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憑神而活.mp3

倪柝声弟兄从一开头,就完全领悟他该凭信而活,不仅为着他的生活,更是为着主的工作。因此他学习为着他一切所需的信靠主。这迫使他多方祷告,将自己绝对奉献给主,与主有彻底的对付,且在一切事上顺从主。他需要保守他的良心没有亏欠,好使他能活活的并实际的信靠神。他常常说,我们良心里若有一个洞,就会把我们的信心漏掉。

凭信而活保守他在主的旨意里。我们若靠自己的方法生活并工作,就不需要受主旨意的约束与限制;我们喜欢作什么事,喜欢在什么时候作,就都可以作,不需要寻求主的旨意或等候祂的引导。但凭信而活需要我们受主的旨意约束,不然当我们在信心里祷告时,祂不会答应我们。我们按自己的喜好作事时,祂绝不会支持我们并供应我们的所需。借着凭信而活,倪弟兄就蒙保守不受工作外表的吸引。他所在意的乃是主的旨意,不是兴隆的工作。他的愿望乃是凭着神所尊重的信心而活。他知道他所作的工,若不是在生命里并按照神的旨意作的,神绝不会对他的信心有反应。因此,他个人的生活以及他的工作,都是一直受约束的。

他经年累月,不断操练自己过这样一种信心的生活。在中国他是第一个过这样生活的人。他对他所有亲密的同工,就是那些蒙主所召,凭信为主生活并工作的人,成了一个有力的榜样。

倪柝声弟兄个人的见证

(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讲于福建鼓浪屿)

昨晚我祷告时,似乎主还要我再见证一次。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关乎我自己的事,我很少作见证。我常见人用错了见证,以人的见证作为传说的新闻。我亦觉得有的见证不够稳。有的见证像使徒保罗三层天的经历,须等十四年后才告诉人。有很多属灵的见证,须过了相当的时间方可说出来,但很多人十四天内就说了出来。

关于钱财的事

钱财的事可以是小问题,也可以是大问题。当我初出来事奉时,我很担心生活的问题。我若在公会作传道,每月会有固定的薪水。但我既是走主的道路,就只能靠主过日子,不能按月靠领薪水过生活。在一九二一年至一九二二年时,在中国的传道人因信靠主而活的少而又少。这样的人找不到两三个;大多数都是领薪水过生活的。那时有很多传道人怕全时间出来事奉主,都是想,若出来传道不领薪水,没有饭吃怎么办呢?我以前也有这个思想。今日(一九三六年)在中国与我们有交通的弟兄姊妹中,大约有五十余位是完全靠主生活的,这比一九二二年普遍得多了。今日各地弟兄姊妹,顾念到传道人亦比前进步得多。我相信再十数年后,弟兄姊妹对主工人的需要必能更加以注意,但在前十数年这是不容易的事。

向父母表示要过信心生活

我在先前作见证时曾经指出,我得救之后仍在学校读书,并且亦在校中为主工作。有一晚我与父亲谈到我接受他经济供应的事。我说,‘经过数日的祷告,我觉得该向你表示,从今开始我不能用你的钱了。我知道你在我身上花了很多钱,一方面是为父之责,一面我亦相信你盼望将来我能赚钱给你用;但我要先告诉你,我作传道,将来不能还钱给你,也不能计利钱给你。我的学业虽未了,但我要学习如何倚靠神。’我发表了这段话之后,我父亲以为是戏言。但从那时起,母亲有时送给我五元或十元,她会在纸包上写‘倪柝声弟兄收,’而不是以母亲的身分送钱给我。

当我向父亲表示后,魔鬼就来试探我说,‘这样的作法是很危险的。假定有一天生活过不去,再来向父亲要钱,那是丢脸的事。你对父亲表示太快了,应当等你工作开展,得救的人多了,也多交朋友,然后来过信心生活。’但感谢主,自从我表示不接受父亲的钱后,直到如今,我未曾向父亲要过钱。

出外工作仰望神的供给

在中国,那时按我所知,只有余慈度姊妹是没有受薪水的传道人,她是靠神而活。她是我属灵的姊姊,我们彼此非常熟识。她有很多中外的朋友,工作范围很大,到处布道。但我的情形是相反,顾念到我的人也很少,所以我觉得为难。当我在主前仰望时,主对我说,‘你若不能凭信而活,你就不能为我工作。’我知道需要活的话,与活的信心,来事奉一位活的神。有一次当我数算钱包中的钱,只有十几元,不久就会用完了,我突然想起撒勒法的一个寡妇坛内只有一把面,瓶里只有一点油(王上十七12),没有两把面。我虽不知道神用什么方法来维持她的生活,但我知道神有办法。

