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王的受膏(一)

Mat-008.mp3

马太三章一节至四章十一节论到王的受膏。马太福音这一段分为三部分:王的引荐(太三1~12)、王的受膏(太三13~17)、以及王受试验(太四1~11)。在本篇信息和下篇信息中,我们要论到王的引荐。

壹 引荐

一 引荐者

马太三章说到主的引荐和受膏。在这一章,首先介绍王的引荐者,施浸者约翰。马太三章一节说,“那时,施浸者约翰出来。”

1 生为祭司

施浸者约翰生来就是祭司(路一5,13)。在创世记生命读经里,我们看见长子名分包含三项:双分地土、祭司职分和君王职分。雅各的长子流便,本该承受长子名分全部的三项,然而,由于他的污秽,失去了长子名分。结果,双分地土归给约瑟,祭司职分归给利未,君王职分归给犹大。祭司职分的主要功用是把人带给神,君王职分的主要功用是把神带给人。按圣经看,祭司把人带到神面前,使人可以得着神的祝福,这是祭司的事奉。君王是代表神并把神带给人的,因此,君王的职事就是把神带给人,使人可以得着神。借着这来往的交通,人和神、神和人就有真实的交流,真正的交通。最终,人和神成为一。这就是祭司和君王的职事。

在旧约里,首先的职事是祭司职分,在祭司职分之后有君王职分。在撒母耳记上以前的各卷书,是论到祭司职分。但从撒母耳记上开始,旧约的后半是论到君王职分。在撒母耳记上,撒母耳代表祭司职分,大卫代表君王职分。祭司撒母耳引进了君王大卫。祭司职分引进君王职分。今天在召会生活中也是一样。我们若是真正的祭司,那么我们也要成为君王,因为祭司职分总是引进君王职分。首先我们是把人带到神面前的祭司,然后我们成为把神带给人的君王。

每个真正的传福音者都是君王。你若不是君王,就没有资格传福音。在马太二十八章十八、十九节,国度的王主耶稣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 ”这里主告诉门徒要带着祂的权柄去。那些带着这权柄去的人,乃是诸天之国的君王。毫无疑问,祂与我们同享这权柄。所以我们必须去,使万民作主的门徒,就是传福音征服背叛的人。我们去传福音的时候,我们必定是君王。

很多基督徒不知道神在祂经纶里的秘密。你有负担传福音时,首先必须尽祭司的功用。你要传福音,就必须先作祭司到神面前,并且把人带到神面前。借着祭司职分,你会得着授权并且受膏,然后你会从神面前出来成为君王。正确的传福音就是颁布王的诏书,就是发表王的命令。想想彼得在五旬节那天的传福音。虽然他是个年轻的加利利渔夫,然而他是君王。每个正确的传福音者都必定是君王。

我们已经看见,祭司引进君王。这事首次发生于撒母耳引进大卫王。在马太三章,我们看见另一个撒母耳,就是施浸者约翰,他生来就是利未支派的祭司。马太三章证实圣经的一贯性,因为在这里我们看见一个来自祭司支派,就是利未支派的人,引荐一个来自君王支派,就是犹大支派的人。在马太三章,约翰如同撒母耳,耶稣如同大卫。在旷野那里,约翰把人带给神。因此,他是真正的祭司。当他把人带给神时,王来了,约翰就把祂介绍给人。这位王把神带给人。约翰把人带给神,耶稣把神带给人。

我们是罪人,借着约翰的职事来到神面前。我们借着悔改进到神的同在中。这是祭司的职事,施浸者约翰的职事。我们都已借着约翰进到神面前。是约翰把我们带回归神。然后,新的大卫王,耶稣基督,把神带给我们。借着约翰悔改的职事和耶稣分赐生命的职事,我们都已成为祭司和君王。今天我们都是祭司,施浸者约翰的延续,也是君王,耶稣基督的延续。你若是正确的基督徒,那么你首先是今日的约翰,然后是今日的耶稣。青年人,你到校园去的时候,必须是真祭司。你需要说,“主,怜悯这些人。主啊,记念这些青年人。我把他们带到你面前。 ”这是祭司职分,施浸者约翰的职事。你把人带到神面前之后,就一面说,你会立刻成为把神带给人的基督,使人可以得着神。这就是今日的祭司职分和君王职分。

2 放弃外面祭司的地位

虽然施浸者约翰生来是祭司,他却放弃了外面祭司的地位。凭着外面出生的地位,他不是真正的祭司,乃是表号的祭司,影儿的祭司。在马太三章一节,约翰来到旷野作真祭司传道。施浸者约翰的传道,是神新约经纶的起始。他不在圣城的圣殿里传道,那里是宗教徒和文化人照着圣经条例敬拜神的地方:他乃是在旷野,用“野”的方法传道,不守一切的老规条。这指明照着旧约敬拜神的老路已经废弃,一条新路即将引进。旷野,在这里指明神新约经纶的这条新路,与宗教和文化相对,也指明老旧的东西一无存留,新的事物即将建立起来。

施浸者约翰的来到,结束了律法的时代(太十一13,路十六16)接着约翰的施浸,和平的福音开始传扬(徒十36~37)。约翰的传道,是福音的开始(可一1~5)。因此,恩典的时代开始于约翰。

约翰这位新祭司,或是耶稣这位新王,都不照着老路。照着老路,祭司要留在圣城的圣殿里,穿祭司袍,吃祭司的食物,遵守祭司的礼仪。但随着施浸者约翰的来到,那一切都结束了。那不是实际,乃是影儿。如今实际已随着施浸者约翰这位真祭司来了。约翰是把人带回归神的真祭司,这就是他的职事。

3 生活方式与宗教和文化相对

约翰尽职事的时候,他的生活方式完全与宗教和文化相对,并且在宗教和文化之外。四节说,“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约翰生来就是祭司。按律法的规条,他应当穿祭司袍,这袍子主要是用细麻作的(出二八4,40~41,利六10,结四四17~18)。他也应当吃祭司的食物,这食物主要是百姓献给神的细面和祭肉(利二1~3,六16~18,25~26,七31~34)。但约翰所作的完全不同。他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这些东西都是不文明、未开化的,也是不照着宗教规条的。祭司竟穿骆驼毛的衣服,这对宗教的头脑特别是个重击,因为按照利未记的规条,骆驼是不洁净的(利十一4)。此外,他不住在文明之地,而住在旷野(路三2)。这一切都指明他完全弃绝神对旧约的安排,那安排已经堕落成了一种搀有人类文化的宗教。约翰的用意,是要引进神新约的经纶,这经纶单单是由基督和生命之灵所构成的。

我们已经看见,在约翰的时代,作祭司乃是宗教的事。祭司要穿祭司袍,吃祭司的食物,住在祭司住的地方。任何人一见祭司,人人都认为他是虔诚的人,是宗教里的人。但在马太三章这里,我们看见一个真正的祭司。他不留在祭司的地方,而到旷野,到野的地方,那里没有宗教,也没有文化。在旷野那里,他过着“野”的生活,吃蝗虫野蜜。他吃的蜜不是今天经过处理,在店里出售的养殖的蜜,乃是野蜜。约翰是真祭司,他过着这样一种“野”的生活。然而,你若想要模仿他,你就是装假。