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死在过犯并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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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信息我们来到以弗所二章。我们已经看见,第一章里没有提到神的怜悯,因为那里每一件事都是美好的。但是第二章描述一个可悲的光景,一个需要神丰富怜悯的光景。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说到第二章的头三节。

事实上,以弗所二章主要的不是说到堕落之人可怜的光景,乃是说到召会的产生与建造。在第一章末了,我们看见作基督身体的召会,是从升天之基督的传输所产生的。这是从积极的观点、从上头来看召会。然而我们必须不仅从上头来看,也从低处来看。保罗在第一章是从诸天界里来看召会。从这个角度来看,召会是升天之基督传输的结果。但是在第二章,保罗是从低处来看召会,从堕落人类悲惨光景的角度来看召会。

壹 第一章的继续

以弗所二章一节说,“而你们原是死在过犯并罪之中。”按着文法,“而”字指明,一章末句还未写完。一章末节启示,基督借着祂所达到的,产生了召会,祂的身体。现在,第二章向我们揭示,召会产生的背景,就是死的境界。

使徒保罗在第一章说了许多美好的事物。他说召会是借着升天之基督奇妙的传输产生的。在第一章里,保罗说到基督和那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能力,使祂从死人中复活,叫祂坐在诸天界里,远超过一切,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并使祂向着召会作万有的头;召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在万有中充满万有者的丰满。但是正如我们所指出的,召会还有另一面;有基督的一面,也有我们的一面,所以保罗在二章一节就说“而你们”。召会不仅有神性的一面,也有人性的一面。在一章我们看见,召会是属天的神性传输到我们里面的结果;在二章我们看见,召会是出自属地的人性。二章一节开头的连接词“而”很有意义,这字把召会的这两面连接起来。

贰 死在过犯并罪之中

一 在属灵上死了

二章一节说,我们原是死在过犯并罪之中。“死”是指我们灵的死,这死遍布我们全人。我们不仅是堕落、犯罪的,我们也是死的。

一九四七年新年,我在上海传福音时对人说,“朋友们,我们传道人必须诚实的把人真实的光景告诉人。你们不仅是罪人,你们都是死人。你们都在棺材和坟墓里。你们可能自认为是有教养的绅士淑女,但实际上你们是死的,是埋葬在坟墓里的。我告诉你们这事,是因为现在基督要使你们活过来,使你们从棺材中出来。”这是传福音的一个好方法。

罗马书是对付罪人,所以该书不强调堕落之人是死的这事实。罗马书所强调的,乃是罪行与罪;但以弗所书所强调的是死,是对付死人。罗马书所启示的救恩是根据义的救恩。按照罗马一章十六和十七节,神的福音是有大能的,能使人得救,因为神的义显示在其中。在罗马书里,神是凭着、借着、并用祂的义拯救我们。然而在以弗所书中,神是用生命来拯救死人。义对死人没有用处;他们所需要的是生命。许多基督徒不清楚借着义得救与借着生命得救的不同。故此,他们用以弗所书说明借着义的救恩。我们是罪人和死人,需要义,也需要生命;我们需要罗马书中的救恩,也需要以弗所书中的救恩。

二 丧失那使我们能接触神的功能

我们因着死在过犯并罪之中,就丧失那使我们能接触神的功能。属灵的死废掉了我们灵的功能。无论我们的身体或魂多活跃,我们的灵是死的,无法接触神。

三 在过犯并罪之中

一节说,我们是死在过犯并罪之中。过犯是越过权利限度的行为,罪是邪恶的作为。我们在得救以前,乃是死在这样的过犯并罪之中。我们是从这死的背景中,得救成为召会——基督的身体。死人已经活过来,成了活的生机体以彰显基督。

我们需要再说一些关于过犯的事。你赛跑时必须留线上内,超出线外就是犯规。你线上内就有权赛跑,但是你若跑出线外,你就越过了你的权利,那就是过犯。

多年前,我受一位弟兄的帮助,他一直学习生命的功课。有一天他见证说,他蒙神光照之后,知道如果敲某人的门,无人回答,他就没有权利进那房间,否则就是越过了他的权利。我非常受这见证的帮助。以后每当我到别人家里拜访时,我约束自己留在别人请我坐的房间里,我不敢擅自在这房子的其它部分走动;那样作就是越过我的权利,而有了过犯。然而有的人走遍别人的屋子,甚至查看各样东西,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他们虽然称义自己的行为,但在神眼中他们越过了他们的权利。

比方聚会后一位弟兄把诗歌本留在椅子上,你想你有权利处理吗?不!你没有这个权利,除非你是负责整洁会所或收拾遗失物品。但是即使你有责任收拾会所里的东西,这并不表示你有权利翻阅弟兄的诗歌本。

在神眼中,我们多次越过了我们的权利。因此,我们是那些死在过犯中的人。不仅如此,我们也死在罪中,死在诸如说谎、偷窃等罪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