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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要来看一件事,神的儿女对于这件事在思想上常常混淆不清。这是关于知道以后的事。首先请再注意罗马六章六节里面的话:‘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这里所用的动词,在时间上是过去式,这是非常宝贝的一点,因为它将那件事情放在已过的时间里。那是最后的一次,且是永远的一次,因为那件事已经成全,不能废去。我们的旧人已经一次并永远的被钉了,他绝不能没有被钉。这是我们所需要知道的。
我们既知道了这件事,下面又是什么呢?请我们再读我们的圣经。下一个吩咐是在十一节里:‘你们向罪也当看(算)自己是死的。’很明显的,这自然是接着六节的。我们把它们连起来读:‘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你们向罪也当看(算)自己是死的。’在经历上的次序正是如此。当我们知道了我们的旧人,已经和基督同钉十字架,第二步就当算他已经同钉。
很不幸的,当我们说到与基督联合这个真理的时候,常常过于重看这真理的第二点,就是当算自己是死的,好像那是一个起点。其实该着重的起点,乃是知道我们自己是死的。神的话清楚的说出,知道乃在数算之前。‘知道…算’这次序是重要的。我们的算必须根据知道,这知道乃是由于神启示这事实而得的。否则信心就没有根据。当我们知道了,我们就自然会算。
所以在说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们不该过分注重算。许多人常常在还没有知道的时候,就试着来算。他们还没有圣灵所给对于这事实的启示,就试着来算,因此他们很快就遇到各种的难处。当试探来到的时候,他们就开始猛烈的算着说,‘我是死的,我是死的,我是死的。’但是就在这样算的时候,他们的脾气却发出来了。事后他们说,‘这个办法行不通。罗马六章十一节没有用。’我们承认,如果没有六节,十一节是没有用的。因此我们得到一个结论,除非知道我们与基督同死的事实,否则我们越算,就挣扎得越紧张,结果一定是失败。
自从我信主以后,多年来所受的教导都是要算。我从一九二○年算到一九二七年。我越向罪算自己是死的,我就越清楚自己还活着。我简直不相信,自己是死的。我死不了。每次我去请教别人,他们就叫我去读罗马六章十一节。我越读罗马六章十一节,并且去试着算,死就离我越远,这样的算使我得不到死。我十分欣赏那里的教训说,我们必须算自己是死的,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多次的算,竟然一点结果也没有。我承认为此我烦恼了好几个月。我对主说,‘如果这件事情不弄清楚,如果你不使我看见这么基本的事,我就停止作一切工作。我不再传道,我不再出去事奉你,我首先要彻底清楚这件事。’几个月之久我寻求,有时还禁食,但是仍然没有结果。
我记得有一个早晨-那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早晨-我在楼上坐在书桌前读经祷告,我说,‘主阿,开我的眼睛!’哦,刹那之间我看见了。我看见我与基督的合而为一,我看见我是在祂里面,当祂死的时候我也死了;我看见我的死乃是一件过去的事,不是将来的事,我的死就像祂的死一样真实,因为当祂死的时候,我是在祂里面。整个问题就这样向我开启了。由于这个发现,我快乐得几乎受不了,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大声喊着说,‘赞美主,我是死的!’我跑到楼下,遇见一个在厨房里帮忙的弟兄,就抓着他对他说,‘弟兄,你知道我已经死了么?’他被我的话弄得糊涂了,他说,‘你是什么意思呢?’我接着对他说,‘你不知道基督已经死了么?你不知道我与祂同死了么?你不知道我的死,也像祂的死同样的真实么?’哦,对于我,这件事是如此的真实!我真想走遍上海的街道,大声喊出我所发现的消息。从那一天起一直到现在,我从未有片刻的时候,曾怀疑到那句话的决定性:‘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我不是说,我们用不着将这件事活出来,等一等我们就要来看同死的经历。但是看见罗马六章六节,乃是经历同死的首要根据。是的,我已经钉十字架,这是一件已成的事实。
计算的秘诀是什么呢?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启示。我们需要从神自己来的启示(太十六17,弗一17~18)。我们的眼睛需要被开启,看见我们与基督联合的事实,不是仅仅知道这个道理。这种启示不是馍糊不清的,也不是不确定的。许多人能记得,他们是什么时候,清楚的看见基督为他们死。对于看见与基督同死的这一件事,我们也应该同样有一个清楚确定的日子。我们不应该有一点馍糊,因为这是我们继续往前去的根基。并不是因为我算自己死,因此我会死。相反的,正是因为我是死的-因为现在我看见神已经在基督里将我解决了-所以我算自己是死的。这才是一种正确的计算。不是以算为出发点而向着死去,乃是从死的出发点来算。
第二步:‘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算)……’
