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神经纶中的基督与人所珍赏中的律法相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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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诗篇二篇一至十二节,约翰福音一章四十一节,马太福音三章十六至十七节,路加福音四章十八至十九节,希伯来书一章九节,使徒行传十章三十八节,但以理书九章二十六节上,使徒行传十三章三十三节,希伯来书一章五至六节,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六节,五章三十一节,启示录一章五节上,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使徒行传四章二十五至二十九节上,启示录六章十五至十七节,使徒行传十七章三十节,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二十一章十五节上。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们看见关于律法的地位、性质、内容、功用和软弱的真理。诗篇第一篇是照着高举并宝贵律法的属人观念,而第二篇是照着高举基督为神中心重点的神圣观念。

我们来看诗歌四百零二首第三节,也许能得着进一步的帮助:

不是任何哲学,任何的伦理,

能照基督模出祂的众肢体;

乃是基督自己,在我人性里,

借祂复活大能,作成祂身体。

没有一种哲学、伦理或宗教,能将我们模成基督。摩西的律法不能将我们模成基督,唯有基督能将我们模成祂自己。有些人对于我们贬低宗教感到困扰。他们说,“我们是基督徒;难道不该爱基督教吗?”我们需要的是爱基督,而不是爱任何“教”。没有什么能够或应当顶替基督。

基督将我们模成祂自己,为要使我们成为祂的补足。成为基督的补足,意思就是我们成为祂的一部分。这就像夏娃是亚当的补足。唯有基督能使我们成为祂的一部分,作祂的补足。律法不能使我们成为基督的肢体。唯有基督能在复活里使我们成为祂的肢体。

我们需要在神经纶的光中来看诗篇第一篇。这篇诗说,思想律法的人要像一棵吸取溪水的树,照着新约的启示,这并不高。新约乃是告诉我们,活水的江河要进入我们里面(约七38,四14)。我们要作河边的树,还是要有江河在我们里面涌流?哪一个更好?哪一个更高?江河在我们里面涌流的思想,乃是圣经终极的观念(启二二1)。作一棵栽在河边的树,吸取水的供应是好的,但不是最好。保罗说,他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林前三6)。这里的思想与一棵树吸取水的思想相同,但不如生命水的河在我们里面涌流的思想那样高;那是神终极的思想。

我年轻时受教导,研读圣经必须有秘诀。后来,倪弟兄告诉我们,我们必须认识圣经的灵。圣经这写出来的话有灵。主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这给我们看见,话就是灵(弗六17)。不仅灵在话里,并且话本身就是灵。再者,约翰一章一节说,“太初有话……话就是神。”话就是神,话也就是灵。因此,神、话、灵乃是一。

我们读圣经,不该以为我们是读普通的书。我们读圣经,不该像读报章杂志一样。我们必须领悟圣经是神的话,而话是神的具体化身——基督。基督是神的话;并且凡祂作神的话所发表的,凡从祂口中所说出的,就是灵。诗篇第一篇是神的话。保罗告诉我们,圣经都是神的呼出(提后三16上)。我们读诗篇第一篇时,若站住这个地位,就会得着那灵,我们会看见秘诀,也会看见圣经的灵。

圣经的灵向我们启示摩西的律法,高举在西乃山上所颁赐的律法吗?在变化山上,彼得将摩西和以利亚放在与基督同样的水平上(太十七1~13)。当摩西和以利亚与基督一同显现时,彼得很兴奋。他说,“主啊,我们在这里真好;你若愿意,我就在这里搭三座帐棚,一座为你,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利亚。”但是神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在神新约的经纶里,我们不该再听摩西(律法)或以利亚(申言者)。圣经没有高举律法或申言者。圣经的灵只高举一个人——基督。

我们必须领会神为什么这样主宰的排列诗篇第一、二篇。诗篇第一篇是关于遵守律法。紧接着第一篇之后,基督在第二篇是那被高举的一位。从创世记一章至启示录二十二章,圣经的灵启示唯独基督是那居首位者,是第一位,是神的中心和普及。至终,圣经总结于一座新城。这座新城——新耶路撒冷,乃是基督的补足,也是对基督的补足。圣经的灵没有在基督以外高举任何人事物。

保罗在他的十四封书信里争战,要贬低基督以外的一切。在加拉太书里,保罗贬低律法、割礼、传统和宗教。基督以外的万事对他都是粪土(腓三8),他只高举基督。

保罗末次访问耶路撒冷时,去见众长老,那时领头的长老乃是雅各。雅各告诉他:“弟兄,你看犹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万,并且都为律法热心。”(徒二一20)。雅各高举律法。我信他比诗篇第一篇里的大卫更高举律法。雅各宣称有数万为律法热心的犹太基督徒。“多少万”原文意无数,千千万万。千千万万的犹太弟兄们都为律法热心。雅各担心这些人会与保罗争辩,因为他们听说保罗贬低律法。历史告诉我们,雅各是个祷告、虔诚、敬虔、热诚的人。他在书信里教导基督徒之完全的实行美德。但我们要看见,雅各、耶路撒冷的众长老和多少万的犹太信徒,仍在基督徒信仰和摩西律法的混杂里。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核对自己,我们的灵是为着律法呢,还是为着基督?我们也许说我们是为着基督,但我们也为着律法。我们为着基督多半是在理论上,但我们为着律法却是在非常实际的一面。我们的行动多半是照着律法,照着是非、对错,而不照着基督。我们甚至照着对错来教育并教导我们的儿女。作父母的会对儿女说,“那是不对的;你不该那样作。”但我们曾否说,“那不是基督;你不该那样作”?谁曾告诉人不要作某事,因为那不是基督?这该帮助我们领悟,我们在理论上为着基督,实际上却实行律法。我们究竟是实行基督呢,还是实行律法?实行基督就是脱离是非、对错、善恶的范围,也就是脱离善恶知识树的范围。我们也许说我们的灵是为着基督,但在实行上我们却是照着律法,照着对错、善恶而活。

诗篇给我们看见律法与基督的对比。第一篇诗是关于遵守律法,第二篇诗告诉我们要亲基督。哪一个更高?我不是问哪一个对,或哪一个错,乃是问哪一个更高。无疑的,以嘴亲子比遵守律法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