法的义是什么?我们要答复这个问题,就必须晓得律法是什么。在这本出埃及记生命读经里,我们非常强调律法——十诫——乃是神之所是的一幅图画。十诫有两类,头四条诫命是一类,后六条是另一类。头四条诫命与神有关:在神自己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作什么形像或偶像,不可妄称主的名,当守安息日,作为属乎主的表记。这四条诫命与神圣洁的性情有关。因此,头四条诫命是论到神的圣洁。
后六条诫命论到孝敬父母、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见证、贪婪。照这些诫命来看,我们必须和父母有美好的关系,我们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六条诫命论到神的行事,是义的问题。因此,头四条诫命与神的圣洁有关,后六条诫命与神的公义有关。就神的性情而论,祂是圣洁的。就神的行事而论,祂是公义的。这会帮助我们了解,为什么新人必须照着神的形像,与义和圣有关。由神那一面说,我们需要圣,然后需要义。但由我们这一面说,我们先有义,然后才有圣。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是由我们这一面,说到新人乃是照着义和圣的。
三 活在国度里
罗马书十四章十七节保罗说,神的国就是义。正当的教会生活乃是神国度的生活,这个国度就是义。在圣经里,义就是履行了十诫。我们这样说是根据罗马八章四节。这一节说,我们是照着灵生活行动,律法义的要求便成就在我们身上。因此,义是律法的完成,而律法是神的形像、彰显。这意思是说,义就是神的彰显。所以,义就是神的形像。我们照着灵生活行动的时候,我们在神以外的确不会有别的神。照样,我们也不会有偶像,不会妄称神的名,我们会有属乎神的表记,并履行其它的诫命。这就是活出义的生活。这个义——律法的完成,乃是神的彰显。
活出义的生活就是活在国度里。这种生活乃是受到管理、受到规律的生活。你每天的基督徒生活是在国度里吗?我们许多人必须承认,我们的日常生活不是在国度里的生活——凡事受到规律、支配并管理。如果我们对物质的东西漫不经心,对别人不义,谈话随便,怎么能说我们的生活是在国度里呢?此外,我们也许会作不准确的见证,也许会起贪心。结果,我们就不义了。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法则、没有规律,也没有管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是在神国度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