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 赎罪祭——基督为着神子民的罪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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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利未记四章一至七节,十三至十八节,二十二至二十五节,二十七至三十节,三十二至三十四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说到与赎罪祭有关的许多事。

壹 赎罪祭的意义

一 为着误犯的罪

利未记四章多次说到误犯的罪(利四1~2,13,22,27)。误犯的罪是指过错、失误;亦即无意的犯罪。虽然我们无意犯罪,却在无意间犯了罪。

利未记四章里误犯的罪,表征在我们堕落性情里的罪,就是内住的罪。我们从亚当所承受的罪,就住在我们的肉体里。我们许多时候在无意中就犯了罪。这些罪是来自那内住的罪。罪借着亚当的堕落而来,进到人类中间(罗五12)。所以,全人类都有一样称为罪的东西。

在罗马七章的罪是人位化的,因为它能住在我们里面(罗七17),杀我们(罗七11),并在我们里面作许多事。因此,罪是个活的人位。我们找不到一节说,罪是撒但自己。但圣经指明,罪是撒但的性情。罪既是撒但的性情,实际上就是撒但自己。

当亚当堕落的时候,罪进入了人类。这就是说,亚当的堕落就给罪,就是给撒但的性情,甚至给撒但自己开了门,进到我们里面。罗马七章清楚告诉我们,罪住在我们的肉体里(罗七17,20,23)。我们时常想要行善,比如孝敬父母或尊敬兄长,但行出来却刚刚相反。我们在无意中就犯了罪,作了一些我们并不想作的事。因着保罗有这种经历,他能说,“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罗七20下)。

在罗马七章,我们看见两个人。一个人不要犯罪,在这个人里面有另一个人却犯罪。这指明保罗是在活两个人的生命——一个是他自己,大数扫罗的生命,另一个是那称为罪者的生命。这两个人活在一起,但不是甘心乐意的。有时候他们是好朋友,有时候他们彼此相争。

罗马七章不仅描绘了我们得救前的经历,甚至也描绘了我们今天的经历。你难道没有发现,在你里面正进行着一场争战?一面我们可能说,“我爱召会。”但另一面有个东西在我里面说,“我不喜欢召会。”有时候我们可能说,“我爱所有的圣徒。他们都是亲切可爱的。”但可能有一个长老是我们爱不来的。在我们里面有一场争战。我们切慕圣别,但结果并不圣别。我们终日都在犯误犯的罪。

我们可能已经作了多年的基督徒,但在我们里面仍有争战进行着。我们想要完全,却作了许多事都是误犯的罪。所以,罪既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常犯误犯的罪,我们就是不可靠的。

凡我们所作,出于肉体的,就是罪。在神的眼中,甚至我们出于肉体的爱也是罪。不仅坏事是罪,连出于肉体的好事也是罪。要紧的是源头,不是结果。所以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说,“但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

按人的观念,肉体可能看起来很好,也可能很坏。但不管我们是好,是坏、或是不好不坏,只要我们是肉体,我们就是罪。肉体与罪完全是一(罗八3),罪与撒但也完全是一。事实上,罪就是撒但。不仅如此,撒但与世界是一,世界与世界的王也是一(约十二31)。这五样乃是一件东西:肉体、罪、撒但、世界、世界的王(权柄或权势)。

今天的世界是与肉体、罪、撒但、世界的王关联着的。这里的“王”含示权柄或权势。世界实际上是为权势而争。每个人,每个国家都在争权夺势。到处都在为权力而争竞、敌对。连在大学里,教授和学生都在争权。一位教授可能说想要帮助社会,或想要发明一些东西有益于社会。事实上他和其它人一样,都在为权而争。争权乃是肉体、罪、撒但、世界、世界的王所生的结果。

加拉太五章十六至二十六节说到肉体与那灵相争。这段的结语,二十六节说,“不要贪图虚荣,彼此惹气,互相嫉妒。”在这节里说到争夺虚荣,这指明甚至在召会生活中,也会有争夺虚荣的事。这里保罗的话是写给加拉太(古罗马帝国的一省)的众召会(加一2),这事实证明了这点。我们都在寻求虚荣。若不是这种光景,保罗不需要对我们说这话。我们可能认为加拉太五章十六至二十六节里所提的事, 只存在于加拉太的众召会,今天并不存在于我们中间。然而,我们读这些经节的时候,不该只应用在他们身上,也该把自己包括在内。就如我们把约翰三章十六节应用在自己身上,照样,我们也该把加拉太五章十六至二十六节应用到自己身上。

赎罪祭的含义很广。这祭不仅对付罪本身,也对付我们的肉体,对付在我们肉体中的那恶者撒但,对付世界并对付争权。按圣经来看,罪与这四者密切相联。

撒但是世界的王,撒但甚至为此而骄傲。以赛亚十四章启示,他虽然与神接近,却不以为满足。他想要在神之上,至少与神不相上下。所以,当圣经定罪罪的时候,就定罪了撒但,也定罪了肉体、世界和争权。发生在地上的每一件事,都与争权有关。人一切美好的言论、演讲、解释,都不过是遮盖争权的外衣。

二 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在肉体中定罪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