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国度宪法的颁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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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诸天之国的教训和传讲,开始于悔改(太三2,四17)。悔改的意思就是心思的改变。因此,国度是从我们的心思开始的。从我们的心思起,国度进展到我们的灵(太五3)。我们的心思需要悔改,我们需要灵里贫穷,接着我们必须清心好看见神(太五8)。心思、灵和心,乃是我们里面的人三个主要的方面。我们若把四章十七节和五章三至十二节摆在一起,就看见有好几项与诸天的国相关。我们已看见,头三项就是心思、灵和心。然后我们需要有正常、正确、拔高的情感。这在哀恸的事上可以看出(太五4),哀恸乃是来自我们调整过的情感。我们也需要温柔,温柔需要刚强、正常、正确的意志。五章六节所说的饥渴慕义是纯净、正确的愿望。为着国度,我们必须渴慕这种义。怜悯人与我们的态度有关(太五7)。我们对别人的态度必须是怜悯的态度。我们若有正确的情感、意志、愿望和态度,就能与人和平。因此,我们的全人——心思、灵、心、情感、意志、愿望和态度,都需要为着国度的生活受操练。我们有这一切美德,就够资格受逼迫。你若没有这些美德,就不能抵挡逼迫。至终,那些因着有这一切美德而够资格的人,不仅要为义受逼迫,还要为基督受辱骂。这就是国度子民的性质。

五章三至十二节的九福中,每个福都有赏赐。例如,你若灵里贫穷,诸天的国就是你的。这是赏赐。你若哀恸,就必得安慰;你若温柔,就必承受地土。因此,安慰和地土也是赏赐。按十二节,因基督的缘故受逼迫、被辱骂的人,他们的赏赐是大的。我们很难为这赏赐命名。我们若因基督的缘故被辱骂、受逼迫、遭毁谤,我们在诸天之上的赏赐就是大的,这超过我们的领会。希伯来十三章十三节和彼前四章十四节,都说到因基督的缘故受辱骂。希伯来十三章十三节说,“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彼前四章十四节说,“你们若在基督的名里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在罗马十五章三节也说到辱骂这件事。有大赏赐等着那些因基督的缘故受辱骂的人。我们需要成为具有这些经节所启示之性质的国度子民,这样我们才能为基督忍受辱骂。

肆 关于国度子民的律法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来到五章十七至四十八节,王在山上所说的第三段话,论到诸天之国子民的律法。属天之国的宪法必然涉及律法的问题。在主耶稣未来以前,以色列人有摩西的律法,也有申言者。申言总是律法的帮助。当百姓软弱,不能成全律法时,就需要申言者来加强他们,使他们遵守律法。因此,律法的成全需要借着申言者的加强。所以,旧约里有律法和申言者。这就是主在十七节说到律法和申言者的原因。

一 不是要废除律法或申言者,乃是要成全

十七节说,“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律法或申言者;我来不是要废除,乃是要成全。”成全律法,在这里有三方面的意义:基督在积极方面遵行了律法;基督在消极方面借着十字架的代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在这一段里,基督以祂的新律法补充了旧律法。正如祂不断的说,“但是我告诉你们”(太五22,28,32,34,39,44)所表明的。

关于律法,有诫命与原则两方面。律法的诫命,因着主来得了成全和补充;律法的原则,照着神新约的经纶为信仰的原则所顶替。

基督未来以前,有借着申言者加强的律法。那为什么还需要诸天之国的律法呢?原因是旧律法的要求不够高。旧律法的要求不完全。以杀人为例:旧律法吩咐我们不可杀人(出二十13),对怒气却只字不提。你若杀了人,就会受到摩西律法的定罪。但不管你如何向人动怒,只要你没有杀人,你就不会受到摩西律法的定罪。在这里我们看见旧律法的缺欠、不完全。然而诸天之国律法的要求比摩西律法的要求高得多。按着诸天之国的律法,我们不可向弟兄动怒。在二十一、二十二节主说,“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因此,诸天之国的律法比旧时代的律法高得多。

另一个例证是关于奸淫的律法。旧律法禁止人犯奸淫,但新律法禁止人看妇女而有意贪恋她(太五27~28)。因此,诸天之国律法的基本原则是,它比旧律法高。我们不是废掉旧律法,乃是补充旧律法,使它更高。为这缘故,主耶稣说,祂来不是要废除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

很多基督徒不够了解十七节“成全”一辞的意义。经过多年的研读、观察和经历,我们看见这节的“成全”一辞有三方面的意义。

1 在积极方面遵行律法

首先,成全的意思是基督在积极方面来遵行律法。当祂活在地上时,祂遵行了旧律法的每一方面。从来没有人遵行过十条诫命,唯有主耶稣完全遵行了。祂非常积极的遵行了旧时代的律法。

2 在消极方面借着十字架的代死,满足律法的要求

因着基督遵行了律法,祂就成了完全的一位。祂的完全使祂有资格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这是消极方面的遵行律法,也是基督成全律法的第二种方式。我们众人都干犯、违犯了律法。但我们的过犯借着主的代死受了对付。祂在十字架上作我们的代替,为我们死,在消极方面满足了律法的要求。

3 以新律法补充旧律法

成全律法也指基督用祂的新律法补充旧律法。这由祂说“但是我告诉你们”(太五22,28,32,34,39,44)所表明。基督遵行了律法,使祂有资格借着祂十字架的代死,满足律法的要求。基督借着祂十字架的代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带进复活的生命以补充律法,完满的成全律法。旧律法,就是较低的律法,带着要人遵行的要求,并人必须受惩罚的条件,已经过去。国度的子民是父的儿女,现在只需要凭着复活的生命,就是父永远的生命,成全新律法,就是更高的律法。

基督的代死带进了复活的生命。当这复活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这生命就能作完成律法的美妙工作。它使我们能成全更高的律法。借着我们里面复活的生命,我们不仅能不杀人,甚至能不向人动怒、不恨人。这复活的生命比天然的生命高多了,因为它实际上就是神圣的生命,永远的生命,最高水平的生命。我们里面这最高的生命能满足最高律法的要求。

在新约中,先有马太福音这卷国度的书,带来要求;接着有约翰福音这卷生命的书,带来生命以成全这些要求。凭着我们天然的生命,我们无法满足马太五章所提的要求。但在约翰福音有最高的生命,使我们能满足最高的要求。所有的基督徒都喜爱约翰福音,但很少人喜爱马太福音。我好像没有听过那个基督徒说,他喜爱马太福音。你们有些人会说,马太福音太麻烦了,约翰福音非常简单。约翰说太初有话,话就是神,话成了肉体,丰丰满满的有恩典,有实际(约一1,14)。约翰福音有很多金句,如约翰三章十六节。在这卷福音书中,要求很少,生命的供应却很丰富。然而,在新约里,先有的是马太福音,不是约翰福音。我们不能越过马太福音。然而,许多基督徒受教导这样作。三十五年前,我就受教导说,初信的人不该读马太福音。我自己也嘱咐初信的人不要先读马太福音。我说,他们若先读马太一章,他们的读经会受到挫折,以为圣经太难读了。因此,我告诉初信的人要从第四卷书,就是约翰福音开始读起。然后我会告诉他们,要读罗马书或别卷书,不要读马太福音。但我们需要回到马太福音。马太福音需要约翰福音,约翰福音是为着马太福音。马太福音把国度最高的要求给我们,这些要求唯有借着约翰福音所启示神圣的生命才能成全。要成全马太福音所揭示诸天之国的要求,我们必须接受约翰福音中所看见的生命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