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人救主在祂带着神圣属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职事——在加利利(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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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路加福音七章三十六至五十节。
路加七章三十六节至八章二十一节说到四件事:人救主赦免罪人(路七36~50),由妇女供给(路八1~3),用比喻施教(路八4~18),以及承认祂真实的亲属(路八19~21)。首先,我们看见罪人得赦免,不是因着他们爱主,乃是因着他们信主。使我们经历罪得赦免的不是爱,乃是信。其次,得救的人,就是罪得赦免的人,跟从主并供给主。第三,得了赦免,现今爱主、跟从主、供给主的人,应当在生命里长大,并且像灯一样照耀。第四,这样的人末了成为人救主真实的亲属。这给我们看见,七章三十六节至八章二十一节所说到的四件事,在我们属灵的经历中是并行的。在本篇信息里,我们要看七章三十六至五十节,在下一篇信息里要说到八章一至二十一节。
罪得赦免的事例
基督徒的生活开始于罪得赦免,这乃是借着我们对救主的信。路加在七章三十六至五十节陈明罪得赦免的事例,使人印象非常深刻。这里生动的描绘一个有罪的女人经历罪得赦免。路加福音这段话叙述罪得赦免的事例,其中满了爱。
法利赛人与有罪的女人
路加七章三十六节说,“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同他吃饭,耶稣就到那法利赛人家里坐席。”路加在这一节不是说法利赛人预备了筵席,邀请主耶稣与他同吃。路加乃是告诉我们,法利赛人请救主同他吃饭。这也许指明法利赛人邀请主的态度相当冷淡,也就是说,他没有给主热烈、满了爱的邀请,但人救主还是去那法利赛人家里同他吃饭。
人救主为谁的缘故去那法利赛人的家?祂这样作是为着那法利赛人,或是为着那女人?我信祂这样作是为着那法利赛人,也是为着那女人。人救主是无所不知的,祂知道那女人会来到那家里。我们可以说,主接受那法利赛人的邀请,在他家吃饭,就给那女人一个机会接触祂。不然,这有罪且罪名昭彰的女人可能没有接触救主的路。主接受那法利赛人的邀请到他家吃饭,就给这得救的罪人一个机会,表达她对主的爱。
路加在七章三十六至五十节没有告诉我们作主人的如何对待主。没有一件事指明那法利赛人对主很有礼貌,满了爱意。实际上,路加没有怎么说到那作主人的,却说了许多那女人向主耶稣所作的。
三十七、三十八节说,“看哪,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一玉瓶的香膏,站在耶稣背后,挨着祂的脚哭,用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又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还热切的亲祂的脚,并且把香膏抹上。”头发是女人的荣耀(林前十一15),是她身上的最高部。她用自己最高部的头发,擦干救主身上最低部的脚,以她的荣耀来爱主。
那女人热切的亲主的脚,就是在爱里亲主的脚,并且把香膏抹上(路七38)。这膏指明那女人珍赏救主的可贵和甜美。对她的爱来说,连救主的脚也是可贵、甜美的。
在三十九节我们看见那法利赛人批评那女人,并且藐视她:“请耶稣的法利赛人看见了,就心里说,这人若是申言者,必知道摸祂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因为她乃是个罪人。“拿因城里有大批的群众亲眼看见救主复活的大能,承认祂是人申言者(路七16)。然而这法利赛人竟疑惑祂是不是申言者。他不仅怀疑救主,也藐视这女人是个罪人。
人救主凭着祂无所不知的神圣属性,知道那请祂的主人心里所说的。因为祂是神,祂知道人心里所想的。四十节说,“耶稣回答他说,西门,我有话要对你说。他说,夫子,请说。”
一个债主与两个债户
在四十一、四十二节人救主对法利赛人说,“ 一个债主有两个债户,一个欠五百银币,另一个欠五十银币。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偿还的,债主就把两个都恩免了。这样,他们哪一个更爱他?”主在这里的话指明西门和那女人都是罪人。西门认为只有那女人是罪人,他自己不是,并且怀疑救主知不知道她是个罪人。但救主的比喻指明,西门和那女人都是罪人,都是祂的债户,都需要祂的赦免。
按照四十二节,两个债户,没有什么可以偿还债主,债主就把两个都恩免了。这指明所有的罪人都没有什么可偿还他们所欠救主神的债。主这里的话也指明救主早已赦免了他们二人。
在四十二节主耶稣问西门,两个债户都蒙债主免了他们的债, 结果哪一个更爱他。这指明他们对救主的爱不是救主赦免的原因,乃是救主赦免的结果。
在四十四至四十六节主接着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她用眼泪湿了我的脚,又用自己的头发擦干。你没有与我亲嘴,但她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热切的亲我的脚。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她用香膏抹我的脚。”救主在这些经节的话指明,西门该以这女人为榜样,向她学。
在四十七节主说,“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爱得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爱得就少。“那女人爱得多,证明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西门爱得少,证明他得的赦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