一九二一年,有一次我与二位同工,先到福建一个地方布道,之后要去另一地方。在我袋中只有四块钱,不够三人的车票。但感谢主,有弟兄送我们三张车票。

在闽南鼓浪屿时,我袋中的钱被贼偷去,我就没有路费回家。我们是住在一个人的家里,在一个小礼拜堂里,一天讲一次道。我们讲完了就要回去了。那两位同工有钱可以回去,但我的钱给人偷去了(那时我们是各用各的钱)。他们决定明天回去,我听后觉得很为难,但我又不愿意向他们借钱。那晚我专心向神祈求,一定要给我路费。这事无人知道。那天下午有数人来谈道,我无心情同他们谈。这时魔鬼来试探我,要动摇我的信心,但我总是相信神是不会误事的。那时我乃是新出来凭信心事奉主的少年人,还没有学过凭信而活的功课。那夜一直向神祷告,以为自己作错了事。魔鬼说,‘明早可请同工代买车票,到省城时可以还他。’我不接受这个建议,我还是仰望神。起程时间到了,我手中没有钱,但我照常收拾行李,雇好人力车。此时我记起一个故事,有一位弟兄搭火车,快要开车时手中还无车票,正要开车的刹那间,神安排一个人送他车票。大家要上人力车了,共有三架,我是乘最后的一架。人力车刚拉约四十码时,后面来了一位穿长衫的老人家,呼叫着说,‘倪先生,请停。’我叫车夫停车。老人家送我一包食物,另给一信封,然后就走开了。那时我太感激神的安排,就流下泪来。我一拆信封,内有四元,正好够买车票。魔鬼一直对我说,‘你看危险不危险?’我说,‘有点担心,但不危险,因为神已按时供应我的需要。’到了厦门,又有一位弟兄送我一张来回车票。

一九二三年魏光禧弟兄请我去福建北部的建瓯传道。那时我袋里只有十数块钱,约是三分之一的路费。我决定于周五晚动身,就在周三周四两日一直祷告,但钱还没有来。周五早晨我又祈求,不仅还没有钱来,并且里面有个感觉,要将五块钱送给一位同工。我记起主的话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我本来不爱钱财,但那日我实在爱钱,要拿出来很难。我又向主祷告说,‘主啊,你若要我拿出五块钱来,我愿意。’但我里面是不愿意的。我被撒但欺骗,以为祷告后可以不必拿出五块钱。我一生就是这一次为着钱落泪。至终我顺服主,就将那五块钱送给那位同工。钱送出之后,我心中充满了天上的喜乐。那位同工问我为何要将钱给他,我说,‘不必问,以后你会知道。’

周五晚我就准备动身。我对神说,‘十五块钱已经不够路费,你还要我送出去五块钱,现在岂不是更不够么?’那时我不知道怎样祷告,我就决定先搭轮船到水口,然后再搭小木船到建瓯去。我只花一点钱到水口。轮船将到时,我觉得不照自己的心意祷告,结果会更好。所以我对主说,‘我不知道如何祷告,求你替我祷告。’我又对主说,‘你若不给我钱,求你为我安排一只廉价的船。’当我一到水口,有很多船夫来向我兜生意。其中有一位,开价只有七块钱,这价钱是在我预料之外的。平常的路费比这个多几倍。我就问船夫,为何他收费这么便宜,他说,‘这只船是县长包用的,我在船尾可另收一个客人,所以不在乎船费多少。但你要自己买小菜吃。’我口袋中本来只有十五块钱,后来送一同工五块钱,小轮船费约数角,木船七块钱,买小菜一块多钱,到建瓯时,还剩下一元五角。感谢主!赞美祂,祂的安排总是好的。

在建瓯工作完毕后,我准备回福州,问题又发生了:我没有足够的路费回去。我是决定下周一动身,所以我一直祷告到周六。这次我心中有把握,就想起未离福州时,神要我送五块钱给一位同工,但当时我舍不得送出去。那时我读到路加六章三十八节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我就抓住这句话,对神说,‘你既然如此说,我求你照着你的应许,为我预备路费。’

主日晚有一位英国鹿教士(Mr. Philips),他实在是清楚得救,并且爱主的弟兄,他请魏弟兄和我吃饭。晚餐时,他告诉我,因着我的信息,他和他的差会得到很大的帮助,并表示要负责我来往的旅费。我对他说,已经有人负责了;我的意思是神负责。他就对我说,‘当你回到福州时,我要送给你魏克斯先生(Mr. P. Wilkes),一位主在日本所大用的福音使者,所著“工作的炸力”一书。’我立刻觉得良机失了;我所需的乃是路费,不是一本书。我有点懊悔不接受他的供应。吃完晚饭,我与魏弟兄一路回家。我拒绝了鹿教士的供应,使我单单信靠神;但我心中仍是有喜乐和平安。魏弟兄不知道我经济的状况。我有点意思向他借路费,等回到福州时再汇还给他,但神不许我向他表示。我深信天上的神是可靠的,我要看神如何来供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