计算是什么意思呢?在希腊文里计算的意义就是记账。会计是人类在世上惟一能作得准确的事。一个画家画了一张风景画,他能够画得完全准确么?历史家能保证任何记载都绝对准确么?或是一个绘图的人,他能够保证任何地图绝对正确么?他们最多只能作到一个很好的大概。就是我们每天的言谈,虽然我们存心要诚实的把一些事情说得真实,我们还是不够说得完全正确。我们往往不是说得过分,就是说得不够;不是说得太多,就是说得太少。惟有算术才能作到绝对的准确和可靠。算术不容许有错误。一把椅子加一把椅子等于两把椅子。这在伦敦是如此,在上海也是如此。无论你向西旅行到纽约,或者向东到新加坡,这仍然是如此。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一加一总是二。在天上也罢,在地上也罢,甚至在地狱也罢,一加一总是二。
为什么神叫我们算自己是死的呢?因为我们是死的。让我们仍以会计作比方。假定在我的口袋里有十五个先令,我要怎样记账呢?我能记十四个先令六个辨士么?或者记十五个先令六个辨士?不,我必须在账簿上记上我口袋里实在有的先令数。会计是事实的计算,不是幻想。同样的原则,因为我真是死了,所以神告诉我要这样算。神不能叫我在我的账簿上记虚账。如果我还是活的,祂就不能叫我算自己是死了。如果是这样,那就不是计算了,我们不如称它作误算。
计算不是一种虚伪的形式。如果我发觉我的口袋里只有十二个先令,而我希望有十五个先令,所以就在我的账簿上不正确的记上十五个先令,这样的计算法,会补足那个差额么?当然不会。如果我只有十二个先令,而我一直向自己算着说,‘我有十五个先令,我有十五个先令,我有十五个先令,’你以为这样用意志和心思来说服自己,会影响我口袋里的数目么?断乎不会!计算不会使十二个先令成为十五个先令,也不会使不真的成为真的。另一面,如果事实上我口袋里有十五个先令,我就可以放放心心的,在账簿上记上十五个先令。神叫我们算自己是死的,并非使我们借着计算的过程,我们就因此死。不,反而因为我们是死的,所以神叫我们算自己是死的。祂从来没有叫我们算一件并不是事实的事。
我们已经说过,启示会自然的引领我们去计算。我们切勿忽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受到一个命令:‘你们也当算…。’我们必须采取一个确定的态度。神叫我们记账,要我们记上‘我已经死了’,然后就持定这件事。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事实。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时候,我也在那里,因为我是在祂里面。因此我算这件事是真的。我计算并且宣告这件事,我已经在祂里面死了。保罗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算自己是活的。’(原文另译)。怎能这样的呢?因为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千万不要忘记,只有在基督里,这才是真的;也惟有在基督里,才能一直是真的。如果你看你自己,你会想你还没有死。但是这是一个信心的问题,不是信你自己,乃是信祂。你若转过来看主,你就知道祂已经作了什么。‘主阿,我相信你,我依赖在你里面的事实。’我们当终日如此坚守着。
信心的计算
罗马书开头的四章半,再三的说到信。我们因信祂得称为义(三28,五1)。我们借着信得蒙称义,罪得赦免,并与神和好。若不信耶稣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没有一个人能得着这一切。但是在罗马书的第二部分里面,很少再题到信。初看似乎是因为所著重的点不同,实在并不是这样。在第二部分里面,虽然没有用信字,却用了算字。算字取代了信字的地位。算与信在这里实际上是一样的。
信是什么呢?信就是接受神的事实。信心的根基总是已成的事实。信心不是信将来的事,将来的事对于我们乃是盼望,不是信心。虽然像希伯来十一章里面所说的,信心有它将来的目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这里选择了算字。这个字只与过去的有关-是我们回顾所已经解决的事,不是瞻望尚未发生的事。这是马可十一章二十四节里面所说的一种信:‘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这是说,如果你信你已经得着你所祈求的(当然是在基督里的),你‘就必得着’。这里所说的信,不是你信你可以得到一些东西,或者你能够得到一些东西,甚至你将要得到一些东西。这里的信是你已经得着的信。所以惟有与过去有关的,才是这里所说的信。那些说‘神能够’,‘神可以’,或‘神一定’,或‘神将’的人,不一定真信。真实的信总是说,‘神已经作了。’
那么关于我的钉十字架,什么时候我才是有信心的呢?不是当我说神能,或神将,甚至神必须使我钉十字架的时候,乃是当我欢乐着说,‘赞美神,我已经在基督里被钉了!’
在罗马三章里面,我们看见主耶稣背负了我们的罪,代替我们死,好使我们得蒙赦免。在罗马六章里面,我们看见我们被包括在祂的死里,祂借此拯救了我们。当圣灵将第一个事实启示我们的时候,我们就信祂而称义。然后神又叫我们倚靠第二个事实而得蒙拯救。因此在实用上,第二部分里面的算,取代了第一部分里面的信,但是所著重的并没有不同。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如何是借着看见神圣的事实而进入,同样要借此继续进步。这神圣的事实就是在基督里,和祂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