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在子里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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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一章三至十四节有三个段落:三至六节是父的拣选和预定,说出神永远的定旨;七至十二节是子的救赎,说出神永远定旨的完成;十三至十四节是灵的印记和凭质,说出神所完成之定旨的应用。首先我们有父永远的定旨,然后是子完成父的定旨,最后是灵应用子照着父的定旨所完成的。由此我们看见,三一神在祂的祝福里彰显出来了。借着父的定旨、子的完成和灵的应用,我们成了召会。在前面的信息里,我们说到父的拣选和预定。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子的救赎,就是在子里的救赎(7)。

我们已经看见,以弗所书不是从我们的光景、从地上、或从时间里说起,乃是从神永远的定旨、从诸天界、并从永远说起。既是这样,你也许会希奇,为什么在这里提到救赎。这是因为我们这些神所拣选的人堕落了。照着神永远的定旨,我们蒙了拣选;但在受造之后,我们堕落了。因此,就有救赎的需要。借着救赎我们,子完成了父的定旨。

第一章虽然提到救赎,却没有记载我们可怜的光景,乃是在第二章才完全揭示出来。当我们来到第二章,我们将看见我们的光景是何等可怜,我们何等需要神的怜悯。虽然第一章完全是荣耀的,却论到我们因着堕落,而需要救赎。

以弗所一章七节说,“我们在这蒙爱者里面,借着祂的血,照着神恩典的丰富,得蒙救赎,就是过犯得以赦免。”七节是六节的延续。我们在上一篇信息看见,六节启示我们成了神恩宠的对象,因为我们已在蒙爱者里面蒙了恩赐。七节说,“在这蒙爱者里面”,意思就是说,我们是在这位蒙爱者里面,就是在神所喜悦的那一位里面,蒙了救赎。因此,在神眼中,救赎不是一件可怜的事,乃是一件可喜悦的事。我们是在基督里蒙了救赎,这样说虽然正确,却不如说我们是在那蒙爱者里面蒙了救赎那样令人愉悦。“在这蒙爱者里面”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在神的喜悦中。我们是在神所喜悦的蒙爱者里面,得了救赎。这进一步指明,第一章没有我们可怜光景的思想;相反的,本章充满了喜悦。我们乃是借着那位蒙神所爱者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流的血,蒙了救赎。

根据第七节,这救赎就是过犯得以赦免,而不是罪得赦免。过犯和罪不同。因着第一章的记载如此甜美,所以没有提到罪,只提到过犯。在父的眼中,祂所拣选的人犯了一些过犯需要赦免。相反的,第二章说到忿怒和罪。在第一章,父神处理我们的过犯。然而,甚至这些过犯也使救赎成为必需的,于是神的爱子在十字架上流血,为叫我们得着赦免。没有流血,就没有赦罪(来九22)。因此需要血。这赦罪是照着神恩典的丰富,就是祂用全般的智慧和明达,使其向我们洋溢的(弗一8)。

壹 神所赐的第三项福分

一章四至五节启示我们是蒙拣选并预定的。但在受造之后,我们堕落了。因此,我们需要救赎,就是神在基督里,借着祂的血为我们成就的。这是神赐给我们的另一项福分。第一项福分是蒙拣选成为圣别,第二项是预定得儿子的名分,第三项是在子里的救赎。

贰 在神那蒙爱者里面的救赎,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并使神喜悦

虽然神喜悦我们,并使我们成为祂恩典的对象,我们仍然需要救赎,因为祂是公义的神。我们的父喜悦我们,祂是公义的,不能宽容不义、错误或过犯;这类的事有辱祂的公义。因此,祂的公义使救赎的完成变成必需。救赎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并使神喜悦。神不仅是一位爱的神,祂也是公义的,任何不义的事都使祂不悦。每件与祂有关的事都必须满足祂公义的要求。所以为要使神喜悦,祂的爱子必须上十字架,为神所拣选的人成就完全的救赎。

叁 借着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所流的血

子的救赎是借着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所流的血(彼前一18~19)。因着子在十字架上在肉体里的死,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祂的血就成了我们得救赎的凭借。

肆 借着祂血的救赎,就是使我们的过犯得以赦免

子借着祂血的救赎,就是使我们的过犯得以赦免(太二六28,来九22)。救赎是基督为我们的过犯所成就的,赦免是将基督所成就的,应用在我们的过犯上。救赎是在十字架上完成的,赦免是在我们相信基督的时候应用的。救赎和赦免实际上是一件事的两端。我们已经看见,过犯得以赦免就是借着基督的血所完成的救赎。然而,圣经使用两个辞是因为这件事有两端: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一端,和在我们相信之时向我们应用的一端。虽然在基督流血时,救赎便在十字架上完成了,但那时还没有应用在我们身上;直到我们相信基督并向公义的神悔改,这个应用才发生。在那时刻,神的灵将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赎应用在我们身上。因此,救赎是完成,而赦免是应用。

伍 照着祂恩典的丰富

七节说,救赎是照着神恩典的丰富。按照我们的观念,神赦免我们很容易,因为祂是主宰一切,而且是全能的。然而,事情不是那么容易。救赎的完成是一件极重大而严肃的事。因着救赎这事如此重大严肃,所以需要神恩典的丰富。

现在我们要来看为什么救赎需要神恩典的丰富。圣经说,没有流血,就没有赦罪。因此,为使我们得赦免,就必须流血。但在这件事上动物的血是无用的(来十4)。动物祭牲的血只是一个影儿。为着救赎得以实际的完成,需要更高生命的血,全然无罪的血。在人类中间,神在何处能找着这样的血?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在堕落的人类中间,没有无罪的血。再者,神所拣选的人数有亿万,如果人人都要献一个赎罪祭,那就需要亿万个赎罪祭了。因此,除了无瑕疵、无罪的血之外,还需要一个能将亿万人包括在内的赎罪祭。这指明借以完成救赎的血,不仅必须是无罪的,还必须是包罗万有,能救赎亿万蒙神拣选之人的。唯有耶稣基督能作这赎罪祭,为亿万蒙拣选的人流出无罪的血。借着祂的血一次在十字架上流出,便一劳永逸的成就了神选民永远的救赎(来九28,十10,12)。

现在我们要来看,神如何能得着这样无罪且包罗万有的血。得着这样的血比创造宇宙还要难。为了创造宇宙,神只需要说话。比如,祂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一3)。但是救赎无法这样成就。神不能只说,“救赎要完成。”神创造宇宙不需要恩典;但是祂要完成救赎,就需要祂恩典的丰富。

你想想救赎者主耶稣是如何成孕的。要使主耶稣成孕,需要圣灵接触童女马利亚。我们无法说出圣灵如何使救赎主在童女腹中成孕。为着这事,就需要神恩典的丰富。根据路加一章三十五节,马利亚从圣灵所怀的胎称为“圣者”,这指明主耶稣的成孕绝对是一件圣的事(圣是指由圣灵构成之物)。这“圣者”留在马利亚腹中九个月。谁能说出这需要多少恩典?耶稣,就是耶和华救主,留在童女腹中九个月之久,所需要的是何等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