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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创一26,二7,箴二十27,帖前五23,约四24,罗一9,七6下,八4下至六节,9~11,15~16,十二11,来四12。

纲目

壹 人是神所造的,有三部分─创一26,帖前五23:

一 用尘土所造的身体,作人的外壳,就是人外面的架构─创二7上。

二 由神的生命之气吹进人的鼻孔所产生的灵─创二7中,箴二十27。

三 神的气同尘土的身体结合所产生的魂─创二7下。

贰 人三部分的功用:

一 人的灵是人最内里的部分,作人的实际,在神的创造中地位崇高,与天地并列─亚十二1:

1

作人内里的器官,以接触神、接受神、并盛装神,好让神在人身上得彰显─约四24。

2

作神的灯,以接触、接受并盛装作光的神,好让神借着人照耀出来─箴二十27。

二 人的魂是人内里的部分,在人的灵与人的体之间作人的人位:

1

在人的灵之下,作其附属,执行人灵的愿望和目的。

2

在人的身体之上,作其主人,指引人身体的行动和活动。

三 人的身体是人外在的部分,在人的魂之下,执行魂的指示。

叁 旧约圣徒的灵与他们对神经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