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小组示范—加拉太书第三章

Galatians_03.mp3

三 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 三1~四31

1 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 三1~14

(问:从本段的圣经来看,信徒接受那灵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

*2节注2【加拉太人借着听福音,相信了钉十字架的基督,但他们所接受的乃是那灵。在钉十字架救赎信徒时,祂是基督;但在内住成为信徒的生命时,祂是那灵,就是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这灵是福音包罗一切、终极的福。信徒接受这样一位神的灵,乃是本于听信仰,不是本于行律法。这灵进入并活在信徒里面,不是本于他们守律法,乃是本于他们信钉死又复活的基督。】

*2节注3【凭着肉体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观念的黑暗里,结局是死和苦恼。(罗七10~11,24。)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是神启示的路,在神启示的光中,结果是生命和荣耀。(罗八2,6,10~11,30。)因此,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不宝贵行律法。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信仰,含示我们相信基督,是以祂的身位和祂救赎的工作,作为我们信仰的对象。(见一23注3。)】

(问:何谓“亚伯拉罕的福”?外邦人如何接受这福?)

*14节注1【指神为着地上的万国,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创十二3。)这应许已经成就了,这福已经在基督里,藉十字架的救赎临到了万国。】

*14节注2【在福音里,我们不仅接受赦罪、洗净和洁净的福,更接受那最大的福,就是三一神,父、子、灵,成为经过过程,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极其主观的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享受。我们能享受这包罗万有者作我们每天的分,这是何等的福!】

*14节注4【本节指明,那灵就是神为着万国所应许亚伯拉罕的福,也是信徒借着相信基督所接受的。神应许亚伯拉罕物质方面的福乃是美地,(创十二7,十三15,十七8,二六3~4,)作包罗万有之基督的预表。因着基督至终实化为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这应许之灵的福,就与应许亚伯拉罕之地的福相符。实际上,这灵作基督在我们经历中的实化,就是美地,作神全备供应的源头,给我们享受。】

2 律法是承受应许者的监护人 三15~29

(问:如何不再在我们的儿童导师(律法)手下,而成为神的儿子?)

*25节注1【在基督里的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无需仍在看守的律法之下了。】

*26节注1【这信将我们带到基督里,使我们与基督成为一,在祂里面得着儿子的名分。我们必须借着这信,与基督联合为一,使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儿子。】

*27节注1【信是信入基督,浸也是浸入基督。借着信和浸,我们已经进入基督,因而穿上了基督,与祂联合为一。】

【本章思路】

在本篇中,我们首先需要认识,信徒接受那灵乃是借着听信仰,而不是借着行律法。并且,要认识今天接受到我们里面的那灵就是这位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之三一神的终极完成。这位三一神借着成为肉体,经过人性生活,再借着钉死、复活并升天,今天已经终极完成,成为那包罗万有赐生命的那灵。信徒凭着听信仰,就能够借着信来接受那灵。第二,我们也要认识今天那灵就是神应许要赐给“亚伯

拉罕的福,”这应许所指的,就是亚伯拉罕那独一的后裔,基督。我们相信了基督,就得着了那灵,使我们得以享受这幅真正的实际。但是人在神面前还有罪的问题,神借着律法来将世人都圈在罪中,暂时的看管祂的选民。直等到基督来了,神的选民就可以借着信,得着所应许的那灵。而我们能以接受那灵的路,就是借着“信”和“浸。”信就是信入基督,浸也是浸入基督。借着我们的相信和正确的受浸,我们就可以与这位亚伯拉罕独一的后裔“基督”成为一,使我们照着神的应许成为亚伯拉罕独一后裔的一部份,得享神所应许的福。

【生命读经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